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與公孫醜(下)(03)受授禮則

上一節,孟子借著和齊宣王拉鋸式的外十十交十十戰,表明自己立身處世的原則,同時說明臣道和君道的十精十神。現在,又換瞭一幕。

陳臻問曰:“前日於齊,王饋兼金一百而不受;於宋,饋七十鎰而受;於薛,饋五十鎰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則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於此矣。

這一段文字是古文的敘述體,“”是贈送的意思。陳臻是孟子的弟子,他提出一個問題,他說:老師啊!前天,齊王(是齊宣王的兒子齊湣王)送老師兼金一百。什麼是“兼金”呢?所謂兼金就是上等的金。據考證,春秋戰國一直到漢朝期間,所謂的“”並不是我們現在所謂的黃金,而是一種高級的銅。所以這裡的“兼金”就是指質地純美而貴重的上等銅,在當時是非常值錢的貨幣。齊王送孟子一百鎰(一鎰相當於二十兩),結果孟子不肯接受,一十毛十都不要,把這個大紅包退回去瞭。“於宋,饋七十鎰而受”,但是後來路過宋國時,宋國國君送瞭七十鎰,沒有齊王那麼多,結果孟子接受瞭。“於薛,饋五十鎰而受”,後來在薛國時,薛國國君送瞭五十鎰,孟子也接受瞭。

這個學生陳臻覺得很奇怪,所以就提出來問,他並不是覺得孟子這位老師貪財,而是不懂為什麼多的不接受,少的反倒接受瞭。這到底是什麼道理呢?陳臻說,“前日之不受是”,前幾天不肯接受齊王的贈送,如果是對的話,“則今日之受非也”,那麼現在接受宋、薛兩國的贈送就不對瞭。“今日之受是”,如果說現在的接受是對的,“則前日之不受非也”,那麼從前的不接受就不對瞭。“夫子必居一於此矣”,所以不管怎麼說,老師總有一種處理方式是不對的。

這個學生和老師針鋒相對起來。在《論語》中,我們也常看到孔子的學生對孔子緊迫盯人地追問。由此可以看出古時候教育風氣的自十由、親切。現在呢?教育普及瞭,師道尊嚴沒落瞭,學生們也不提問題瞭。我在大學上課時,經常請學生們提問題,但是他們總是沒問題,為什麼呢?事後和他們閑談才知道,有些老師被問得不高興,就扣學生的分數。這是站在學生的立場而言。反過來,站在老師的立場來看,學生們的求學熱誠實在不夠,書本怎麼寫他們就怎麼背,隻要能應付考試,就天下無事瞭。現在讓我們看看孟子怎麼應付這個學生的問題。

孟子曰:“皆是也。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贐,辭曰‘饋贐’,予何為不受?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為兵饋之’,予何為不受?若於齊,則未有處也。無處而饋之,是貨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

孟子回答說:我這兩種處理方式都沒有錯。像我們小時候出門念書,都瞞著親戚朋友,不讓他們知道。因為照中國規矩,出門念書的話,鄉裡親朋都要送禮的。有些紅包就寫著“以壯行色”,如果給年輕人的紅包,有時就寫“鵬程萬裡”,或者“前途無量”,等等。這種社會風氣就好比現代的獎學金、助學金之類,雖然沒有像現在一樣制度化,但是在人情的氣氛下,不但使受者倍感親切,同時不會像現在的獎助學金常發送給一些有錢人傢的子弟,失去瞭獎助學金的意義。在過去,一個貧窮傢的子弟要出門念書,有錢的人傢如果不送一些禮金的話,出門念書的人傢雖然不會責怪,但是鄉裡朋友們都會批評,覺得他太不夠意思,一點人情味都沒有。這就是“”,不是制度,更不是利害關系,也不是希望他將來讀好書,做瞭官,來回報這些送錢的人傢。

但是象我們出門讀書的,接受瞭親友的禮贈,也是一種心理負擔,因為禮尚往來,我們回來還要還禮,很麻煩的。譬如我在杭州念書,回傢時箱子行李要裝一大堆杭州的土產,諸如杭州的扇子啦、剪刀啦,或者女人梳頭用的篦子啦。買起來費事,帶起來也辛苦。這些中國古禮和現代的紅白炸彈不同,當時民風非常淳厚,不像現在,常常有人轟炸得太過分瞭。

現在我們回到《孟子》原文:“辭曰‘饋贐’,予何為不受?”這個“”不是推辭的辭,而是指措辭的辭。宋國送孟子的帖子上寫著“饋贐”兩個字,等於說,要出門瞭,送一點路費,送一張飛機票,這是中國古禮,人傢依禮給我,我當然要接受啊!

