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湯亭疑奏讞
——雋不疑處置衛太子事件
——蕭望之以儒術解決匈十奴十問題
——漢武帝的“九世復仇”
在解釋“《春秋》原心定罪”之前先扯點兒別的。
清代大史傢趙翼在《廿二史箚記》裡寫過一條“漢時以經義斷事”,說漢朝初年法制建設很不完備,每當遇到大事起瞭分歧的時候,群臣往往就援引經書裡的文辭來討論該作什麼決定。
這個說法頗有道理,我們隻要想想漢高帝劉邦著名的那個“約法三章”,就會知道單靠這三章約法在天下一統之後是沒法真正有效地治理國傢的。沒有法,怎麼辦?那就得靠經瞭。趙翼接著舉瞭《史記》和《漢書》裡的幾個例子,他老人傢全是一語帶過,但我這裡就得娓娓道來瞭。
趙翼舉的第一個例子是張湯的事情。張湯是漢武帝時期的審案名人,但他的出名不像福爾摩斯靠的是推理能力,而是靠狠辣的手段,所以他的傳記是被司馬遷收在《酷吏列傳》裡的。趙翼說:“張湯為廷尉,每決大獄,欲傅古義,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者,補廷尉史,亭疑奏讞。”
這句話我沒給翻譯,因為不太好翻。原因是這樣的:
趙翼這本書是筆記體的,不那麼嚴謹,他這句話的出處或在《史記》,或在《漢書》,因為這兩部書裡都有相似的這麼一段話,隻是文字略有出入罷瞭。趙翼這裡的引述翻譯過來就是:“張湯作廷尉,審理大案要案的時候想要附會儒傢典籍,就請瞭些研究《尚書》、《春秋》的博士,擺平法律疑點,向皇上奏報。”
原文最後那句“亭疑奏讞”現代讀者一般不容易理解,“亭”不是亭子,而是“平”,當動詞用,我覺得翻譯成“擺平”比較合適;“讞”(yan-4),當動詞講就是判案定罪,還有把判決結果上報的意思,當名詞講就是“案件”。
這樣看來,這個例子支持趙翼前邊那個論斷的,但問題是,趙翼漏掉瞭《史記》、《漢書》原文中關鍵的幾個字——在開頭那裡,應該還有一句“是時,上方鄉文學”,然後接著才是“張湯為廷尉……”
這裡的“上”指的是皇上,也就是當時在位的漢武帝;“鄉”在這裡的意思是“向”;而“文學”指的是儒學。這句話就是說:這個時候,皇上正迷儒學呢。——再把後文聯系起來,我們發現,原來張湯找那些研究《尚書》和《春秋》的博士們來判案其實隻是為瞭迎十合皇上的喜好啊!
趙翼啊,這麼大的名傢也有疏忽的時候,還偏巧被我逮到瞭,嘿嘿,心中竊喜,虧得他老人傢不是當代紅人,不然的話,該有多少人罵我是想借著給名人挑小錯出名啊。
——這句話可不是閑扯呦,是個伏筆,後邊有呼應的。
趙翼舉的第二個例子是張敞,說張敞在每次朝廷議論重大事件的時候引古論今,折服公卿。
張敞也是個辦案能手,其實《漢書》裡的另一段話更能夠說明問題:張敞是位研究《春秋》的專傢,辦案的時候大多以儒傢典籍為本,懲惡揚善,所以,雖然同時代的好幾位辦案高手都沒得善終,張敞卻終能自保。
其實張敞這個名字大傢應該非常熟悉,就是“張敞畫眉”典故裡的那位多情丈夫。
第三個例子最能說明《春秋》在當時的意義。在漢武帝的晚年,首都長安發生瞭一起著名的巫蠱之亂,在接連發生的一系列災難中,太子被冤枉地整掉瞭。這位太子是皇後衛子夫所生,所以也被稱為衛太子。
動亂之後過瞭多年,天子也已經換成瞭漢昭帝,當年的亂子也沒什麼人提起瞭,可是,有一天,首都突然出現瞭一名男子,此人乘一輛黃牛犢拉的車子,車上插著黃旗,旗上畫有龜蛇圖案,身穿黃衣,頭戴黃帽,一副與眾不同的打扮,來到皇宮北闕,自稱衛太子。——啊,難道當初的衛太子沒死不成?!這可是個爆炸十性十新聞,立刻就引來瞭數萬的圍觀者。
幾傢歡喜幾傢愁,大小官員全都把心揪起來瞭。這種事情,稍不留心就能搞掉一大堆的人頭,怎不讓人膽顫心驚!如果你就是當時長安的一名大員,你會怎麼辦?
