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屠龍術

小堯舜——夷夏之防

當初,梁啟超分析過為什麼在漢武時代儒傢會被定為一尊,在他提出的六個原因當中,第三個原因是和我們現在的話題比較相關的:當時諸子百傢誰不想給自己爭個地位,可為什麼其他學派終被罷黜,卻隻有孔子之學得以獨尊呢?要知道,周末的大學派裡,老子學派和墨子學派都是能和孔子學派比肩而立的,但墨傢主張平等,對專制是大大不利的,老子主張放任,也不利於皇帝施展手腳,而隻有孔學嚴明等級秩序,並把施政權力的合法十性十歸結於君主身上,雖然孔學也講些大同世界雲雲,可那到底都是當壓箱底的絕技寶貝著,得到傳授的人並沒幾個,至於孔子當初真正上幹君王、下傳弟子的學問,則主要都是些“上天下澤之大義,扶十陽十抑十陰十之庸言”(熊逸按:正是董仲舒那套。),這些內容對帝王駕禦百姓最是合適。想當初漢高帝劉邦在馬上打天下的時候,拿儒生的帽子當尿壺用,可在天下平定之後,卻跑到魯地搞祭祀去瞭,究其原委,大約打天下時孔學是阻力,而治天下時孔學卻是法寶吧?i

梁啟超的這個意見是有些代表十性十的,其中“雖有大同之義、太平之制,而密勿微言,聞者蓋寡”這句話尤其令人傷心,但這恰是一切學術走入官學或成為普及的必然之勢,畢竟屠龍術總不如屠狗術吃香——“汗漫學屠龍,絳灌學屠狗。屠狗位通侯,屠龍不糊口”ii是也。但是,梁啟超也許把“學說”理解得過於僵化瞭些。秦漢之際,學派之間早已互相影響和滲透,單憑標簽已經很難說明內容瞭。就拿賈誼來說,《漢書·藝文志》把他的作品列為儒傢,可讀起來又何嘗真是儒傢呢?傅斯年《中國古代文學史講義》有《賈誼》一文,說他兼通儒傢思想及三晉官術,不談“親十親”卻講“形勢”,何嘗是儒傢的話?

傅斯年所謂“三晉官術”是指刑名之學,指鹿為馬的那位趙高就是秦代這個領域裡的學術帶頭人。傅斯年在《儒林》一文中進而點明:“刑名出於三晉,黃老變自刑名”,這是把黃老和老莊截然為二來看瞭。iii

漢初最負盛名的賈誼如果算不得純儒,那麼,那位地位崇高的董仲舒,與其說是儒傢泰鬥,更不如說是十陰十陽十術士瞭,甚或說是墨傢的傳人似乎也無不可——十胡十適即謂:“儒教的大師董仲舒便是富於宗教心的方士,他的思想很像一個墨教信徒,尊信上帝,主張兼十愛十非攻。”iv漢初的黃老學派,現在我們一般稱之為“道法傢”,確是要把它和“老莊”區別開來,這真是一個很說明問題的標簽啊。魏源所謂“有黃老之學,有老莊之學”(《老子本義序》),又說“晉人以莊為老,而漢人以老為老也”v,都是極十精十辟的意見。再想想無為而治、等級秩序、君臣異道、愚民之術,在這些原則十性十的政治學概念上,大傢到底有多大的區別呢?

