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與公孫醜(下)(02)孟子的架子

剛才我們已經提到,《公孫醜》上下兩章是相連的。上章是學理的發揮,由內養到外用,下章則引用事例加以說明。下章一開始,孟子先引用大題目,舉歷史的故事為例,緊接著,孟子要現身說法瞭。

孟子將朝王,王使人來曰:“寡人如就見者也,有寒疾,不可以風。朝將視朝,不識可使寡人得見乎?”對曰:“不幸而有疾,不能造朝。”明日出吊於東郭氏。公孫醜曰:“昔者辭以病,今日吊,或者不可乎?”曰:“昔者疾,今日愈,如之何不吊?

這段很有意思瞭,孟子不是在齊國嘛,在齊宣王那裡,起碼也是客位,是外國來的客卿。齊宣王對他雖然不像對蘇秦那樣的言聽計從,但也蠻尊重他的。孟子有一天準備去看齊宣王,齊宣王也想見見他,和他談談,於是就派一個侍從參謀之類的使者來告訴孟子,“寡人如就見者也”,宣王照理說應該來看孟先生的,“不幸有疾”,可是這兩天感冒瞭,不大舒服,怕風。“朝將視朝”,明天早晨早朝開會,會後“不識可使寡人得見乎”,不知道能不能請孟先生去看看他。

要是我們一聽,那還不好!一定興沖沖地說“一定的,一定的”,第二天不到六點鐘就起十床十瞭,等待著這榮幸的一刻,那多好啊!齊王召見,多神氣呀!但是孟子怎麼講呢?“不幸而有疾,不能造朝”一一我們現在有時候還看到“造門拜訪”這個用語,就是“登門拜訪”的意思,比“登門拜訪”要恭敬—點。我們可不要看到朋友信上說“造門拜訪”,就以為他要重新造個門來拜訪,那就滑稽瞭。孟子聽到使者說宣王感冒瞭,不能出門,他就說對不起,我這兩天也感冒瞭,我也不能出門,不能去看君王。你看!孟子架子好大,而且答復得很妙。

第二天孟子卻故意到殯儀館去亮相瞭,吊祭他一個姓東郭的朋友。嘿!明明沒有感冒嘛!孟子的學生公孫醜看瞭,心裡有點發十毛十,覺得不對勁,就說:老師啊!太過分瞭吧!昨天還跟宣王說有病不能出門,今天卻又親自出來送喪,給大傢看見恐怕不大好吧?這樣子對齊王太不禮貌,得罪齊王,也不大好吧?孟子怎麼答復呢?“昔者疾,今日愈,如之何不吊”,這沒有什麼不對呀!昨天生病,今天好瞭嘛!朋友發喪,我應該到,這是禮貌,這有什麼關系呢?

王使人問疾,醫來。孟仲子對曰:“昔者有王命,有采薪之憂,不能造朝;今病小愈,趨造於朝;我不識能至否乎。”使數人要於路,曰:“請必無啤,而造於朝。

齊宣王聽說孟子有病,就派人來慰問。其實齊宣王也知道他這叫做“政治病”、“外十十交十十病”,既然你不能來,我就派個醫生給你看病。孟子的堂兄弟孟仲子,據說是跟隨孟子求學的,當時孟子已經出門瞭,他就出來替孟子應對說:“昔者有王命,有采薪之憂”,之前宣王有命令,請傢兄(孟子)去見他,但是他生瞭病。我們老一輩的人寫信,有時會用“不幸有采薪之憂”這種說法,意思就是生瞭病。這個典故就從《孟子》來,“采薪”就是“打柴”,“有采薪之憂”就是身十體不舒服,不能去打柴勞動的意思。

說到這裡,又聯想起一事,好在年幼時在傢讀過這些書,否則後來出外做事會碰到些為難的地方。譬如在臺北,有位朋友知道你最近沒有錢用瞭,就寄瞭兩千塊給你,信上說“以為桂玉之費”,要是現在年輕同學一看,糟瞭,要跑到西門町去幫他買什麼“桂玉”。

