(五)兩種“無為而治”

但是,如果我們細讀《曹相國世傢》,就會發現司馬遷有偷換概念之嫌。到底什麼是“無為之治”?——文中存在著兩個截然不同的“無為之治”,一不小心就混淆瞭。

第一個“無為之治”,就是我們心目中一般慣有的道傢思想的應用,政十府不搞什麼大動作,聽任民間社會自十由發展,如果說得現代一些的話,就是重農前提下的自十由放任主義,政十府把自己定位為“守夜人”,隻在出現重大社會問題的時候才會采取措施。這種政策是對秦朝反其道而行之的——當初,秦朝常年都在搞大型政十府項目,修長城、修馳道、修阿房宮和驪山陵墓、封禪泰山等等,動不動就征調幾十萬人,老百姓苦不堪言;漢初就不再搞這套瞭,不過就算想搞,在國力凋敝的大環境下恐怕也搞不起來瞭,幹脆甩手讓社會自己去療傷好瞭。——這兩者的對比似乎在告訴我們:政十府越是大有作為,老百姓的日子就過得越慘;政十府甩手不管瞭,老百姓的日子反倒能很快好過起來。再有就是:當社會跌入谷底的時候(比如秦朝末年),隻要政十府放寬管制,讓自十由於民,社會就能夠迅速得到復蘇。

第二個“無為之治”在曹參身上似乎表現得更明顯一些,那就是:他的“無為”並非針對社會,而是針對自己——以前的政治是怎麼搞的,現在還接著怎麼搞,完全照著傳統來。老實說,能做到這點也很不容易,因為大傢總是十習十慣於新官上任要做一些與眾不同的表現,也好建功立業,就算在我們日常生活的場合,我們恐怕也很難看得慣曹參這種做法——比如,我立志當歌星,發誓要作第二個張國榮,可別人就會說:第二個張國榮有什麼意思,你要做,就該做第一個熊逸!可如果我是曹參一十十黨十十的,我就會挺十直腰板說:第一個熊逸有什麼好,連第一千個張國榮都比不上,如果我能把張國榮模仿到百分之十,遠勝於把熊逸唱出百分之百!

那麼,我們看曹參進瞭中央作瞭丞相之後,徹頭徹尾做瞭第二個蕭何,面對皇帝的不滿也自有一套合理的說辭。但是,這裡面又有一個難解的問題:曹參的這種做法也就意味著他完全承襲瞭蕭何的政治路線,而如果蕭何當初搞的是嚴刑峻法而不是清靜無為,那曹參的“清靜無為”表現在施政上豈不變成瞭和清靜無為正好相反的嚴刑峻法麼?

——這還真不是沒有可能,再聯系一下所謂“漢承秦制”,那麼,蕭何承襲的是秦朝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而曹參又承襲瞭蕭何的政治路線,這難道就是說:漢初的“無為而治”和秦制並沒有多大區別?這,還哪裡有一點兒道傢清靜無為的影子?

我們先來看看被曹參所承襲的蕭何路線到底是個什麼路線。《漢書》當中,蕭何與曹參同傳,傳末評價說:天下既定之後,因為老百姓痛恨秦法,蕭、曹兩人順應民意,在政策上做瞭改變,兩人同心,於是國傢安定。——這樣看來,蕭何與曹參分明是順應民意而一改秦制呀。《漢書》這段文字直接抄自《史記》,《史記·蕭相國世傢》最後的“太史公曰”說老百姓痛恨秦法雲雲,但因為蕭、曹分傳,所以這裡便沒提曹參。

