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九·傷寒上·少陽病狀第九

九證

少十陽十之為病,口苦咽幹目眩也。

少十陽十中風,兩耳無所聞,目赤,胸中滿而煩,不可吐下,吐下則悸而驚。

傷寒病,脈弦細,頭痛而發十熱,此為屬少十陽十。少十陽十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為屬胃。胃和即愈,不和煩而悸。

太十陽十病不解,轉入少十陽十,脅下堅滿,幹嘔不能食飲,往來寒熱,而未吐下,其脈沉緊,可與小柴十胡十湯。若已吐下發汗十溫十針,譫語,柴十胡十證罷,此為壞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三十陽十脈浮大,上關上,但欲寐,目合則汗。

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躁煩,此為十陽十去入十陰十故也。

傷寒三日,三十陽十為盡,三十陰十當受其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十陰十不受其邪。

傷寒三日,少十陽十脈小,欲已。

少十陽十病,欲解時,從寅盡辰。《千金翼雲》卷第九

《千金翼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