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12]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13]

【註釋】

[12] “永恒”是老子追求的最高目的。那麼如何保持“長久”呢?“不自生”。就是拒絕自身的改變,保持本性的不變。應該說,對於政治來說,沒有比“傳統”更加重要的東西瞭。

這就可以看到與莊子的區別瞭。莊子認為,人有童年、青年、老年,所以在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必強求。據說,莊子死前,告訴他的學生說,不必埋葬他。因為埋葬他,是喂螞蟻;而不埋葬,則是喂野獸。這在莊子看來沒有什麼區別。

如果說“道法自然”是老子所強調的話,那麼莊子則顛倒瞭這種關系,即成瞭“自然法道”。什麼是“自然法道”?在莊子那裡,生命是放任自流,一致沒有生命的跡象。莊子試圖通過一種無機的狀態來完成其學說。當然這與老子是完全不同的。可以說,這是莊子特有的現象。所以對於莊子來說,自然即道。

另外可以看到,“不自生”,即一個相對封閉的體系。這是老子哲學的重要特征之一。古代世界的辯證法,如希臘的赫拉克立特的哲學,有一個共同的觀點:一切都在變,同時一切都不變。這是一個動態的平衡。可以說,從秦王朝以後,一直到清朝,中國的上層建築基本就是在老子的“道”所規范的框架中運動。

[13] 這裡又看到瞭一條非常重要的原則:“後身”,“外身”。

如果說,上面還是說怎麼對待被統治者的話,那麼,現在就在論述統治者本身瞭。

為什麼會“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呢?這就是說,統治關鍵不在於究竟是具體誰來執行(雖然這對於權力鬥士來說是唯一重要的事情);問題在於統治的原則,即“道”。如果統治的原則已經得到確認,那麼,統治其實就已經完成瞭;剩下的不過是原則的貫徹與執行罷瞭。由此可以看到“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的意義瞭。

從這裡我們就可以看出老子與法傢、儒傢的關系瞭。法傢的領域在於“如何”實行統治。集法傢思想之大成的韓非子認為,應該從法、術、勢三個層次來把握。而儒傢則相反,認為統治應該是一種一成不變的東西,所以他們不惜工本,建立瞭一個在傢庭倫理原則上的國傢觀念體系。

而老子在《道經》論述瞭一些關於統治的原則,又在《德經》論述瞭一些關於道德的原則。當然,老子這裡與“傢庭”這個范疇還沒有關系。這就是說,法傢與儒傢都與老子存在理論上的淵源,同時又各自在完成的形態上突破瞭老子的關於統治不能實有,即無為的“限制”。

【譯文】

天地長久存在。天地長久存在的原因,是由於它不為自己而生存,所以能長久生存。因此聖人自己居於後,反而自己居於先。他置自己於度外,反而保全瞭自己。這豈不是由於他能夠無私嗎?他這樣做到無私,所以最後便成全他的自私。

《老子集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