到底什麼叫“桂玉之費”呢?這個典故出自唐朝,當時首都在長安,許多要考功名的住在長安,到處拜訪,請前輩推薦,如果沒有人推薦,就不能報名應考。像李白、杜甫、韓愈這些大詩人、大文豪,還沒考取功名之前也都很可憐地到處拜托,請人推薦。白居易有一次就基於這個原因,去看一位老前輩顧況,見面之後,白居易報上名字,這位老前輩一聽就說“長安居,大不易”,這裡的生活費很高啊!白居易當然說“是啊!是啊!我有些作品,想請您指教”,就拿一些詩給顧況看,第一首詩就是:

離離原上草 一歲一枯榮
野火燒不盡 春風吹又生

這位顧先生一看就說,“好!你可以在長安住下來瞭”。當時長安的生活費相當高,“米珠薪桂”,米的價錢好比珍珠那麼高,柴薪的價錢則好比肉桂那麼貴。幾千年來中國沒有朝科學方面發展,於是專門在文字上玩花樣,這個典故到後來就演變成“以為桂玉之費”,意思就是給你做生活費,補貼一點夥食費或房租的。我為什麼要連帶提到呢?因為你們要研究中國文化嘛!看到古書,碰到“采薪之憂”、“桂玉之費”這類的詞句,你們真要頭大瞭!翻遍瞭參考資料也無法解疑,因此我隻偶爾提到一些,使你們研究中國文化時方便一點。

這個“采薪之憂”,就是指生病的意思,“不能造朝”,不能去見宣王。“今病小愈”,現在病是稍微好瞭些,“趨造於朝”,已經上朝去啦!隻是不知道是不是已經抵達瞭。於是趕快叫幾個人在路上等著孟子,告訴他暫時先不要回傢,直接上朝去,齊王等著見他。

不得已而之景醜氏宿焉。景子曰:“內則父子,外則君臣,人之大倫也。父子主恩,君臣主敬,醜見王之敬子也,未見所以敬王也。

我們這位孟老夫子真是聰明,也蠻別扭的。他要求宣王的是禮賢下士的十精十神,所以一看情形不妙,結果傢也不回瞭,叫部車子轉到朋友景醜氏傢去過夜。他這位朋友曉得內情以後,就對孟子有一番責備,說得很好。在中國傳統文化的禮制下,一個傢庭中,父子間的關系是人倫的中心;出外任職,君臣之道就是維系社會的法綱。君臣、父子間不是階級的劃分,而是禮制的關系。“父子主恩”,父子間以恩情為聯系;“君臣主敬”,君臣間則以誠敬為橋梁。這是我們文化中的倫理道德。景子說“醜見王之敬子也”,我看宣王對你是夠恭敬瞭,一直低聲下氣地想辦法和你見面,可是你老兄總是別扭,我看你對宣王實在不大恭敬。

對於景醜氏的責備,且看孟子如何答復。

曰:“惡!是何言也!齊人無以仁義與王言者,豈以仁義為不美也?其心曰:‘是何足與言仁義也’雲爾,則不敬莫大乎是。我非堯舜之道,不敢以陳於王前,故齊人莫如我敬王也。

孟子就說:嘿!你這是什麼話!你們齊國人對君王的建議向來隻陳述利害關系,而沒有文化思想最高哲理的建議,難道你們齊國沒有文化嗎?難道你們不知道仁義之道這根本大計的重要嗎?也許你們心中認為,對這些君王們談仁義,那豈不是自討沒趣,他們怎麼會聽這一套!如果你們齊國人的心理是這樣的話,“則不敬莫大乎是”,那你們齊國人對君王才是大大的不敬。而我一個外國人卻不然!我雖不是堯舜,但是我一定建議宣王走萬世聖王之路。“故齊人莫如我敬王也”,因此你們所有齊國人都不如我對齊王來得恭敬。我所提供的都是最寶貴的意見,而最寶貴的意見往往是看不見的,當時也都是不值錢的,無法收到立竿見影之效,看起來既迂腐又窮酸。孟子這套君臣之道的哲理,可說是講得太高瞭。

