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

“昔之得一者:”

昔:指天地萬物的開始。一:指先天的混元一炁,亦指十陰十陽十平衡,和諧統一之特征。

未有天地萬物之前的混沌之初,是為先天的混元一炁,無上無下,無左無右,無大無小,無貴無賤,是謂混然一體。此謂“一”。

“天得一以清。”

天地萬物皆依次混然一炁而生,由一至萬,“降本流末而生萬物”。在十陰十陽十始判,清濁兆分之際,輕清者上浮為天,重濁者下凝為地。因天得此“一”,故有日月星辰之運轉,春夏秋冬之十十交十十替,風雲雨雷之興作。天道運行,萬類白化,始終處於和諧有序狀態,一派清明之景,毫無混亂之象。此謂“天得一以清”。

“地得一以寧,”

先天混元一炁的基本特點,是十陰十陽十平衡,和諧統一。由重濁之氣下降凝聚而成的地球,內有核、幔、殼三層,外分熟、十溫十、寒五帶,佈局嚴整,井然有序,自然運轉,平穩安寧。若十陰十陽十不平,失去統一必火山爆發,地震,山崩,災禍四起。隻有得此“一”,方能不失常序,平穩安寧。此謂“地得一以寧”。

“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為天下正。”

《周易》曰:“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又曰:“十陰十陽十不測之謂神”。此“神”指十陰十陽十二氣的功能及妙用。十陰十陽十二氣十十交十十感,達到平衡與統一是謂混元一炁。故“一”即道。“道”雖無形無象,卻生物生人,為“眾妙之門”。此生化之門至妙至靈。此謂“神得一以靈”。若十陰十陽十不平,二氣不十十交十十;和諧破壞,則不能生物生人,妙靈之十性十亦必喪失矣。

“谷”即空谷。水止於平,道止於中。天道是背高就下,損餘補缺,自達平衡。谷若低凹之處,水自流來自然充盈。谷所以能自然盈十滿,全由“道”之平衡之理所致。

萬物由十陰十陽十二氣合和而成。十陰十陽十不合,不得統一,則萬物無由以生。孤十陰十不生,獨十陽十不長。隻有二氣十十交十十感,合而為一,方能生出萬物。

侯王為天下至尊至貴者。此謂至上。而侯王常以“孤”、 “寡”、“不谷”自稱,自認為至下。此至上與至下折中平衡,達至中平,此謂“一”。至高無上的侯王若能出之於言,踐之於行,自然無為,柔十弱謙下,不貪財貨,不施暴政,以百姓心為心,以十愛十民為至上,則必為萬民擁護,四海賓服,天下太平,百業興旺,風氣淳正。

“其致之:天無以清將恐裂,地無以寧將恐發,神無以靈將恐歇,谷無以盈將恐竭,萬物無以生將恐滅,侯王無以貴高將恐蹶。”

以上的”清”、“寧”、“靈”、“盈”、“生”、“正”,皆由混元一炁的平衡統一原理所致。相反地,若天不能保持“清”,則必然會紛亂破裂;地不能保持“寧”,則必然爆發火山地震;神不能保持“靈”,必然喪失靈妙之功能;谷不能保持“盈”,必然自行枯竭;萬物不能生長繁衍,必然衰亡絕滅;侯王不能保持權勢和地位,就要垮臺。

“故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谷。此其以賤為本邪?非乎!故致數輿無輿。不欲碌碌如玉,珞珞如石。”

“道”的體十性十是中平。所以,貴必須以賤為根本,高必須以下為基礎。隻有這樣,才能合“道”。

因此,侯王自稱為“孤”、“寡”、“不谷”。這不正是“貴以賤為本”麼?難道不是麼?其實,侯王這樣做,正是為瞭達到平衡,以合於“道”。

這和造車的道理一樣。車未造成時,各種零件亂七八糟,各自分立,自以為是,而在車造成後,各種零件則同合於一車之中,共同起著運載的功能,其零件的長短、大小、高低、貴賤等差別全部消失於此車之中。

美玉本來是珍貴的,石頭本來是粗賤的。為瞭使兩者達到平衡與統一,使其貴賤相合於一體之中,我不看重珍貴華美的碌碌之玉,亦不厭棄粗糙鄙陋的硌硌之石。而將它們平等看待,不分貴賤。

此章總旨,在於說明萬事萬物皆分為對立的兩個方面,這兩個方面的平衡、合和與統一,可以得到好的、吉的結果;反之,若彼此分裂,十陰十陽十不十十交十十,不能合和與統一,則必然得到壞的、兇的結果。

本章主要講瞭對立面合和統一的重要十性十。

《道德經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