翻翻史書很容易知道,官十場上的事,什麼作十奸十犯科、巧取豪奪、飛揚跋扈、搶男霸女,所有這些老百姓眼裡的滔天大罪在官員們的眼裡根本就不算回事,隻要你站對瞭隊、跟對瞭人、表足瞭忠心,就算壞事做絕,也一樣可以飛黃騰達;可如果反過來,站錯瞭隊、跟錯瞭人、表錯瞭忠心,就算你再怎麼忠於職守、再怎麼廉潔奉公,哪天人傢一樣能把你當貪十官辦瞭。而這時候,當朝天子根基還沒立穩呢,傳說中的衛太子卻突然出現瞭,這種最高層的權力鬥爭一旦開打就不知道要牽連多少人呢。——這就是專制政體的一個可怕之處,為瞭整垮一兩個政治對手,把全國老百姓都當瞭炮灰也在所不惜。
人的這種心態就像偷電纜的道理一樣,一根電纜的造價可能有1000元,偷來當廢銅賣隻能賣10元。但你如果不偷,就算它值5000元,卻一分都不是你的,可你如果偷瞭,10塊錢可是確確實實落在自己手裡的啊。這是人類理十性十判斷的一個基本通則,自然也是古代官十場上的通則——彭尼.凱恩曾經舉過一個中國古代黃河管理局的例子,講那些本來以治水和防水患為本職工作的官僚們是怎麼反其道而行之的:“然而在十八世紀,它變成瞭一個臃腫、龐大的官僚機構,漸漸不能預報洪水的汛期,也不能將災難限制在最小的限度。他們不斷增加稅收,但很少用於治理黃河,最後,凡在此機構供差的人都肥瞭,與其機構創見的初衷很難相容瞭。這些官僚們故意疏忽對黃河的重要河段的管理,和對重要河壩、堤的保護,以致使其‘垮得更快,塌得更快,沖走得更快’,這就可以爭得更多的撥款(邁爾斯,1970年,第225頁)……”(註釋1)
蜘蛛俠的爸爸有句名言:“能力越大,責任越大”,這話套用在這裡同樣是很合適的:(如果權力不受到監督和制衡的話,那麼,)“能力越大,禍害越大”,黃河管理局就比偷電纜的傢夥能力大,所以禍害也大,而能力更大的傢夥……
無論是偷電纜的還是王公大臣,甚或皇帝,這道理都是一樣的,所以,對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物來講,隻要能把政敵搞垮,隻要能把位子坐穩,就算死上幾億人,那都是別人的十性十命,一點兒沒什麼可心疼的。於是,在這漢昭帝時代的皇宮北闕,我們應該很容易理解為什麼衛太子一出現,大傢的心就全都提到嗓子眼的原因。除非你決意投一次機、賭一把牌,那就趕緊表個態,站個隊,可如果你沒有這份膽色,還是趕緊十夾十緊尾巴留心看天色吧!
——在這緊張的空氣裡,大傢心裡也都在懷疑:衛太子不是早就死瞭嗎?這個傢夥不會是假冒的吧?
縱然有九成九的疑心,可誰敢去較這個真呢?
長安的空氣越來越凝重瞭,面對此情此景,誰也不敢貿然出面,事情看來就要這樣僵住瞭。
還就真有不信邪的,隻見京兆尹雋不疑挺胸抬頭地來到那位衛太子的跟前,向左右差役石破天驚地大喝一聲:“把這小子給我拿下!”
看,這就叫膽色!
當然,單有膽色當然是不夠的,更要有頭腦。當時這一綁,旁人可都嚇壞瞭,一個勁兒嘀咕:“老雋哎,你是生猛海鮮吃多瞭呀,真假都沒弄清你就敢綁人?他如果是真的衛太子,你這就是大逆犯上啊!”
是啊,難道雋不疑就不怕來人當真是如假包換的衛太子麼?
可人傢雋不疑一點兒都不擔心,理直氣壯地說瞭這樣一番道理:“當年蒯聵把爸爸得罪瞭,被迫流亡海外,後來他爸爸死瞭,他兒子在國內接瞭班。蒯聵這時候想回國,可他兒子拒不接納。《春秋》可是贊同蒯聵的兒子的做法的啊!現在這事不是如出一轍麼,衛太子當年得罪瞭先帝,早就是個罪人的身份瞭,即便這位是如假包換的衛太子,也該當即拿下!”
雋不疑講的這段故事詳見《左傳》,是一段很復雜很復雜的故事,等講到《左傳》相應位置的時候再來詳說吧(那要很以後很以後瞭),但終西漢一代,《左傳》並未被立為官學經典,所以雋不疑這裡說的“《春秋》可是贊同蒯聵的兒子的做法的啊”,這其實是《公羊傳》裡邊的評論。(註釋2) 雋不疑的這一雷霆手段堪稱果斷絕決,而且義正詞嚴,最重要的是:迅速安定瞭社會人心。漢昭帝和當時輔政的大將軍霍光聽說之後對雋不疑大加贊嘆,感慨說:“看來朝中大員一定要用那些十精十通經典、深明大義的人啊!”——如果雋不疑是個賭徒,這一把可贏大發瞭。
有人可能會問:“就這麼完瞭啊?這個衛太子到底是真是假啊?”