或許事情可以這樣來說:歷史上的任何學術,當成為官學之後都隻會變成一副樣子,無論它曾經是儒傢、道傢還是法傢,還是其他的什麼傢,成為官學之後便隻有一個“官傢”。

或許真是權力改變思想,而非思想改變權力。最極端的例子或許就是東漢的石渠閣和白虎觀兩次中央級學術會議,學者們論辯經義,爭論不下的地方由皇帝來作最終裁決。這樣的學術,哪裡有一點兒“獨立之思想,自十由之十精十神”呢?漢朝因緣際會,“罷黜百傢,獨尊儒術”,其實細細想來,隻要是“罷黜百傢”,不論“獨尊”的是哪一門學術,最後都隻會是一副嘴臉。這時候再來回顧一下鄭振鐸為我們分析的“湯禱”的故事——這個“回顧”就請白壽彝前輩來說說吧:“遠古帝王所以要說天下有罪,在餘一人,就是因為他要對神負責。漢代的帝王親自講經,判斷各傢的是非,就是以教主的身份出現的。他們被禮贊:‘萬歲、萬歲、萬萬歲’,他們被稱為‘金口玉言’,他們可以封山川土地之神,他們可以贈與仙人道號,都是以教主的身份出現的。不懂得這一點,就不會懂得皇權之所以神秘,也不會懂得封建道德之宗教的起源,甚至也不會懂得封建社會為什麼在土地權問題上缺乏真正的私有權。鄭先生想得也許不會這麼遠,但他卻提出瞭一個重要的歷史問題。”vi

在實踐當中真正使儒傢從其他思想中凸現出來的或許隻有兩點:第一是“禮”,第二是“夷夏之防”,而不是孔子所謂的“仁”與孟子所謂的“義”——更何況這兩個寶貴的概念已經在專制社會裡被充分地曲解掉瞭。

——文章寫到這裡,已經三十五萬字上下瞭,今天讀書時忽然看到1931年6月10日《北京大學日刊》載有十胡十適給學生們出的一套“中古思想史試題”,說:“下列七題,任擇一題,作論文一篇,於6月22日十十交十十到註冊部。班上人數太多,論文請以三千字為限。”其中第一題是:“試證明秦以前無‘道傢’,‘道傢’即是戰國末年齊國新起的一個混合學派,又稱黃老之學。參考《史記·樂毅傳》及論,又《曹相國世傢》,又《太史公自序》。又《漢書·藝文志》。”——呵呵,真不知該作何表情才好。再有,我這篇本該限定在三千字的“論文”隻因為超瞭篇幅,便晚十十交十十瞭七十五年。

“禮”,乍看上去是和好詞,《春秋》學就是大談特談這個“禮”字的。如果在現代社會依然以“通經致用”的態度來看待“禮”的話,張岱年前輩的這個意見便既是有代表十性十的,又是悅耳動聽的:“儒傢宣揚人際和諧。孔子弟子有若說:‘禮之用,和為貴。’孔子也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所謂和即是多樣十性十的統一。……孟子贊揚‘人和’的價值說:‘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他認為人和是戰爭勝利的決定條件。人和即人民的十十團十十結一致。”vii

但是,就歷史論歷史的話,儒傢的這個“和”明明白白地就是等級貴賤各安其位的“和”(詳見《孟子他說》第二冊),在這個“人際和諧”的社會裡,大到祭祀,小到穿衣,各階層都有自己的定位,即《春秋繁露·度制》所謂:“貴賤有等,衣服有制,朝廷有位,鄉十十黨十十有序”,一旦超標就是“僭越”,就是儒傢常用的一個貶義詞——“非禮也”。(這個“非禮”可絕對不是耍流十氓的意思。)況且,“禮”還有一個廣為人知的重要原則:“禮”是“不下庶人”的,照這麼說,當今中國十三億人,倒有一大半以上是應該“非禮”的。

如果嚴格而論,“非禮”一直都是兩千年歷史的主流。漢朝立國之初,叔孫通為劉邦設計朝儀,使劉邦感受到帝王的尊貴,也認識到瞭儒者的實用功能。viii叔孫通本來是秦朝的博士,他為漢朝設計的禮儀基本就是因襲秦朝舊制,而考之秦朝的禮儀,按《史記》的說法已經“不合聖制”瞭,多重在“尊君抑臣”一節,想來和孔子所緬懷的周禮早已經大相徑庭瞭。至於秦漢以後,“尊君抑臣”始終都是禮治的一大原則。ix

後來,漢武帝喜歡場面,召集儒者定制禮儀,可搞瞭十幾年也沒搞成,諸如明堂之類,一個儒者一個意見,一個個還都大有以生命捍衛真理的作風,而旁觀者看得出來,在那時候就已經搞不清到底什麼是周禮瞭。

“禮”的來龍去脈是個太大的問題,隻好留到以後再談,單說專制時代已經“非禮”的禮意義何在。其中之一就是儀式的意義,前文已經論之甚詳,再有一點就是孝的應用——不錯,孝道也是禮的重要一環,比如《大戴禮記·曾子大孝篇》所謂:“居處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陣無勇敢,非孝也。”看,這些都是孝,也都是禮,難道這真是在說孝順父母嗎?