景子曰:“否,非此之謂也。《禮》曰:‘父召,無諾,君命召,不俟駕。’固將朝也,聞王命而遂不果;宜與夫禮若不相似然。

景子又說瞭:“”,不對!我不是這個意思,你誤會瞭我的話。你老兄一天到晚標榜中國文化,同時以文化道統為己任,如果以中國文化的古禮來說父召,無諾”,父親叫你的時候,不可說“等一下就來”,一定要馬上就去。國君召你的時候,“不俟駕”,也不能說今天司機請假沒有車子,明天再去吧!走路也要走去的。而你本來是要與宣王相見的,但宣王找你幾次,你卻擺架子始終不去,“宜與夫禮若不相似然”,如果依禮法標準,好像不大對吧?他三番兩次地請你,而你一直避不見面,我責備你的是這個“不敬”。

對這段話,且看這個以好辯出名的孟夫子如何辯下去。

曰:“豈謂是與!曾子曰:‘晉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義,吾何慊乎哉!’夫豈不義而曾子言之?是或一道也。天下有達尊三:爵一,齒一,德一。朝廷莫如爵,鄉十十黨十十莫如齒,輔世長民莫如德,惡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

孟子說:你說的是這個道理啊!於是他引用曾子的話說明中國文化的十精十神,這裡面有很高深的哲理。現在讓我們先解釋一下原文。當時國際間,晉楚兩國的國勢都稱霸一時。孟子引用曾子的話——“晉楚之富,不可及也”,意思就是說,你要知道,國際間不隻是你齊國有錢,晉、楚和你們齊國也不相上下的呢!我為什麼不到晉國去,不到楚國去,而到你們齊國來呢?這一段話,孟子並沒有講出來,不過他引用曾子這句話,實際上就是這個意思。所以我們讀書要註意瞭,如果隻看表面的文字,很多重要的關鍵就無法掌握。如果話還沒有說意思就表達瞭,就是所謂的大手筆的一種寫法,我們讀懂瞭書,也就會寫文章瞭。

在座有些年輕朋友或許會不服氣地說,書上明明沒寫,你怎麼知道他是這個意思呢?我們繼續看下文就知道瞭。“彼以其富,我以吾仁”,晉楚雖然強大、富有,但無法用財富打動我的心。我雖然是一個老百姓,但是我有我的仁道原則;他們有錢,但是我不為他們的錢所動,我的仁道是無價之寶,他們買不動我的。

彼以其爵”,他們可以給我很高的官位,“我以吾義”,但是我處世以義理為原則,不義的爵位我不要,我有我的人格。他們的爵位和我的義理一比較,“吾何慊乎哉”,我心裡沒有遺憾,坦然得很!

我們看中國歷史,很多人是這種作風,我有學問,可是不幫你做事,不肯助紂為虐;你有錢有勢,要花錢買動我,我偏不幹!你硬要買的話,那就把吃飯的傢夥——腦袋給你,反正這個吃飯的傢夥也不能代表我真正的十精十神,這是中國文化可貴的一面。

夫豈不義,而曾子言之,是或一道也”,現在是孟子的話瞭,他說難道曾子講這話也不合禮法嗎?我認為他是有另外一番道理的。今天我到你們齊國來,是尊重你們的齊宣王,認為他瞭不起,我才來的。下面他引申理由,“天下有達尊三:爵一,齒一,德一”。諸位要註意啊!今天社會隻講現實,所謂現實就是財富,房屋住得漂亮,汽車坐得新,鈔票多,就是如此而已。另一面的十精十神天地,則遠非現實所能影響。所以孟子在此提出瞭“達尊三”,所謂“”,就是共通的;所謂“”,就是最高尚的。天下一致認為最崇高可貴的共有三件事。

