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矣。[81] 吉事尚左,兇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悲哀泣之,戰勝以喪禮處之。 [82]

【註釋】

[81]誰能得志於天下呢?恬淡者居之。殺伐氣重的人,往往缺乏內在的凝聚力;缺乏生長的動力。殺伐畢竟是“排斥”,而不是“吸引”。《孟子》:“出語人曰:「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見所畏焉。卒然問曰:『天下惡乎定?』吾對曰:『定於一。』」「『孰能一之?』」「對曰:『不嗜殺人者能一之。』」”

[82]我們在這裡看到,老子不僅反對動輒兵戎相向,而且主張即便打瞭勝仗,也要以“喪禮”處之。如果我們拋開淺薄的“和平主義”的話,可以看到,戰爭必然帶來,或說導致政治的質變——不僅對於戰敗者如此,對於戰勝者也是如此——從而破壞統治的“自然延續”的特點。這才是老子所以不主張戰爭的原因。這和喜歡走極端,卻偏偏以“中庸”自居的儒傢成為鮮明對照:“故善戰者服上刑,連諸侯者次之,辟草萊、任土地者次之”。

【譯文】

兵器是不吉祥的東西,人們也許厭惡它,所以有道的人不以用兵之事自處。君子平日以左方為貴,用兵時卻以右方為貴。兵器是不吉祥的東西,不是君子的器物,如果不得已而使用它,那就應當註重安靜,表示作戰不是心裡所喜好的事。取得勝利不贊美,如果贊美,這就是樂於殺人。樂於殺人的人,是不能夠在天下得志的。吉慶的事崇高左方,兇喪的事崇尚右方。這是說,戰爭居於上等形勢,就應當用兇喪的儀式去處理。殺死的人很多,便抱著悲哀的心情哭泣。作戰勝利。便按照兇喪的儀式去處理。

《老子集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