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

此章是《道德經》下篇的首章。上篇開宗稱“道”,下篇起首明“德”。“德”繼之於“道”。“道”有“常道”、“可道”之分;“德”有“上德”、“下德”之別。“道”與“德”的特十性十已述於前。此章隻談“道”,“德”,“仁”,“義”,“禮”五者的關系。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德”源於“道”,通於“道”,其體十性十特征亦同於“道”。 “道”無形無象,含藏而不顯露,空虛而無跡象,卻無所不有,無所不在,無所不為,無所不成。生育天地,運行日月,長養萬物,卻不自恃、自彰。此種特十性十應之於人,則為“上德”。“上德”和“常道”一樣,是內在的,實質的、無形的、自然的,而不是外在的、表面的,形式上的東西。因而,無形的“道”是大“道”,無形的內在之“德”是“上德”。這種非形式主義的“德”好象無“德”,其實是真正的大“德”、 “上德”。

“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

純粹素樸、虛無自然、至誠不妄、無心作為者,是“上德”之特十性十。反之,有意作為,故意彰示其德,做瞭好事隻怕別人不知道,這種外在的、形式上的、故意彰示的“德”,是謂“下德”。“下德”處處顯示為很有“德”,其實還算不上“德”。

“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

“常道”的體十性十是自然無為。體現“常道”體十性十的“上德”是無為的。這種“無為”不是有意的,而是自然的。此謂”上德無為而無以為”。 “下德”的有為不是無意的、自然的,而是故意的、有心的、非自然的。此謂“下德為之,而有以為”。

“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

純粹素樸、真誠無妄、自然無為的“道德”充實於內,仁義禮智自然顯之於外。道德是根本,仁義禮是枝末。事物無本,焉能有末?故黃石公《素書》曰:“夫道、德、仁、義、禮五者一體也。夫欲為人之本者,不可無一焉!”此言“道”、 “德”、“仁”、“義”、“禮”五者的關系是根桿與枝葉的關系。

出於自然,不是有心有意去為“仁”者,謂之“上仁”。

有分別,有果決,懲十奸十除暴,濟困扶危,順天應人,不循私情者,謂之“義”。

長幼有序,男十女有別,父慈子孝,恭謹訐十浪十者,請之“禮”。

“上仁”繼之“上德”,是無為的。

“上義”繼之“下德”,是有為的。

以“上禮”的科條禮教約束人,無人應聲和履行,這時,不得不伸出胳臂用力拉拽,強迫人們去遵守。

“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道”是主體,“德”是作用,“仁”、“義”、“禮”是主體的作用的表現形式。如失去瞭“道”(主體)而再去講“德”,(作用),相似失去瞭車馬而論引重致遠,是為空談。再如失去瞭主體之作用而去講主體之作用的表現形式,猶如樹木根桿已毀再求枝葉豐茂,豈非妄言!尤其講到表現形式“禮”的時候“道德”基礎已無、忠信已薄,禍亂由此而始,故曰:“而亂之首”。

“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處其厚,不處其薄,居其實,不居其華。故去彼取此。”

“道”之本體貴乎斂華就實,守樸還淳。如持華去實,乃是愚昧的開始。

因此,頂天立地的大丈夫,能掌握本末之機,實華之要,還淳以復其厚,而不恪守澆薄;反樸以顧其實,而不炫識以求其華。因而,真正的進道修德之人應去其薄華,取其厚實。

《道德經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