《史記·蕭相國世傢》說當初劉邦攻入咸十陽十,一夥人馬都沖到秦宮裡搶奪金銀財寶,唯獨蕭何“獨先入收秦丞相禦史律令圖書藏之”,清人梁玉繩《史記志疑》談到這個問題,說《漢書·高帝紀》記載這同一件事時,是說蕭何“收秦丞相府圖籍文書”,兩相對比而知《漢書》脫誤“禦史律令”,《史記》脫誤“文書”,《史記》所說的“圖書”其實該作“圖籍”,然後梁玉繩引《續古今考》:“(蕭)何收丞相禦史圖籍文書,博士官所職,不遑收取,致為項羽所焚,而後天下無副本。圖謂繪畫山川形勢、器物制度、族姓原委、星辰度數,籍謂官吏版簿、戶口生齒、百凡之數,律與令則前王後王之刑法,文書則二帝三王以來政事議論見於孔子之所刪定著作……”雖然梁玉繩對此說不以為然,我們也不知道《續古今考》所據為何,但這多少也有一些參考價值。能夠確定的是,蕭何確實承襲瞭秦朝的法條律令,這在前文已經講過,漢初制度決不是一個“約法三章”就可以一帶而過的——就拿秦始皇著名的“挾書令”來說吧,和“焚書”基本上是一回事,這項法令直到漢惠帝四年才告廢除。從前面講過的董仲舒“天人三策”和路十溫十舒的《尚德緩刑書》以及其他種種線索來看,漢朝的繁文縟法是相當恐怖的,和秦朝不同的“無為之治”或說“休養生息”似乎更多地體現在政十府不再大規模動用民力這一點上——直到漢武帝當政為止。

單從刑法角度來看,《漢書·刑法制》對蕭、曹的“無為之治”給出的是“與民休息”的解釋,說當初劉邦約法三章,顯然對壞人是不夠用的,於是蕭何從秦法中找瞭些合用的,作瞭九章律法。到瞭漢惠帝和呂後當政的時候,老百姓可算能喘口氣瞭,都想能好好地侍奉老人、拉扯孩子,蕭何和曹參相繼為相,無為而治,順應民意,不加擾亂,因此社會復蘇,刑罰用得很少。等到漢文帝的時候,更是清靜無為的典范,刑罰大大減少,疑罪從無,刑事案件全國一共隻有四百起,刑罰簡直都快用不上瞭。直到漢武帝的時候情況才急轉直下,繁文縟法與貪十官酷吏為患,司法系統一十十團十十糟。

我們知道,漢武帝使儒傢思想一統十江十山,徹底打敗瞭黃老之學,可是,從實際政治作為來看,難道說漢武帝時期的政治局面主要是儒傢思想的應用成果,正如漢武帝之前的漢初政治局面是黃老之學的應用成果?——很顯然,漢朝人眼中的儒傢和道傢並非我們現代人眼中的儒傢和道傢,我們如果想作一下瞭解的話,不能隻從儒、道兩傢的典籍裡去做文章,而要看看漢朝人對這兩傢學說都持什麼態度。

《漢書·司馬遷傳》記載瞭老太史公司馬談的一份功勞:司馬談憂慮當時學十習十先秦思想的人不能夠瞭解所學之學的本意而走上背謬之途,便作瞭一些提綱挈領的文字,其中說道傢是:

【【道傢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成勢,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物先後,故能為萬物主。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興舍。故曰“聖人不巧,時變是守”。虛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群臣並至,使各自明也。其實中其聲者謂之端,實不中其聲者謂之款。款言不聽,十奸十乃不生,賢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復反無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離則死。死者不可復生,離者不可復合,故聖人重之。】】

司馬談這個總結是相當十精十辟的,劈頭便說:道傢提倡“無為”,卻又說“無不為”,道傢的話總是不易理解,可實行起來卻沒什麼難的。道傢之術,理論基礎是“虛無”,實踐方式是“因循”,沒有一定之規,隨機應變,因勢利導。“虛無”是道的常態,“因循”是君主的綱領。群臣匯集,讓他們各自表現,其中名副其實的就是好幹部,名不副實的就是不稱職的幹部。這樣一來,好人和壞人自己顯形,稱職和不稱職的人也自己顯形,讓君主在上邊看個清楚,酌情用誰或者不用誰。這樣一來,還有什麼事情辦不成呢?這樣的做法是合乎大道的,看似混沌不明,其實金光萬丈,復歸無名。凡人都有十精十神和形體兩個部分,十精十神太勞累瞭就會枯竭,形體太勞累瞭就會疲憊,十精十神和形體一旦分離,那人也就從此完蛋瞭。死者不可復生,十精十神和形體分離瞭就不會復合,所以聖人對此是非常重視的。

