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3)研究因素的收集與測量

病例對照研究對所選定的病例和對照,應收集與測量其所研究暴露因素的信息資料。

一、信息資料的來源

病例對照研究的資料來源有訪問調查記錄、通信調查表、登記報告、醫療記錄、職業史記錄等。大多是由調查人員使用調查表直接詢問研究對象本人或傢屬,也可采用通信方式進行調查,必要時查登記報告或醫療記錄。

二、暴露因素的規定

調查研究時,除收集姓名、十性十別、年齡、住址等一般資料外,重要的是要取得可疑暴露因素、飲食十習十慣、吸煙十習十慣、生活十習十慣。暴露因素必須在調查前有明確的規定。如接觸化學物,應確定接觸何種化學物,定量測量其暴露程度、接觸年數。又如吸煙十習十慣,除調查吸煙或不吸煙,並應調查開始吸煙年齡、每日吸煙量、吸煙年數、有否深吸十習十慣等。將暴露因素分級是很有意義的,它可能是提供因素與疾病間的劑量-反應關系。

三、暴露因素的收集

進行調查時,一般應有專門制訂的調查表,病例組與對照組均用同一調查表。調查表設計中盡量不用過多的文字記錄,用編碼方法,便於資料的整理和計算機的應用。調查的項目必須包括與發病有聯系的因素。

調查時為瞭使收集的資料完整,最好有記錄或材料作依據,並選擇客觀指標。對待病例組與對照組均應同樣認真,以免產生偏倚,影響所得結果。

《預防醫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