專制時代的“禮”和“孝”全都是“忠”的不同側面,其意義無非兩點,一是“尊君抑臣”,二是馴化臣民,無非都是專制君主的愚民手段罷瞭。儒傢經典當中,除瞭“三禮”之外,《論語》重點在“仁”,“《春秋》三傳”重點在“禮”,“禮”之詳情會在以後陸續講到。

至於“夷夏之防”,看似簡單明確,其實也是一個非常含糊的概念,每個時代的“夷夏之防”都是大不一樣的。晚清革命傢們大講“夷夏之防”,主要用意在於排滿,當年那些革命言論現在看來已經大有反動之嫌瞭,比如陳天華《猛回頭·地理略述》:

【【普天之下,共分五大洲。中國是亞細亞洲一個頂大的國,內地有十八省,稱為中國本部。在本部東北方,有東三省,即從前宋朝那時候的金國,現在的滿洲。那滿洲乘著明末的亂,占瞭我們中國,改號大清國。

直隸、山西、陜西之北有蒙古,即元韃子,滅瞭宋朝,一統中華,明太祖把他趕回原處,後亦為滿洲所滅。由甘肅過去,有新疆省,是一個回回國,乾隆年間滅的。四川之西有西藏,是一個活佛做國主,亦歸服清朝。除瞭十八省外,從前都是外國,於今都是大清國。雖然中國也不過與那蒙古、新疆、西藏同做瞭滿洲的十奴十隸。】】

再看《猛回頭·人種略述》:

【【天下的人,自大處言之,約分五種:亞細亞洲的人,大半是黃色種……專就黃色種而言之,則十八省的人皆系漢種,我始祖黃帝於五千年前,自西北方面來,戰勝瞭苗族,一統中國。今雖為外種所征服,其人口共四萬萬有餘,居世界人口四分之一。滿洲是通古斯種,金朝亦是此種人,其人口共五百萬。蒙古為蒙古種,其人口共二百萬。新疆為回回種,其人口一百二十萬。西藏為吐蕃種,其人口一百五十萬。苗、瑤是從前中國的土人,其數比漢種較多,於今隻深山之中留瞭些微。滿洲、蒙古、西藏、新疆的人,從前都是漢族的對頭,無一刻不提防他。其人皆是野蠻,兇入虎狼,不知禮儀,中國稱他們為犬羊,受他等之害不少,自滿洲入主中國,號稱中外一傢,於是向之稱他為犬羊者,今皆俯首為犬羊的十奴十隸瞭。】】

再如《猛回頭·猛回頭》:

【【從前做中國皇帝的,雖然朝代屢易,總是我漢人,總是我黃帝的子孫,隻可稱之為換朝,算不得滅國。惟有元韃子滅瞭中國,後來賴有朱太祖恢復轉來瞭。如今這滿洲滅瞭我中國,難道說我們這些人就不想恢復瞭嗎?】】

再如《警世鐘》:

【【中國從前的亡國,算不得亡國,隻算得換朝(夏、商、周、秦、唐、宋、明都是朝號,不是國號,因為是中國的人),自己爭鬥。隻有元朝由蒙古(就是古時的匈十奴十國),清朝由滿洲(就是宋朝時的金國)打進中國,這中國就算亡過二次。

……須知種族二字,最要認得明白,分得清楚。……單就黃種而論,又分漢種(始祖黃帝於四千三百餘年前,自中國的西北來,戰勝瞭蚩尤,把從前在中國的老族苗族趕走,在黃河兩岸建立國傢。現在中國內部十八省的四萬萬人,皆是黃帝公公的子孫,號稱漢種),二苗種(從前遍中國皆是這種人,如今隻有雲、貴、兩廣稍為有些),三東十胡十種(就是從前的金,現在的滿洲,人口又五百萬),四蒙古種(就是從前的元朝,現在內外蒙古,人口有二百萬),其餘的種族,不必細講。……這種族的感情,是從胎裡帶來的。對於自己種族的人,一定是相親相十愛十;對於以外種族的人,一定是相殘相殺。】】

這些話在現在看起來都是觸目驚心的。我們現在中小學課本裡講陳天華決不會講這些內容,這也算是《春秋》十精十神之一的“為賢者諱”吧?