答案是:是真是假恐怕我們永遠也不會知道瞭。《漢書》雖然說瞭最後這位衛太子被驗明瞭正身,確定是個冒牌貨,但這種結論也隻能姑妄聽之。但是,最重要的並不是衛太子的真假,而是雋不疑仗著“春秋大義”的撐腰,迅速把一場迫在眉睫的血雨腥風防患於未然——這其實隻是個副產品,重中之重的是,雋不疑果決地維護瞭漢昭帝和霍光權力的穩固。是啊,保持社會穩定才是最重要的,為瞭最大多數人的最大福祉,當然更為瞭漢昭帝、霍光領導核心的權力穩固,即便冤殺個把衛太子好像也不算什麼啊。(註釋3)
再把話說得簡明一些:雋不疑的這一做法,對外維護瞭社會穩定(這是虛的),對內維護瞭權力核心的穩定(這才是實的)。霍光立時對雋不疑刮目相看,激動得要把女兒嫁給他,但被小雋光明磊落地拒絕瞭。——如果說雋不疑“春秋大義”那一手是個高招,拒婚這手也玩得漂亮。雋不疑沉得住氣,要知道,為領導層立瞭這樣一個大功,千萬不要馬上就拿好處——好處是跑不掉的,因為人傢已經把你當成“自己人”瞭。
看,儒傢經典一定是要好好學十習十的呦!(當然,這隻是我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從雋不疑光明磊落的事跡裡學到瞭一些卑鄙的伎倆。)
趙翼舉的第四個例子是蕭望之的事情,這是一次重大的國際事件。這件事的“後果”大傢都很熟悉,但“前因”就未必清楚瞭。
漢朝和匈十奴十的關系大傢應該都瞭解的,匈十奴十雖然在漢武帝時代受過幾次重創,但還是很讓漢人頭疼。可突然間,有好消息傳來瞭:匈十奴十發生瞭重大內亂!
對漢人來說,這真是一個天大的好消息,朝臣們群起議論,建議趕緊趁這個天賜良機狠狠打匈十奴十一傢夥。皇帝不動心是不大可能的,但他還算穩重,想瞭想:咱們還是聽聽蕭望之的意見吧。
——前邊講過的張敞也好,雋不疑也好,雖然也算通曉經術,但在學術造詣上恐怕都沒法和蕭望之相提並論。蕭望之既是當朝重臣,也是海內名儒,而且一生讀書為官的經歷頗為傳奇。此刻,蕭望之思考著十萬火急的匈十奴十問題,他會說些什麼呢?
如果你是蕭望之,你會是什麼意見?
提示:一定要本著儒傢十精十神去講。
我想可能有人會說:“儒傢最講究‘夷夏之防’,維護華夏先進文明,打擊夷狄落後文明,所以當然要打呀!”
可蕭望之說的卻是“不打”,而且這個“不打”的理由也是貨真價實的儒傢思想。
蕭望之說:“根據《春秋》記載,晉國士匄(gai-4)帶兵攻打齊國,半路上聽說齊侯死瞭,士匄就收兵回國瞭。君子稱贊士匄,說他不攻打正在辦喪事的國傢,合乎道義。士匄的這種做法,足以讓齊國的新君感其恩,足以使天下諸國服其義。”
蕭望之引述的這個故事見於《春秋經.襄公十九年》,原文是:
晉士匄帥師侵齊,至榖(gu-3),聞齊侯卒,乃還。
翻譯過來就是:“晉國士匄帶領軍隊攻打齊國,行軍到榖這個地方的時候,聽說齊侯死翹翹瞭,於是收兵回國。”
大傢可能覺得奇怪:這不就是一句客觀敘述麼,也沒有什麼“君子”的評論啊。再說瞭,都說《春秋》微言大義,可這句話怎麼讀也讀不出有什麼褒貶色彩啊?蕭望之不會是借題發揮、順口十胡十說吧?
——蕭望之不會十胡十說。其實君子的評論是有的,褒貶也是有的,隻是我們普通人沒那個水平從《春秋經》當中把褒貶看明白,這就得求助於“三傳”瞭。
《左傳》以記事見長,對這件事卻沒有更豐富的敘述,隻給瞭一個評價。這評價也簡短得隻有兩個字:“禮也。”意思是:士匄的做法是合乎“禮”的。(《左傳》最是講“禮”。)
《公羊傳》和《榖梁傳》不長於記事,卻善於闡發《春秋經》裡的微言大義。《公羊傳》對這件事的評論是:
還者何?善辭也。
何善爾?大其不伐喪也。
此受命乎君而伐齊,則何大乎其不伐喪?大夫以君命出,進退在大夫也。
翻譯過來是這樣的:
Q:《春秋經》對這件事的記載裡最後用的字是“乃還”,這個“還”有什麼涵義沒?
