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原文】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此三者為文,不足,故另有所屬:見素抱撲,少私寡欲,絕學無憂。

【直譯】

去掉聖智,對人民有利,去掉仁義,人民就會恢復到孝和慈的本十性十。去掉投機取巧、有利可圖的事物,盜賊就沒有瞭。這三者作為治法(文)還是不夠的,在統治者(令)本身,還要做到(屬):生活樸素,戒私戒貪,道法自然,去掉學智,就沒有憂慮瞭。

註:這裡的“聖智”是指當時的統治者和士大夫階級,以及他們搞出的借以欺壓、剝削人民的“仁義禮智”的制度。

《道德經直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