陳天華的這些看法可以稱得上是前人對“夷夏之防”的一種典型認識,那麼,有一位歷史人物恰恰適合作為參照來看,這就是金朝的皇帝金世宗。

我們很多人都受《十精十忠嶽傳》的影響太大,以為金朝人都是些沒文化的遊牧者,典型代表就是金兀術、粘罕,有點兒頭腦的就是沒鼻子軍師哈迷赤,他們對頭領的稱謂就更透著野蠻——叫“狼主”。可我們當真要看看“二十四史”裡的《金史》,定然會大吃一驚的。

歷朝歷代,皇帝們經常喜歡自比堯舜,臣下們也喜歡用堯舜來規勸或阿諛皇帝,但真正被許多人以堯舜看待、並譽之為“小堯舜”的,兩千多年來隻有一位金世宗。如果《金史·世宗本紀》裡的記載哪怕隻有一半屬實的話,這個“小堯舜”之稱就確實是實至名歸的。

“小堯舜”自然是一個和平主義者,所以,金世宗在位期間極力促成宋金和談,還給宋朝開出瞭優惠條件:宋朝以前對金朝是稱“臣”的,現在稱“侄”就可以瞭,這真是給瞭宋朝好大的面子呀。他還組織專人把“五經”翻譯成女真文,適度地推行漢文化,同時還維護著女真早期的淳樸風格。如果和一些明君比較一下,漢文帝是出瞭名的節儉的,但恐怕還比不上金世宗,金世宗一頓飯隻有四五樣菜,有一次公主沒預約就趕著飯點兒過來,結果鬧得飯菜不夠吃。唐太宗是出瞭名的以寬厚對待臣下,可金世宗有一次叮囑太子,說:“你在儲君的位子上,我為你打理天下,已經沒有什麼再要你去經營的事瞭,你隻要別忘記祖宗淳樸的作風,以勤修道德為孝,以賞罰分明為政就夠瞭。當年唐太宗對他的太子說:‘我攻打高麗沒有成功,你要接著幹。’像這種事我是不會留給你的。……唐太宗是個有道之君,可他還對太子說:‘你對李勣無恩,如今我無故把他貶走,等我死後,你要立刻給他個大官當,他一定會為你效死力的。’x——照我看,當皇帝的哪能用這種小心機呢。我統治群臣,靠的隻是誠實二字。”

金世宗的統治時代堪稱是金朝的黃金時代,《劍橋中國史·遼西夏金元卷》評價這段歷史說:“短短幾年之內,世宗就這樣成功地使他的國傢無論內外環境都得到瞭穩定。在他統治的漫長時間之內,在諸多領域如行政機構、經濟以及教育等方面進行瞭改革,除瞭在與蒙古的邊境上戰爭還時有發生之外,金朝享有瞭長達25年不受幹擾的和平時期”,至於外十十交十十方面,則是“宋金和議拖延數年才得以締結,確實應該歸咎於宋”。

至於為華夏儒傢文化所津津樂道的“孝”,在金朝也大有表現:有個叫移剌餘裡的契丹人,有一妻一妾,妻子生瞭六個兒子,妾生瞭四個兒子。妻子死後,她那六個兒子在十媽十媽十的墓邊搭瞭草廬,晝夜輪班守墓。妾的孩子們聽說之後,議論道:“死的那位雖不是咱們的親十媽十,卻是嫡母,咱們也應該守墓才對。”於是,這四個孩子也加入瞭輪班的隊伍。就這樣,十個孩子晝夜輪班,三年如一日。金世宗打獵路過當地,聽說瞭這件事,便賞賜瞭孝子們五百貫錢。這錢還特意讓縣官堆在集市上(五百貫能堆個小山瞭),讓大傢都看見,然後再讓孝子們拿走。xi