A:當然有涵義瞭,這是個好字眼啊!
Q:為什麼要用好字眼呢?
A:是為瞭表揚士匄不攻打正在辦喪事的國傢。
Q:可士匄是奉瞭國君的命令去打齊國的呀,他怎麼能半路上自己做主收兵回國瞭呢?這怎麼可以被表揚呢?
A:當官的奉瞭國君之命外出辦事,自己是有自主決定權的。
《公羊傳》用瞭三問三答,把問題說得清楚明白,其中第三個問答還和我們熟悉的“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很是相似。隻是,《春秋經》原文用的那個“還”字真的蘊涵著如此豐富的意義嗎?——反正古人是這麼認為的。
咱們再看看《榖梁傳》是怎麼來說這件事的:
還者,事未畢之辭也。受命而誅,生死無所加其怒。不伐喪,善之也。善之則何為未畢也?君不十十屍十十小事,臣不專大名,善則稱君,過則稱己,則民作讓矣。士匄外專君命,故非之也。然則為士匄者宜奈何?宜墠(shan-4)帷而歸命乎介。
《榖梁傳》也是從“還”字入手來作闡釋的,闡釋得卻和《公羊傳》大有不同,說“還”的涵義是“事情還沒辦完”。
《榖梁傳》說:士匄是奉瞭國君之命去殺敵的,他和齊侯並沒有個人恩怨,所以,如果齊侯活著,那就前往誅殺,如果齊侯已死,那就收兵不打,這正是禮的十精十神。《春秋經》之所以記載這件事,是因為它大有“合禮十性十”。
說到這兒,《榖梁傳》和《左傳》、《公羊傳》還都是保持一致的,緊接著,《榖梁傳》提出瞭一個非常重要的儒傢觀念:“君不十十屍十十小事,臣不專大名,善則稱君,過則稱己”。——這裡的“十十屍十十”可不當“十十屍十十體”講,而是作動詞的“主持”,本意是和祭祀儀式有關的。這句的意思是:君主不主持小事,臣子不專享美名,事情辦好瞭全要歸功於國君,事情辦砸瞭全要歸罪於自己。——這種思想我們中國人應該非常熟悉吧?看看,這就是儒傢經典《榖梁傳》的十精十辟總結。
說句不大恭敬的心裡話:我有時候讀經的時候就在想,這些經典到底是想教我們學好啊,還是想教我們學壞?——《榖梁傳》的這句論斷倒是既可以往好瞭想,也可以往壞瞭用,等講到《左傳》的時候,那麼多的權謀攻略才夠嚇人呢!從這層意義上講,難怪有人主張公務員考試要考“四書五經”,實在太實用瞭!
大傢一定要牢記這幾句話,尤其是“善則稱君,過則稱己”,兩千多年來的中國士大夫有多少人靠著這一經典思想進則升遷、退則保身,這實在是能讓人受益終生的一句話啊。
《榖梁傳》拿出“善則稱君,過則稱己”這個原則是做什麼用呢?很簡單,是為瞭批評士匄。前邊那些話都是表揚,現在也該批評幾句瞭。《榖梁傳》認為,士匄半路收兵雖然非常值得表揚,但他應該把功勞留給國君才對!想想蕭望之前邊說的“士匄的這種做法,足以讓齊國的新君感其恩,足以使天下諸國服其義”,如果照《榖梁傳》的意思,齊國的新君應該對士匄的老板而不是對士匄“感其恩”,天下諸國應該對士匄的老板而不是對士匄“服其義”,如果士匄能把事情做到這個份上,這才是真正“合乎禮”的,才是完美無缺的。
《榖梁傳》的原作者據說名叫榖梁赤,如果我是士匄,非得跟這位榖梁老先生急眼:“您老人傢這也太責備求全瞭吧!我我我,氣死我瞭!說空話容易,如果當時是你領兵,你還能玩出什麼新花樣來?你能做到‘完美無缺’地‘合乎禮’嗎?”