司馬談這段話,最後的形與神之分我們可以放開不管,對那個理論基礎“虛無”也大可以左耳朵進、右耳朵出——這些都是虛的,而實的東西就是那個“以因循為用”和“因者,君之綱也”,也就是說,道傢思想在實際的政治運作上所表現出來的核心十精十神就是“因循”兩字。——這時候再看漢初政治,政十府建制和法律體系都是因循秦制,就連大儒叔孫通給劉邦制訂的朝儀也是因循秦制的,為此他沒少受到正牌儒傢學者的非議。

看,按照司馬談這一提綱挈領,道傢的思想核心既不是小國寡民,也不是自十由放任,卻是一個“因循”。

絕不止司馬談一個人認識到“因循”的重要十性十。比如漢哀帝當政的時候,輔政大臣師丹想搞一點兒改革,他給的一個理由是:“蓋君子為政,貴因循而重改作,然所以有改者,將以救急也。”xviii是說君子搞政治重在因循,對改革的事千萬要慎重,之所以要有改革,那僅僅是為瞭救急。——這樣看來,因循守舊應該是當時政壇上的主流思想,所以想要改革的師丹有必要給自己辨白一下:我可不是要大規模改革哎,我當然知道因循才是王道,但眼下情況有變,隻好改革以救急呀。

有人可能起疑瞭:“不對吧,因循守舊、不喜改革,這不分明是儒傢的那一套麼?”

也對,而且,司馬談所謂的隨機應變、因勢利導雲雲如果出於儒傢口中也一樣不會讓人覺得詫異。——漢成帝的時候,又發生日蝕瞭,伴隨著的還有不少靈異現象,此時正值皇帝十寵十十愛十許皇後,可許皇後連生兩個孩子都是早夭,於是大傢就把天災應到許皇後身上瞭。許皇後文化程度比較高,受瞭委屈不服氣,給皇帝寫瞭一封長信申訴,而皇帝則采納瞭劉向和谷永的意見來堅定作答。劉向其人前文已經作過一些介紹,他是西漢末期頂尖的一位儒傢大師,研究《春秋》極為透徹。皇帝這封滲透瞭劉向等人專業意見的回復裡說瞭這樣一段話:

【【世俗歲殊,時變日化,遭事制宜,因時而移,舊之非者,何可放焉!君子之道,樂因循而重改作。昔魯人為長府,閔子騫曰:“仍舊貫如之何?何必改作!”蓋惡之也。《詩》雲:“雖無老成十人,尚有典刑,曾是莫聽,大命以傾。”(《漢書·外戚傳》)】】

意思是說:世道會變,風俗也跟著會變,以前的東西如果與時代已經格格不入瞭,那我們就應該與時俱進。——然後是一句和方才師丹差不多的話:“君子之道,樂因循而重改作。”緊接著舉例說明,用的是《論語》裡的一段:魯國翻修金庫,孔子的學生閔子騫說:“照老樣子來就行瞭,何必改頭換面再加工呢?”《論語》在閔子騫這句話的後面還跟瞭句孔子的評論:“閔子騫這小子平時不大說話,可一說話就說到點子上。”xix

接下來又引述《詩經》片斷,這一段出自《詩經·大雅·蕩》,按照《十毛十詩序》的舊解,全詩是哀嘆周厲王的無道。我把相聯的前邊幾句一起引出來,意思就更容易看得明白瞭:“文王曰咨,咨女殷商。匪上帝不時,殷不用舊。雖無老成十人,尚有典刑。曾是莫聽,大命以傾。”意思是:周文王說:唉,你們殷商啊,怎麼說你們才好呀,你們落到這一步不是上帝的錯,都怪你們不用老規矩和元老重臣。雖然老成十人沒有瞭,不是還有制度和法規麼,可你們就是不用這些,結果國破傢亡瞭不是?

《論語》和《詩經》都是儒傢的重要典籍,用這兩部典籍來論證因循之道,看來漢朝的儒、道之別未必真有那麼鮮明,至少“因循”這個大原則是兩傢通吃的。

果真如此的話,這又引出來一個要命的問題:“因循”未必就是“清靜無為”呀?!

註釋:

xvii 《史記·曹相國世傢》

xviii 詳見《漢書·食貨志》

xix《論語·先進》:魯人為長府。閔子騫曰:“仍舊貫,如之何?何必改作?”子曰:“夫人不言,言必有中。” 

《春秋大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