例子還有很多,我就不多舉瞭。可憐金世宗,兩千年惟一的一位“小堯舜”,在後世卻居然默默無聞,難道說老百姓們堅守“夷夏之防”,不把他當自己人嗎?好像也不是,“康乾盛世”不是一直被人贊不絕口麼,想那康熙和乾隆,文字獄冤殺瞭多少人,《四庫全書》搗毀瞭多少文化,不也被大傢十十交十十口稱贊麼?人心啊,統計一下十年來清宮題材電視劇的數量就能看出個大概瞭。可金世宗呢,有多少人知道這位金世宗呢?

如果我們從疆域來看,以傳統的標準(不妨就參照上文中陳天華的標準),黃河流域的中原地區當時已經全在金朝的版圖之內,而金朝與南宋又並不是對等的南北兩個政權——金朝是宗主國,南宋是藩屬國,再看文化,金朝分明已經成為瞭漢文化的中原重鎮,所以,無論從以上哪個角度來看,在通史的記載上,北宋以後不應該是南宋,而應該是金,南宋的地位約略等同於南明,盡管南宋地盤較大、歷時較久。

金朝當時也確實是以中原正統王朝自居的,於是,一個奇怪的問題就出現瞭:金朝比之南宋,在政治、軍事、文化、地理上都占優勢,又加上一位“小堯舜”的出現,南宋面對的已經不再是一個北方蠻族瞭,而南宋這邊尚且“西湖歌舞幾時休”,於是,人傢“小堯舜”再打過來可就不是野蠻入侵瞭,而是冠冕堂皇的“吊民伐罪”;不再是以落後文化毀滅先進文化,而是以先進文化討伐腐朽文化;不再是邊遠部落入侵中原腹地,而是中原政權統一南方割據勢力——也就是說,金朝如果入侵南宋,看上去居然會是一場“正義戰爭”。即便退一步講,金朝和南宋之間的“夷夏之防”也已經算是不存在瞭,即便金朝滅瞭南宋,也不過算是一傢一姓的改朝換代而已。

這不是危言聳聽,南宋的知識分子們確實面臨著這個難題,金朝,這個本該是“夷狄”的部落,如今居然也捧出“春秋大義”來論證自己的正統十性十瞭——趙秉文在《蜀漢正名論》裡大講《春秋》的褒貶之道:“《春秋》,諸侯用夷禮則夷之,夷而進於中國則中國之。”這就是說,即便你是華夏諸侯,隻要你搞夷狄文化,聖人就把你當夷狄看待;即便你是夷狄,隻要你搞華夏文化,聖人就認可你是中國人。——想想前文《春秋》的例子裡對“吳子”和“吳”的那些咬文嚼字,好像聖人還真是這個意思。

元朝大儒郝經還說過一句更為有名的話:“能行中國之道,則中國之主也。”xii這位郝經先生在“引子之一”當中已經出現過瞭,就是張弘范的老師之一。

這問題越捉摸就越麻煩。中國歷來都有很深的正統王朝的意識,也就是說,碩十大的版圖之上隻能有一個王朝是“正統的”,如果同時還有其他獨立政權的存在,則要麼是偽政權,要麼是藩屬,要麼是夷狄,不容許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立正統政權和平並存。“春秋大義”的兩種十精十神在這裡起著關鍵作用:一個就是“夷夏之防”,一個就是“大一統”。——“大一統”又是個復雜的話題,隻好留待以後再講。

從趙秉文和郝經的話來看,如果蒙元政權能“行中國之道”,自然應該被認為是貨真價實的“中國之主”,這道理不大容易讓人想得通,因為,如果日寇和美帝也“行中國之道”,難道也可以被尊為“中國之主”嗎?