是呀,《榖梁傳》既然認為士匄做得還不夠,那說沒說怎麼做才叫“夠”呢?不能批評完瞭別人就算完瞭呀,有一破還得有一立呀。
這問題還真難不倒榖梁赤,他接著說:“告訴你吧,士匄當時應該這麼做:半路上聽說齊侯已死的消息後,把人馬駐紮下來,掃個場子搞搞祭祀活動,派使者回國向國君去請新的指示。”(宜墠(shan-4)帷而歸命乎介。)
順便一說:“宜墠帷而歸命乎介”,這句話裡的“墠”是指把一塊地面整平,把草除幹凈,準備作祭祀用。(古人並不是那麼講環保的,隻是受限於技術條件,所以破壞力沒現代這麼大罷瞭。)
古人“封土為壇,除地為墠”,都是祭祀用的。段玉裁《說文解字註》詳論過這個東西,說“築土曰封,除地曰禪”,凡是說“封禪”的,其實也就是“壇墠”,“經典多用壇為墠,古音略同也。”——皇帝們興師動眾地大搞特搞的封禪儀式,原本就是這麼回事。往下看,“介”在這裡是“界”的意思,指邊界、國界,所以“歸命乎介”就是指回國請求最新指示。
回過頭來再說蕭望之,他引述“《春秋》褒獎不打服喪之國的士匄”來論證現實問題,說道:“匈十奴十單於現在被叛臣所殺,國內大亂,咱們漢朝可是禮儀之邦哎,本著‘春秋大義’來看,哪能趁機去攻打人傢呢!”
看,蕭望之的意思是“不打”。
有破還得有立,既然不打,那該怎麼辦呢?蕭望之說:“應該派使者去匈十奴十吊唁,在人傢弱小的時候提供幫助,在人傢遇到困難的時候施以援手,這樣一來,四方夷狄都會感戴漢朝的仁義。如果匈十奴十在我們漢朝的幫助下穩定下來,立瞭新君,新君一定會向漢朝稱臣。這是一件盛大的德政啊!”
我想肯定有不少人看到這裡會罵蕭望之是個書呆子。——兩國之間講什麼德政啊,難道還真能以德服人不成!哼,要是漢武帝……
是呀,好像一提起漢朝,大傢都心向漢武帝,那幾次凸顯“大漢雄風”的和匈十奴十的大決戰總是讓人心潮澎湃。如果真是漢武帝在位,這時候恐怕早把蕭望之踢到一邊去瞭。可是,皇帝換瞭,時代變瞭,匈十奴十也和當年不一樣瞭。現任皇帝說:“老蕭的意見不錯,就這麼辦吧。”
看看,夠迂腐吧?書呆子搞外十十交十十,錯過瞭擊潰匈十奴十的大好時機,我們在兩千年後讀起這段歷史都恨不得沖進史書裡痛打老蕭一頓!
但是,事情的發展是出人意料的,這世界從來又都是以成敗論英雄的,蕭望之這個“迂腐”的主意最後居然為漢朝贏得瞭空前的外十十交十十勝利:後邊的事情大傢一定都熟悉瞭,因為得瞭漢朝好處的那位匈十奴十單於就是娶瞭著名大美人王昭君的呼韓邪。(註釋4)
呵呵,一則迂腐的書生之見竟然勝過瞭百萬雄兵。不過,迂腐不迂腐暫且不論,但蕭望之的這種作風確實是非常儒傢的。很多人喜歡漢武帝時代那種“大國雄風”,但從儒傢立場來看,漢武帝可絕對不是一個模范皇帝。在儒傢的眼裡,真正的高手是靠搞政治來玩轉天下,而絕對不是靠武力,所以推崇的是“不戰而屈人之兵”,而不是“一將功成萬骨枯”。這種思想不僅在先秦的封建時代才有,在秦漢以後的專制時代一樣也有;不僅儒傢有,非儒傢一樣也有。漢初的大才子賈誼在《新書》裡對這個問題發表意見說:“天子有道,守在四夷;諸侯有道,守在四鄰。”這就是說,如果統治者是個政治高手,就會使本是敵對勢力的四方夷狄變成自己國傢的守衛者。換句話說:本來要築長城來防禦鄰近的外國,但政治高手會把外國變成自己的長城。——你以為這隻是說空話嗎?蕭望之不就做到瞭麼。往後看,清朝皇帝也是這麼做的。再往後看,看看歐盟的歷史,不也有這種思路的影子麼?
說到這裡,肯定有些讀者早就迫不及待地要反駁瞭:“漢武帝的時候,《榖梁傳》和《左傳》都沒什麼地位,官方獨尊公羊學,可就是在那個時候,又是衛青,又是霍去病,連年和匈十奴十決戰。漢武帝既然獨尊公羊學,為什麼做法和蕭望之完全相反呢?難道漢武帝是說一套做一套嗎?難道漢武帝決定要和匈十奴十決戰的時候就沒有像蕭望之一樣的儒傢官員站出來用《公羊傳》的指導十精十神來勸諫過嗎?”