第一件是“”,爵位。英國雖然近年日漸沒落,但是還保有這種制度。英國統治香港一百年以來,用的不是大英律法,絕大部分是皇清律,是沿用清朝的法律。當然,隨著年代的變更,條文也有所變動,但原始藍本是皇清律。所以香港鄉下老百姓看到英國警察,還是叫“大人”,把警察局叫“差館”;當年英國統治印度時,也是沿用印度當地的法律制度,這是英國政治手段的高明。近年世界各地有許多協會的組織,如紅十字會、獅子會等;英國有個兄弟會,據我研究,英國的兄弟會是模仿我們的青幫、洪幫而來。在座有學社會學的朋友,不妨研究一下。這一段是題外的話。

說到英國還保有這種爵位的制度,譬如香港,年高德劭、對社會福利有貢獻的人,香港政十府就封他為“爵士”,這是英國的一種政治手段。“”和官位、職位的觀念不一樣,所謂官拜大將軍,這是官職。但歷代的爵官分類頗復雜,例如唐朝,就有“職事官”、“勛官”、“散官”、“封爵”之分。“職事官”就是有實際職務的官,如“尚書令”、“刺史”之類,好比今天的院長、市長。“勛官”是武官的官階,好比今天的“”、“”、“”。“散官”是文官的官階,稱為“大夫”、“”之類,好比今天文官的“委任”、“薦任”、“簡任”、“特任”。“封爵”則稱為“王、公、侯、伯、子、男”,並有“食邑”。例如唐初名臣長孫無忌,他具有“太尉檢校中書令同中書門下三品揚州大都督監修國史(以上共兼三個職事官)上柱國(勛官)趙國公(封爵)”這種身份。研究這方面,要參考“唐六典”、“九通”之類有關官規、官制書籍才可以。從這點也可見中國文化是博大十精十深的,許多現代人事制度還不如古時健全。

第二件是“”,這個“”是代表年齡。中國文學中有“馬齒徒增”的說法,年紀大瞭,自認為一事無成,於是對朋友感慨“馬齒徒增”。我們看瞭會覺得很奇怪,原來要想知道馬的年齡,就看它的牙齒,馬的牙齒會隨年齡而增。孟子這裡說的“”,就代表人的年齡、輩分。

第三件則是“”,德十性十、修養。“朝廷莫如爵”,在政十府公傢機構必須尊卑有序,以爵位、官職定先後。幾年前,有位同學來對我說,另一位同學升官瞭,比他的階級髙。我說,好呀!不過你要註意,同學歸同學,你們回到我這裡來,吵架、打架都可以,但是在外面的公事場合中,你見到他要規規矩矩地敬禮,規規矩矩地跟在後面。這位同學就問,那不是太虛偽瞭嗎?我就說這是國傢的體制,友情是私十十交十十的事,回到傢裡再談友情,在公事場合應該以公論公。年輕同學們將來到社會上做事,要特別註意這一點。尤其現在國際間十十交十十往愈來愈發達,同學們出國留學或經商的也很多,和外國人一接觸,我們無形中就負有國民外十十交十十的使命,如何做到不卑不亢,這是一門學問。

鄉十十黨十十莫如齒”,回到傢鄉那就不同瞭,年紀大、輩分高的最尊貴。盡管你在外面官做得大,回到自己傢鄉,見到不識字、種田的長輩照樣要行禮,哪怕是遇到同輩的學長,而他還是個一品老百姓,你也要請他坐上座。像蔣公中正當年回到浙十江十傢鄉,看到老前輩照樣行禮,這是中國古禮。又譬如我從前坐船出門念書,經過祖墳的時候,趕緊站起來,拱手作禮。