具有參考意義的是,在元末明初的時候,不少漢人知識分子一點兒沒有“夷夏之防”,堅持認為元朝是正統政權,執意要為元朝效忠——在民間故事裡極為著名的那位劉伯十溫十就是這麼一個角色。劉伯十溫十才幹極高,在亂世當中無比的憂國憂民,隻不過憂的是蒙元政權。他為元政十府的平亂工作做出過不小的貢獻,後來實在是被元政十府內部的腐敗搞得沒辦法——又是猜忌又是掣肘的,最後才咬牙投瞭朱元璋。

還有那位宋濂,也是元末明初極著名的人物,他很有知識分子的氣節,在明朝建國之後還堅持自己的遺民身份,不肯在明朝為官。他在《送楊廉夫還吳浙》一詩裡寫過這樣的句子:“不受君王五色詔,白衣宣至白衣還。”——這樣的氣節實在令人費解:難道蒙元政權不是異族政權嗎?難道朱元璋的驅逐韃虜不是恢復瞭漢傢十江十山嗎?可為什麼這麼多飽讀詩書的知識分子們卻把元朝當作和唐、宋一脈相承的正統政權呢?為什麼還要為這樣一個政權守節效忠呢?文天祥如果復生,看到這種場面不知道會是什麼心情?

這是中國歷史上一個極難解釋的現象,看來忠君思想已經大大超過瞭“夷夏之防”。那麼,這真是所謂的孔孟之道麼?嗯,我們總說中國兩千年歷史都是孔孟之道,真的是這樣嗎?

由此再來說一件駭人聽聞的事情:明清易代之際,朱明遺民朱舜水立志反清復明,他曾和鄭成功聯手,失敗後流亡日本,為德川光圀招攬,住在十江十戶。德川光圀從朱舜水那裡得知瞭滿清入主中原的經過,認為在異族征服之下中國已經亡國,而日本才是繼承瞭華夏文化的正統國傢,於是仿照《史記》體例,編修瞭一部《大日本史》,闡揚“正統”觀念。——這話乍看之下倒真還言之成理,我們卻很難想像華夏文化還可以這般的“一脈相承”。

可能更為駭人聽聞的是:商朝便已經是夷人的世界瞭。傅斯年曾在《夷夏東西說》裡發表過這個觀點,張光直又曾在《商文明》裡引述過傅的觀點,簡要說道:“夷夏對立的文獻中,商人顯然是一個夷人城邦,它在整個夏代統治期間始終保持一定的政治地位。”xiii丁山前輩也講:“周人伐商,例稱商人為‘戎商’,為‘夷商’”。xiv——嗯,難道說,我們所謂的華夏文明其實卻是東夷文明嗎?

這問題我也不知道答案,還是談一下現實一些的內容吧。——“夷夏之防”在實際的政治生活中通常還會表現為一種技術手段,這是專制君主們所常用的:通過設置一個敵人(夷狄),從而在內部制造緊張空氣,使人們忽略當前的內部矛盾,提高政權的穩定十性十。想想中學語文課本裡那句孟子的名言:“入則無法傢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然後知生於憂患而死於安樂也”,這話常是被反過來用的:對於聰明的君主來說,即便外邊沒有敵人,也有必要制造出一個敵人;換句話說,為瞭十十團十十結起“我們”,就有必要創造出一個對立的“他們”。哈耶克對這個問題有著十精十辟的見解:

【【第三個消極的選擇因素,或許是最重要的,它恰恰是和訓練有素的政治煽動傢要把有密切聯系的成分相同的支持者十十團十十結在一起的那種有意識的努力分不開的。

人們贊同一個消極的綱領,即對敵人的憎恨、對富人的忌妒,比贊同一項積極的任務要容易些,這看來幾乎是人十性十的一個法則。若要用一個信條將某個集十十團十十牢牢地十十團十十結在一起以便共同行動的話,那麼,將“我們”和“他們”對立起來,即向一個集十十團十十以外的人進行共同的鬥爭,則似乎是這個信條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因此,那些不僅想要獲得對一個政策的支持,而且要獲得廣大群眾的無保留的忠誠的人,都總是運用它來為自已服務。從他們的觀點來看,這種共同鬥爭的巨大優越十性十在於,它幾乎比任何積極的綱領更能夠留給他們以較大的自十由行動的餘地。

