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將欲歙之,必故張之;將欲弱之,必故強之;將欲廢之,必故興之;將欲取之,必故與之。[93] 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強。[94] 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95]

【註釋】

[93]有趣有趣!好象我是為你好,但怎知我包藏瞭禍心!對於政治而言,你很難說沒有道理。很多“風雲人物”不是立刻就沒有蹤影瞭嗎?

[94]老子的著名言論。俗話說“柔不可守,剛不可久”。既然老子將“長久”放在前面,所以這句話也就容易理解瞭。

[95]什麼是“國之利器”呢?是指暴力機器嗎?應該說,似乎不是。

為什麼呢?如果是法傢,那麼,我們可以說,法傢是把物質上的暴力放在很重要的地位的。但是,這裡是《道德經》,而老子,如大傢所熟知的,大“唯心主義”哲學傢,所以老子在這裡強調的是國傢的原則。當然,如果更加透徹地看,老子也承認,國傢的最終原則是無。

為什麼“不可以示人”呢?這裡還是需要強調“示”字。就是說,這些東西是拿來“救命”的,而不是拿來看著好玩的。這樣做的危險下文將看到。

【譯文】

將要收縮它,必須姑且擴張它。將要消弱它,必須姑且增強它;將要廢除它,必須姑且振興它;將要奪取它,必須姑且給予它。這就叫做微隱而明著。柔勝過剛,弱勝過強。魚不能離開深潭,國傢的銳利武器(指賞罰之權),不能給人看。

《老子集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