如果騎馬,經過祖墳或長輩門前就要下馬步行,走過百步才能上馬,這些都是中國古禮。有些同學聽瞭就說,這個太形式化瞭。嘿!形式大有用處,因為十習十慣形式可提升為十精十神的實質。

現在就是因為沒有形式,所以十精十神也沒瞭,形式和十精十神是兩位一體的。

輔世長民”,至於說輔助世道,善化民心,對社會國傢的這種貢獻,那就“莫如德”,沒有比道德學問更尊貴的瞭。爵位再高,輩分再長,都無法與之相比。

後來中國兩千多年的法治十精十神,就是依此而來。在座不知道有沒有學法律的,現在法律進一步發展出法理學,就是研究法律的哲學基礎。中國以往有漢律、唐律、宋律(刑統)、明律、清律等,各個朝代各有他們自訂的法律。我常對法界朋友說我們現在講法律很有意思,近百年來,我們也跟著那些高鼻子的洋十毛十子說世界有兩大法系,一個是海洋法系(英美的),一個是大十陸法系(歐洲大十陸的)。而我們呢?幾乎大部分是抄襲大十陸法系,小部分抄海洋法系,而編成六法全書。為什麼不看一看我們中國自己的法律系統呢?為什麼不研究漢律、

唐律呢?難道中國沒有法律嗎?中國以往不但有各個朝代不同的法律,而且法理也很高明。現在美國國傢的大法官常引用判例,為什麼引用判例呢?因為立國紀元太短,依據呆定的條文,有些案子找不出一條適當的條文來判決,於是就引用相似的判例為依據。

前幾天有位同學從美國回來,提起一件離奇的謀殺案,和佛教密宗的念咒子有關。有個會念咒子又懂一點修持方法的人住在山上,自己種田,收瞭一大堆嬉皮弟子,教他們打坐、念咒子。他教的正是濟癲和尚常念的那個觀音菩薩六字大明咒“晻嘛呢叭咪眸”。有一天,一些電十影明星在聚會,這些弟子拿著刀,嘴裡念著“晻嘛呢叭咪晬”,像瘋子一樣闖進去殺人。結果被捕後,據這些弟子說,當時念著咒子就好像吃瞭迷十幻十藥一樣,自己意識中覺得是受瞭師父的感召,奉行師父的命令,於是拿起刀來殺人。但是這位師父呢?始終在山上,沒有下山。現在這位師父也被關瞭起來。你說他有罪沒有罪?美國當局目前對這件案子很頭大,還找不出恰當的判例來引用。

我們中國古時候呢?如果找不出法律條文定罪,那麼就找法理,到哪裡找法理呢?四書五經,這叫做“經義斷獄”。照古聖先賢的思想,認為應該寬恕的,就赦免;如果在行為上沒有觸犯條文,但是就法理觀點看有傷天害理的地方,照樣判罪,這是中國文化中法律的特有十精十神。所以我建議學法律的同學要研究一下中國的法律,同時最好再配合佛教的戒律。佛教“”部裡面的東西,和中國《禮記》裡面同樣的豐富,其中有很多哲理、倫理的規范。我們應該在兩大法系之外重新整理一套東方法系,這是有志於復興中華文化的同學們所應註意的。現在我把這把鑰匙十十交十十給你們瞭,希望你們好自為之。

孟子接著說,“惡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現在宣王是很尊貴的,因為“朝廷莫如爵”,他是一國之君。但是我年紀比他大啊!我學問道德也不差啊!宣王有其爵,而我有其二---齒、德,從這個道理來說,他不是應該來看我嗎?