是啊,這還真是個問題。
當時,還真有過不少人勸諫過漢武帝,這沒錯;而漢武帝在這個問題上卻也並沒有說一套做一套。
這很矛盾嗎?不,一點兒都不矛盾。
漢朝人學十習十經典,講究的是“通經致用”,也就是說,學十習十儒傢經典不是為瞭在書齋學院裡研究歷史、思想史——當時並沒有“史學”的概念——而是為瞭讓經典當中的聖人思想指導實際的政治工作。比如,搞水利工程靠的是《尚書?禹貢》的,法官斷案靠的是《春秋》,校訂法律靠的是《尚書?呂刑》(也叫《甫刑》),向領導勸諫靠的是《詩經》……整個兒政治生活幾乎都被儒傢經典一網打盡瞭。(註釋5) 所以,當一眾大臣反對漢武帝和匈十奴十開戰的時候,漢武帝祭出瞭《公羊傳》這部經典,說:“根據《公羊傳》的十精十神,這場仗我們一定要打!”
——蕭望之祭出《公羊傳》,是論證不該打仗;漢武帝祭出《公羊傳》,卻論證應該打仗?!
不錯,漢武帝時代的匈十奴十和蕭望之時代的匈十奴十是大不一樣的,所以應用的經典意見自然也該有些差異。漢武帝引的《公羊傳》是和蕭望之不同的段落,見於《公羊傳》的“莊公四年”。在這個“莊公四年”,《春秋經》記載瞭一句話:
紀侯大去其國。
《春秋經》記載簡略,如果沒有註解,後人誰也不明白這寥寥六個字的一句話是什麼意思。《公羊傳》出來解釋說:
大去者何?滅也。
孰滅之?齊滅之。
曷為不言齊滅之?為襄公諱也。
《春秋》為賢者。諱何賢乎襄公?復仇也。
何仇爾?遠祖也。哀公亨乎周,紀侯譖之。以襄公之為於此焉者,事祖禰(ni-3)之心盡矣。
盡者何?襄公將復仇乎紀,卜之曰:“師喪分焉”。“寡人死之,不為不吉也。”
遠祖者幾世乎?九世矣。
九世猶可以復仇乎?雖百世可也。
傢亦可乎?曰:“不可。”
國何以可?國君一體也。先君之恥,猶今君之恥也。今君之恥,猶先君之恥也。
國君何以為一體?國君以國為體,諸侯世,故國君為一體也。
今紀無罪,此非怒與?
曰:“非也。”古者有明天子,則紀侯必誅,必無紀者。紀侯之不誅,至今有紀者,猶元明天子也。古者諸侯必有會聚之事,相朝聘之道,號辭必稱先君以相接,然則齊紀無說焉,不可以並立乎天下。故將去紀侯者,不得不去紀也,有明天子則襄公得為若行乎?曰:“不得也”。不得則襄公曷為為之。上無天子,下無方伯,緣恩疾者可也。
《公羊傳》這段解釋還是照舊一問一答的形式:
Q:《春秋經》裡說:“紀侯大去其國。”這個“大去”是什麼意思啊?
A:“大去”在這裡就是說紀國被滅瞭,完蛋瞭。
Q:誰把紀國滅瞭?
A:齊國。
Q:那《春秋經》為什麼不直接說齊國滅瞭紀國?把話說清楚也省得我總是問你呀!
A:這你就不懂瞭,《春秋經》之所以這麼寫,是為瞭給齊國當時的領十導十人齊襄公隱諱遮掩。
Q:不對呀,《春秋經》號稱“為賢者諱”,隻有賢明的君主做瞭錯事也應該被遮掩一二的,這位齊襄公算個什麼賢君啊?
A:這裡給他遮掩,不是因為他有多賢明,而是因為他這次滅紀之戰是一場復仇之戰。
Q:復仇?!這我可沒聽說。他跟紀國有什麼仇啊?
A:齊襄公不是自己和紀國結瞭什麼仇,他是替他的祖宗復仇。當年,齊襄公的老祖宗齊哀公被周天子下令扔到鍋裡給煮瞭。哼,齊哀公是無辜的,這都是因為當時紀國的領十導十人在周天子面前進瞭讒言!所以說齊襄公在滅紀這件事上做得不錯,對祖先算是盡瞭心瞭。
Q:到底怎麼個盡心法?
A:齊襄公在發兵復仇之前,先搞瞭一次占卜。占卜的結果說:“如果開戰,我們的軍隊會損失一半。”這要是別的國君,可能就被嚇回去瞭,可人傢齊襄公隻是把嘴一撇:“隻要能復仇,就算寡人拼上命,也值!”
Q:哦,這樣啊。那,我再問個問題:所謂齊襄公給祖宗復仇,從這位祖宗到齊襄公有幾世瞭呀?
A:九世。
Q:啊?!九世啊!太誇張瞭吧!都過瞭九世瞭難道也應該復仇呀?
A:這叫什麼話!當然應該復仇瞭!別說才過瞭九世,就算過瞭百世也應該復仇。
Q:好吧,就算你對。可是,國君是這樣,大夫之傢也應該這樣復仇嗎?
A:不可以。
Q:搞特權不是?憑什麼國君就可以,大夫就不可以呢?