敵人,不管他是內部的,如“猶太人”或者“富農”,或是外部的,似乎都是一個極十權主義領十導十人的武器庫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xv】】

所以,當我們觀察專制時代的歷史時,不必驚訝於它的處處樹敵,因為這是它的特十性十所決定瞭的。即便在現代的辦公室政治裡,作為一個部門主管,如果你正在面臨十十團十十隊成員對你的信任危機,那麼,樹立一個外部的“迫在眉睫的敵人”是有助於你度過難關的。——在感覺到有危險迫在眉睫的時候,人們很容易盡棄前嫌,攜手與共,所以,一個出色的政客總是善於制造敵人、也善於制造緊張氣氛的,而且,既然“敵人”是經常需要的,最好的辦法自然不是三下五除二地消滅敵人,所以我們在歷史上常會見到這樣的情況:天真的老百姓們在巧妙的煽動之下為如何盡早解決掉最後一個敵人而幹著急,卻不知道就算這敵人真被解決掉瞭,主子很快也會再找一個敵人的。而在這個過程當中,自然需要強化“我們”的共同點,同時也要強化“我們”和“他們”之間的不同點,這就是“夷夏之防”的巧妙應用,而這又是和“圖騰”的實質意義關聯在一起的(如前文所述),誰是“我們”,誰是“他們”,這也是可以隨著統治者的心意和需要而隨時變換的。——我們可以看一下羅蘭·巴特對一幅照片的描述:

【【我在理發店裡,一本《巴黎-競賽》(Paris-Match)抄本到我手裡瞭。封面上,是一個穿著法國軍服的年輕黑人在敬禮,雙眼上揚,也許凝神註視著一面法國國旗。這些就是這張照片的意義。但不論天真與否,我清楚地看見它對我意指:法國是一個偉大的帝國,她的所有子民,沒有膚色歧視,忠實地在她的旗幟下服務,對所謂殖民十主義的誹謗者,沒什麼比這個黑人效忠所謂的壓迫者時所展示的狂十熱有更好的答案。因此我再度面對瞭一個更大的符號學體系:有一個能指,它自身已憑前一個系統形成(一個黑人士兵正進行法國式敬禮);還有所指(在此是法國與軍隊有意的混合);最後,通過能指而呈現所指。xvi】】

一位軍人莊嚴地敬禮,仰望國旗,這一類的畫面絕非罕見,但如果畫面元素一切不變,隻是把軍人換作警察——嗯,你見過這樣的畫面嗎?

註釋:

i

梁啟超:《論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載於《飲冰室合集》“飲冰室文集之七”):既貴一尊矣,然當時百傢,莫不自思以易天下,何為不一於他而獨一於孔?是亦有故。周末大傢,足與孔並者,無逾老、墨。然墨氏主平等,大不利於專制;老氏主放任,亦不利於幹涉,與霸者所持之術,固已異矣。惟孔學則嚴等差、貴秩序,而措而施之者歸結於君權,雖有大同之義、太平之制,而密勿微言,聞者蓋寡,其所以幹七十二君、授三千弟子者,大率上天下澤之大義,扶十陽十抑十陰十之庸言,於帝王馭民最為合適。故霸者竊取而利用之以宰制天下。漢高在馬上,取儒冠以資溲溺,及既定大業,則適魯以太牢祀矣。蓋前此則孔學可以為之阻力,後此則孔學可以為之奧援也。此其三。

ii 景耀月《讀史感言》

iii

區別黃老與老莊的早有其人,清代魏源在這個問題上很有十精十辟之見:“有黃老之學,有老莊之學,黃老之學出於上古,故五千言中動稱經言及太上有言,又多引禮傢之言、兵傢之言。其宗旨見於《莊子·天下篇》,其旁出者見於《靈樞經》黃帝之言及《淮南·十精十神訓》,其於六經也近於《易》。其末章欲得小國寡民而治之,又言以身治身、以傢國天下治傢國天下,則其輒言天下無為者,非枯坐拱手而化行若馳也。”(魏源《老子本義序》,載《魏源集》,中華書局1983年第1版,第253頁)