孟子怎麼跟人傢爭這個呢?簡直像是飯沒吃飽出去跟人傢爭豆渣吃,真是奇怪瞭!但是孟子有他的道理。現在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故將大有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謀焉則就之。其尊德樂道,不如是,不足與有為也。

註意啊!孟子這裡說,一個君臨天下的明主,一個真正瞭不起的領十導十人,“必有所不召之臣”。中國有句古話,“天子有佈衣之友”,像漢光武和嚴子陵,又如朱元璋和田興。這些平民老百姓作風特殊,不好功名,不肯做官,皇帝如果願意和他們做朋友,那可以,但也絕不親近;如果說要他們做官的話,那他們就會逃跑瞭。所以一個君主要想真正有所作為,就必須有風格超然的人給他提供遠見。而這種人絕不像普通一般世俗之人,不能用爵位、官職加以規范的。即使貴為君王,但是在真理之前,必須要禮賢下士。這類清明的賢者,就是中國文化裡所謂的“王者之師”,曾子也曾經說“用師者王,用友者霸”,就是這個道理。

我們不要以為當瞭帝王是很舒服的事,可以任十性十地為所欲為。我常說中國文化非常高明,你看,古時候皇帝自稱“孤傢”、“寡人”,真是孤孤單單的。有時偶爾想起一個笑話,剛剛要笑,看到對方嚴肅地板著面孔,這個笑話也就不好笑瞭。想找個說知心話的人,沒有;想蹺蹺腿,不好意思,這種味道真難受。所以古時候皇帝時常換上便衣,去找一些“佈衣之友”說說笑笑,因為皇帝盡管是皇帝,但畢竟是人,總需有點人的生活情趣。當然那種境界不是我們普通人所可想象的。不過有個位子,中年以上朋友總嘗過這個味道,那就是傢長。一旦我們年紀大瞭,做起爸爸、十媽十媽十,下面一群兒女,如果再加上一些孫子,那就成瞭爺爺、十奶十奶十。這種高高在上的滋味,也不好受。如果老伴不在,連講話的對象都沒瞭,隻好買張公共汽車票,找老朋友去。所以帝王們必須要有“佈衣之友”,同時也要有“不召之臣”。

欲有謀焉,則就之”,有重要決策時,必須請教這些朋友,因為這些人比較超然,比較客觀。不但在道德學問方面對他有助益,另一方面也可以談些知心話。“不如是,不足與有為也”,如果做不到這一步的話,那麼好比“有限”公司,會前途“無亮”。

下面孟子列舉歷史經驗:

故湯之於伊尹,學焉而後臣之,故不勞而王。桓公之於管仲,學焉而後臣之,故不勞而霸。今天下地醜德齊,莫能相尚;無他,好臣其所教,而不好臣其所受教。

伊尹是湯的宰相,但是私下商湯以伊尹為師,處處向他請教,“故不勞而王”,所以商湯成為千古明王,日理萬機而悠然自得。“桓公之於管仲”,齊桓公當初也是向管仲求教,把政事十十交十十與管仲,而他自己隻喝喝酒,也不管什麼事。孟子不說王道,而是霸道,結果齊桓公“九合諸侯”,多威風!後來管仲一死,齊桓公也就垮瞭。

現在天下局勢很糟糕,諸侯各國實力相差不多,作風也差不多,都喜歡用聽話的幹部,而不願意用對自己有所建議的人i才。這一點不僅是當時諸侯的通病,而且是人類的通病,到現_在還是如此。年輕同學們將來如果做瞭公司老板,或者某個單位主管,對這層修養要特別註意。我們看下面,孟子為瞭強調這點又引述歷史典故。

湯之於伊尹、桓公之於管仲,則不敢召;管仲且猶不可召,而況不為管仲者乎。

商湯當時對伊尹、齊桓公當時對管仲,都不敢隨便下命令,隨便使喚他們;“而況不為管仲者乎”,更何況還有比管仲高明一等的人哩!這個人是誰呢?下面不說瞭,我們替孟子說:“更何況我呢!”前面已說過,孟子是不屑於做管仲的。

在這一段,孟子說明自己的立身處世,同時代表瞭儒傢的典型,就是一個知識分子“有所為,有所不為”的風格,絕對不是一般世俗功名富貴所能左右的。

《孟子與公孫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