A:前代的國君和後代的國君都是一體的,所以說,前代國君的恥辱也就等於當今國君的恥辱,當今國君的恥辱也一樣等於前代國君的恥辱。
Q:這就什麼道理呀?忽悠我呢吧?為什麼說前代的國君和後代的國君都是一體的呀?
A:誰忽悠你呀。國君以國為體,位子是世襲的,所以說前代和後代的國君都是一體的。
Q:就算你對,可是,當今的紀國國君可沒得罪齊國呀,齊襄公滅瞭人傢,這不是遷怒麼?
A:話可不能這麼說。你想想,當年齊哀公被冤枉的時候,如果中央在位的是一位聖明天子,早把進讒言的紀國領十導十人給處理瞭,世界上也就不會再有紀國瞭。紀國從那時候能傳到現在,這麼多年等於是白撿來的,這都是因為天子不聖明啊!還有一個外十十交十十上的現實問題:當時諸侯有會盟、有訪問,外十十交十十辭令中有很多都要互相舉稱先君,好比說:“我們兩國從我爺爺某某某和你爺爺某某某那時候就建立瞭親切的睦鄰友好關系,你爺爺某某某和你爸爸某某某曾經多次到我國做友好訪問,受到我爺爺和我爸爸的熱情友好的接見。我爺爺和你爺爺,我爸爸和你爸爸,他們多次就某某問題、某某和某某問題達成共識……”好啦,現在你好好想想,如果“你爺爺”當年陷害“我爺爺”致死,咱們倆孫子輩的國君在外十十交十十場合上該怎麼說這些外十十交十十辭令啊?說假話對不起祖宗,說真話當時就得翻臉,所以隻能做個瞭斷,有你沒我,有我沒你!齊襄公當時就面臨著這個決斷,而要搞掉紀侯,自然就得滅掉紀國。
Q:哦,這樣啊。那,如果有聖明天子在位,齊襄公還會這樣做嗎?
A:那就不會瞭。可齊襄公這時候上無稱職的天子,下無稱職的霸主,所以做起事來隻求快意恩仇就好。
漢武帝就是拿這一段齊襄公復仇滅紀國來作自己攻打匈十奴十的理論依據的,他的意思是:“想想當年高皇帝白登之圍,想想匈十奴十是怎麼欺負我們的,齊襄公九世復仇被《公羊傳》嘉許,我自然也該為先祖復仇!”(註釋6)
——到瞭現在,我們至少可以對《公羊傳》總結出兩點:一是把漢武帝這個例子聯系一下上文裡徐元慶和梁悅的例子,體會一下《公羊傳》的立意核心正在於血親關系和宗法關系,它對復仇的鼓勵是讓我們很多現代人都覺得瞠目結舌的;二是隻要肯用心,從同一部經典中可以得出多種多樣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結論,並用以支持各種現實的政治意圖。
這第二點尤其意義重大,我們不妨想像一下:當一種意識形態成為官方的、甚至是官方惟一認可的意識形態的時候,當這種意識形態具有瞭《聖經》在中世紀基督教世界的無上權威地位的時候,對它的任何微小的偏離都會被視為大逆不道,於是異見分子能使自己的想法和行動合法化的惟一辦法就是打著紅旗反紅旗瞭。——從這層意義上說,越是長篇大論的經典也就越是容易被人找到下手的地方。比如,對一個讀過一些儒傢經典又很喜歡動腦筋的人來說,他既可以從經典出發來論證應該大力宣揚封建迷信的道理,同時也可以論證出發展科學世界觀的必要十性十,既能從中論證出資本主義的“歷史終結論”,同樣也能論證出儒傢思想和共產主義理想是緊密貼合的……總之,並不是經典怎麼說他就怎麼思考,而是無論他想幹什麼,都能從經典當中找到依據,甚至是,領導講什麼,他就能從典籍當中找出佐證來呼應什麼。我相信,隻要肯用心,任何一個哪怕智力水平低於平均線以下的人都有能力做到這點。
——對這個“第二點”更為有利的情況是:一種神聖意識形態裡存在著不止一部的經典。
我們已經知道瞭漢武帝的時候獨尊公羊學,而過瞭幾代之後,漢宣帝獨十愛十《榖梁傳》,後來《榖梁傳》和《公羊傳》並立為官學,再後來大傢又講“《春秋》三傳”,《左傳》也有些地位瞭。而這幾部書同屬儒傢系統,《春秋經》號稱孔聖人的大作,“三傳”輔翼聖人之言,看上去似乎應該是“三位一體”的才對。
我們就窺一斑而知全豹好瞭,就先看看對於齊襄公滅掉紀國這件事,《榖梁傳》和《左傳》都是怎麼說的。
以記事見長的《左傳》這回反倒把事情經過敘述得異常簡略:
紀侯不能下齊,以與紀季。夏,紀侯大去其國,違齊難也。
翻譯過來就是:紀國領十導十人不願意屈服於齊國,把國君的位子讓給瞭弟弟,自己則為瞭躲避齊國的迫害而永遠地離開瞭祖國。
《榖梁傳》的記載是:
大去者,不遺一人之辭也。言民之從者,四年而後畢也。紀侯賢而齊侯滅之,不言滅而曰大去其國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
《榖梁傳》也是先從“大去”這個怪詞開始解釋,但解釋得和《公羊傳》竟然完全不同:所謂“大去”,就是說“不留下一個人”——當時紀國領十導十人離開祖國,紀國全體人民全體追隨而去。這些人有先跟著走的,也有隨後上路的,整整四年,紀國人民全都走光瞭。那麼,為什麼《春秋經》裡不寫齊國滅紀國,而說紀侯“大去”呢?這是在褒獎紀侯是位賢明的君主,不願意使小人凌駕於君子之上。
——看,事情一到《榖梁傳》這兒,怎麼完全反過來瞭?到底誰說的對呢?到底是誰才真正讀懂瞭孔聖人在《春秋經》裡的“微言大義”呢?