當我到瞭薛地(當時齊國邊境的重禁,孟嘗君父子相襲的封地),民風強悍,良莠不齊,“予有戒心”。他們說“聞戒,故為兵饋之”,薛國的當局尊重我是客卿,身居異地,必須加強保護自身的安全設備,誠意送錢給我,這是薛國的一番誠意,我當然接受饋贈。

你剛才問我在齊國為什麼不接受齊湣王的饋贈,“則未有處也”,這要註意瞭,在齊宣王時,孟子起碼是一個顧問,還有些顧問費、辦事費。現在到瞭宣王的兒子湣王,他雖然還說不上是個昏君,但也是半個昏君,歷史上有名的燕齊之戰,後來樂毅率領燕兵反攻,連下齊國七十二城,就是齊湣王時候的事。孟子在這裡說“則未有處也”,我當時在那裡什麼名義都沒有,隻是一個做客的身份,沒有任何立場,我以什麼名義接受人傢的饋贈呢?“無處而饋之”,沒有立場、沒有名義,他隨便送錢給我,“是貨之也”,這個錢就有問題瞭,好像要收買我一樣,大丈夫不受人收買,“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我不吃這一套,我不接受。所以我說我都對,不接受也對,接受也對。

孟子這段現身說法,就是告訴我們,一個讀書人在為人處世之間要有所為,有所不為。合理的、合宜的,則當仁不讓;不合理的、不應該的,則絲毫不茍取。孟子這番說辭是正統的儒傢風格。如果我們翻開《莊子》看看,在《雜篇》、《天下篇》、《讓王篇》裡,也提到很多這類的問題,所不同的,莊子的筆調是嬉笑怒罵,言辭幽默而鋒利。在此我們無法列舉書中的例子,否則就喧賓奪主瞭,同時諸位手中也沒有《莊子》這部書,所以我們隻簡單提一下《莊子•讓王篇》裡面的一小段:“雖富貴,不以養傷身;雖貧賤,不以利累形”。富貴的人,自己太求安逸,保養得太周到瞭,反而多病,很多人的病就是養尊處優來的富貴病。相反的,一個人貧窮時,要有人窮志不窮的氣概,不可以為瞭利害而動搖自己的品格。《莊子》裡面諸如此類的事理很多很多。

又譬如我講解《論語》時,提到《莊子》裡所說的屠羊說,他姓屠羊,名說(音悅)。古人的姓氏,不像我們後代的趙錢孫李等一代傳一代。上古時候,姓牛啊、姓馬啊通常都是就當時環境而定的,譬如養牛的大戶就姓牛,養羊的大戶就姓羊。不僅中國,像美國的皮鞋李、日本的犬養毅,前者的祖先是做皮鞋的,後者的祖先是養狗的,也都是這個情形。屠羊說就是以殺羊為職業,專門賣羊肉。

當年伍子胥幫助吳國打垮楚昭王,眼看楚國就要亡國瞭,屠羊說不肯投降,追隨昭王逃亡。後來楚昭王復國瞭,想起屠羊說,於是派左右高級幹部送獎金給屠羊說,屠羊說不肯接受,他說:楚王一逃,我的羊肉生意就不能做瞭。楚王是為楚國而逃,留有用之身,以便反攻復國;而我是為丫羊肉生意而逃,沒有一點功勞,怎麼可以接受獎賞?大臣們報告楚王以後,楚王更覺得屠羊說瞭不起,於是再派人去,而屠羊說又說瞭一番道理,還是不肯接受。楚王因此就越覺得他瞭不起,派大臣再去,同時要封他官爵,請他為國傢做事。這麼一來,屠羊說就更不肯接受瞭,又說出一番理由。總而言之,他是說:楚王為國而逃,他逃他的,我逃我的,巧合的是兩個人逃到一路上。當時國傢有難,我不能出力,是我做國民的恥辱,如今能夠復國,是楚國的福蔭,以及楚王的光榮,而我隻是享受到恩澤的一個老百姓。我怎麼能無功受祿呢?笑話!笑話!

一個小小的生意人,竟然有如此清風亮節,而對權位毫不動心,而且極盡謙虛之德。所以後來楚王特地召見他,他和楚王面對面辯論,說得楚王啞口無言,最後隻好放他回去,他還是去賣他的羊肉。

現在話說曾國藩,當年他平定太平天國立下大功以後,同時也遭致很多毀鎊,甚至有人著書立說,對他弟兄兩人批評得很刻薄,很難聽。曾國藩感慨很深,同時怕弟弟曾國荃(排行第九,又稱九帥)受不瞭要發脾氣,殺人問罪,於是寫一首詩給他:

左列鐘銘右謗書 人間隨處有乘除
低頭一拜屠羊說 萬事浮雲過太虛

他們弟兄兩人平定太平天國後大得皇帝十寵十信,但卻也因此樹大招風,所以說“人間隨處有乘除”,天下事就是如此,在一方面有所得,則另方面就有所失。因此他奉勸弟弟翻開《莊子》,看看屠羊說的風格,效法他的謙德。人世間的功名利祿、毀鎊責難,都如空中浮雲,都會過去的,也都不是真實的。

《孟子與公孫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