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大人,則藐之

說大人,則藐之

【原文】

孟子曰:說①大人,則藐之,勿視其巍巍然。堂高數仞,榱題②數尺,我得志,弗為也。食前方丈,侍妾數百人,我得志,弗為也。般樂飲酒,驅騁田獵,後車千乘,我得志,弗為也。在彼者,皆我所不為也;在我者,皆古之制也。吾何畏彼哉?”

【註釋】

①說(Shui):向……進言。②榱(CUI)題:也叫“出簷”,指屋簷的前端。

【譯文】

孟子說:“向位高顯貴的人說話,要藐視他,不要把他的顯赫地位和權勢放在眼裡。哪怕他殿堂高兩三丈,屋簷好幾尺寬,如果我得志,並不屑於這些;哪怕他佳肴滿桌,侍奉的姬妾好幾百,如果我得志,並不屑於這些;哪怕他飲酒作樂,馳驅打獵,隨從車輛成百上千,如果我得志,並不屑於這些。他所擁有的,都是我不屑於有的;我所希望的,是古代的禮樂制度。我為什麼要怕他呢?”

【讀解】

“指點江山,

激揚文字,

糞土當年萬戶侯。”(毛澤東《沁園春·長沙》)

這種氣勢,並非壯空膽,提虛勁。其思想武器就在於“在彼者,皆我所不為也。”

哪怕你金玉滿堂,哪怕你姬妾成群,哪怕你隨從如蟻,“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論語·述而》)

其實,這也就是曾子所說的:“晉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義。吾何慊乎哉?”(《孟子·公孫醜下》)有瞭這種認識,當然也就能“說大人,則藐之”瞭。

更何況還有“富貴不能婬,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滕文公下》)的浩然之氣哩!

孟子論說氣勢磅蹲,氣象恢宏,與孔子迂徐舒緩,從容不迫有所不同,本章就是一個典型范例。

《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