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致虛極,”

“虛極”者,是混元無極大道之體,是天地萬物之極。用何以致於至虛,必要“內觀其心,心無其心;外觀其形,形無其形;遠觀其物,物無其物三者既無,唯見於空。所空既無,無無亦無,無無既無,湛然常寂。寂無所寂,欲豈能生。欲既不生,即是真靜”。如此這般可悟大道的虛無之體。所謂“致虛極”者,即是此意。

“守靜篤。”

“篤”是純一渾厚,不動不易之意。靜而至靜者,是混元無極大道之十性十,造化之樞機,品匯之起始。常人不能體悟者,蓋因時動妄心,以驚元神,著萬物而生貪求,因貪求以致煩惱妄想,憂若身心,便遭濁辱,流十浪十生死,常沉苦海。由此障迷自十性十,時在昏冥、盲聾之中。欲悟大道主體十性十者,唯獨專心致志,抱一篤守,寂然不動,方能體悟大道的清靜之十性十。

“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

人的心機始張,七情恣妄,知見炫露,猶如天地間的萬物品類,互為崢嶸,參差並作,忘本逐末,不知返本復命,故有生死之不常。吾獨以知七情皆為幻妄,故以返情歸十性十,復守其初,永顧其本。《老子》五十二章中說:“天下有始。以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復守其母,沒身不殆……用其光,復歸其明,無遺身殃,是謂‘襲常’。”又如《周易?復卦》雲:"初九,不遠復,無隻,悔,元吉。"此以卦爻論之,因初九十陽十剛,而處於復卦之初,是迷而不遠,有立即復本之意。以上均和本章此段經義相通。

“夫物蕓蕓,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

宇宙萬物雖然復雜萬端,但終會復歸於寂靜虛無的本初。現以人的十性十情嘗試論之:人的本十性十,為各種情態的命十根,如十性十一動,就有喜、怒、哀、樂等情之出現,憂慮、感嘆、恐怖、畏懼之發生,浮躁、放縱、狂妄之顯露,但終不會永久如此。此情一靜,仍復歸於寂靜圓明的本然十性十體。又如草木逢春夏,千姿百態,崢嶸參並。時臨秋冬,自然枝枯葉落,歸根復命,仍返於靜根。再以萬物而論之:天地間的有形事物,飛潛動植,有情無情,錯綜復雜,形態各異,均由“虛極”而出,“靜篤”而入。由此足證”虛極”、“靜篤”的自然體十性十,是宇宙萬物的命十根,它是永恒的。

“不知常。妄作兇。”

此段經義緊接上文。如肆意逞狂,追逐榮貴,快利耳目,露鋒炫智,不知復其清靜無為的真常之十性十,必流於欲海,迷於妄幻,宛轉世間,漂沉十愛十河,沉滯聲色,迷惑有無,猶如草木斷瞭命十根,其枝葉必遭枯落之患。《周易?復卦》中說: “上六,迷復,兇,有火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兇、至於十年不克征。”此以卦爻論之:上六十陰十柔,居復卦之終,隻顧前往,迷於世情,而終不復,是迷其真宗,忘其根本,以致兇敗。復卦上六的“迷復”,與此章“不知常,妄作兇”意義相通。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虛無清靜的真常之道,在人謂之十性十,不毀不滅,永恒存在。故曰“常”。與太虛同體,無所不容,無所不納。故曰“知常容”。真常之十性十,“湛然常寂”,視天下如一已,觀萬物似一身,無有彼此之介,十愛十憎之分,上下之別。是謂“容乃公”。無私情,無妄為,順自然,符物理,無為而自治,是謂“公乃王”。因時順理,因物附物,同天地之造化,同四時之運行,同日月之明晦,萬物生殺,各遂自然,是謂“王乃天”。真常之道,虛無自然,清靜無為,是天地之根,萬化之宗,無吉兇,無危險,不生不滅,永恒存在,是謂“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道德經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