就算神秘的“微言大義”我們暫且不論,那麼,到底就這一歷史事件的敘述來說,誰說的才是對的呢?看來齊國肯定是欺負瞭紀國,但到底是紀侯自己跑瞭呢,還是帶著全國人民一起跑瞭?反正“三傳”在對這件事情的敘述上是互相矛盾的。
《榖梁傳》說紀國全國人民都走光瞭,這似乎十操十作難度過大,但那時候的邦國沒法和現代國傢相比,舉國搬遷的事也是有的。即便《榖梁傳》在這裡誇大其詞,可《公羊傳》說的“九世復仇”難道就正確嗎?後來的學者們也有在研究之後認為這不大可靠的。好吧,退一步來說,就算《公羊傳》和《榖梁傳》都是重點在於“大義”而不在於歷史實錄,可如果我們是漢朝人,對這兩傢截然相反的“大義”我們又該聽誰的才好呢?
(註釋1)[美]彭尼·凱恩:《中國的大饑荒(1959-1961)——對人口和社會的影響》(鄭文鑫、畢健康、戴龍基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第1版,第36-37頁)
(註釋2)《公羊傳·哀公二年》:“晉趙鞅帥師納衛世子蒯聵於戚。戚者何?衛之邑也。曷為不言入於衛?父有子,子不得有父也。”
《公羊傳·哀公三年》:“春,齊國夏、衛石曼姑帥師圍戚。齊國夏曷為與衛石曼姑帥師圍戚?伯討也。此其為伯討奈何?曼姑受命乎靈公而立轍,以曼姑之義為固,可以距之也。轍者曷為者也?蒯聵之子也。然則曷為不立蒯聵而立轍?蒯聵為無道,靈公逐蒯聵而立轍。然則轍之義可以立乎?曰:可。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辭王父命,以王父命辭父命,是父之行乎子也。不以傢事辭王事,以王事辭傢事,是上之行乎下也。”
(註釋3)《漢書·雋疏於薛平彭傳》
(註釋4)《漢書·蕭望之傳》
(註釋5)[清]惠棟《九曜齋筆記》“經術飾吏事”條:“漢儒以經術飾吏事,故仲舒以通《公羊》折獄,平當以明《禹貢》治河,皆可為後世法。”
“經術”條:“潛邱語:以《禹貢》行河;以《洪范》察變;以《春秋》斷獄,或以之出使,以《甫刑》挍律令條法;以《三百五篇》當諫書;以《周官》致太平;以《禮》為服制,以興太平。斯真可謂之經術矣。”
(註釋6)《史記·匈十奴十列傳》、《漢書·匈十奴十傳》:“漢既誅大宛,威震外國,天子意欲遂困十胡十,乃下詔曰:‘高皇帝遺朕平城之憂,高後時單於書絕悖逆。昔齊襄公復九世之仇,《春秋》大之。’是歲,太初四年也。”——後來南宋要打金國、恢復中原,論者也多持這個理由。明代“三大案”,王之寀又把這一番“春秋大義”用在瞭宮廷政治上面:“二年二月上《復仇疏》,曰:《禮》,君父之仇,不共戴天。齊襄公復九世之仇,《春秋》大之。曩李選侍氣毆聖母,陛下再三播告中外,停其貴妃之封,聖母在天之靈必有心安而目瞑者。此復仇一大義也。乃先帝一生遭逢多難,彌留之際,飲恨以崩。試問:李可灼之誤用十藥,引進者誰?崔文升之故用十藥,主使者誰?恐方從哲之罪不在可灼、文升下。此先帝大仇未復者,一也。……”(見《明史·王之寀傳》)有趣的是,“紅丸案”一般除瞭這裡適用“齊襄公復九世之仇”這則大義之外,更適合“許世子進藥”,詳見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