iv 十胡十適:《中國中古思想小史》(《十胡十適文集》第6卷,歐十陽十哲生/編,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第1版,引文見第638頁)

v [清]魏源《老子本義》(載《魏源集,中華書局1983年第1版,第255頁》)

vi

白壽彝《民俗學和歷史學》(收錄於《二十世紀中國民俗學經典·民俗理論卷》,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第1版,引文見該書第134頁。)引文中的“封建社會”意思和本文所用的不同。

vii 張岱年:《十愛十國主義與民族凝聚力的思想基礎》(收錄於《張岱年全集》第7卷,河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版,引文見第390頁。)

viii 詳見《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

ix

《史記·禮書》:“至秦有天下,悉內六國禮儀,采擇其善,雖不合聖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濟濟,依古以來。至於高祖,光有四海,叔孫通頗有所增益減損,大抵皆襲秦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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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世宗本紀上》:上謂皇太子曰:“吾兒在儲貳之位,朕為汝措天下,當無復有經營之事。汝惟無忘祖宗純厚之風,以勤修道德為孝,明信賞罰為治而已。昔唐太宗謂其子高宗曰:‘吾伐高麗不克終,汝可繼之。’如此之事,朕不以遺汝。如遼之海濱王,以國人十愛十其子,嫉而殺之,此何理也。子為眾十愛十,愈為美事,所為若此,安有不亡。唐太宗有道之君,而謂其子高宗曰:‘爾於李績無恩。今以事出之,我死,宜即授以仆射,彼必致死力矣。’君人者,焉用偽為。受恩於父,安有忘報於子者乎?朕禦臣下,惟以誠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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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世宗本紀下》:丙子,次永清縣。有移剌餘裡也者,契丹人也,隸虞王猛安,有一妻一妾。妻之子六,妾之子四。妻死,其六子廬墓下,更宿守之。妾之子皆曰:“是嫡母也,我輩獨不當守墳墓乎?”於是,亦更宿焉,三歲如一。上因獵,過而聞之,賜錢五百貫,仍令縣官積錢於市,以示縣民,然後給之,以為孝子之勸。

xii [元]郝經《與宋國兩淮制置使書》,《郝文忠公凌川文集》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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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張光直:《商文明》(張良仁、嶽紅彬、丁曉雷/譯,遼寧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339頁)。張光直引傅斯年的段落是:“在殷商西周以前,或與殷商西周同時所有今山東全省境中,及河南省之東部,安徽之東北角,或兼及河北省之渤海岸,並跨海而括朝鮮的兩岸,一切地方,其中不止一個民族見於經典者,有大皥、少皥,有濟徐方諸部,風盈偃諸姓,全叫做夷……夏一代的大事正是和這些夷鬥爭。”下面是張光直的話:“商人,傅斯年認為‘雖非夷,然曾撫有夷方之人,並用其文化,憑此人民以伐夏而滅亡之,實際上亦可說夷人勝夏。’

夷夏對立的文獻中,商人顯然是一個夷人城邦,它在整個夏代統治期間始終保持一定的政治地位。”

商的來歷一直是個爭議很大的問題,大體有東、西、北三說,現在來看,東來說比較占瞭優勢,詳細論述參看王玉哲《中華遠古史》第四章第四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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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山:《古代神話與民族》(商務印書館2005年第1版,第14頁):“種族問題,在古代也鬧得很厲害。殷商王朝,封建親屬子弟或王朝公卿為侯為亞,對於外族則例成為‘方’,土方、……馬方、鬼方,多少涵有種族的歧視意味。周人伐商,例稱商人為‘戎商’,為‘夷商’,而稱楚人為‘荊蠻’,稱徐人為淮夷,種族的歧視,一如蒙古帝國歧視契丹、女真為‘漢人’,卑視宋人為‘南人’……”——看來連“漢人”都曾是種族歧視的稱呼呀!

xv [奧]哈耶克:《通往十奴十役之路》(王明毅/譯,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第1版)第10章

xvi [法]羅蘭·巴特:《神話——大眾文化詮釋》(許薔薔、許綺玲/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175頁) 

《春秋大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