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醫源性疾病防制·2 藥源性疾病

在防治或診斷疾病過程中,由於使用十藥物而產生不利於患者引起不十良反應(drug adverse reaction),常稱為藥源十性十疾病。幾乎所有藥物都可能引起不十良反應,隻是反應程度和頻十度有所不同而已。隨著醫藥工業中大量合成藥物不斷問世,藥物不十良反應的發生率有所增加。據國外報道,由於藥物不十良反應而急癥入院的占住院病人的3%左右,且約有15%~30%患者在住院期間因產生藥物不十良反應而延長住院期或死亡。

在40年代,臨十床十用十藥對對癥治療和短程療法為主,因此很少出現嚴重的藥物不十良反應。自從青黴素問世以後,藥物治療進入瞭一個新紀元,合並用十藥和長期療法不斷增加,從而使藥物不十良反應的發生率和嚴重十性十日益突出,但並未引起人們的重視。60年代初反應停事件的發生,是人們認識藥物不十良反應問題的轉折點。但藥物從其投入使用到認識它的危險十性十之間常要經過一段漫長時間。例如,早年使用氯仿作為吸十入麻醉劑,引起突然死亡,但從認識這個危險十性十到以氟烷取代它,已經歷瞭100年以上。

一、藥物不十良反應的類型

第一類型反應與藥物的藥理特十性十和劑量有關。藥物在常用劑量時,除治療作用外,常出現一些與治療作用無關的副作用,例如作用阿托品時出現口幹和視覺模糊。有時在用十藥劑量過大或用十藥時間過長後產生毒十性十反應。毒十性十反應一般很輕,如惡心、嘔吐、頭暈、目眩、失眠、耳鳴等,有時不易與副作用區別。嚴重毒十性十反應常見對肝、腎、心血管系統或造血系統損害。例如在連續使用苯妥英鈉治療癲癇過程中如不定期檢查血象,會因白細胞明顯減少或肝損害,造成死亡。皮質激素用於防治炎癥,但同時也延緩傷口愈合。藥物不十良反應在兒童中常見,這是由於根據體重計算劑量不正確所致。

在正常情況下,肝臟能使類固醇激素分解滅能,但長期應用不僅能使肝功能發生障礙,還可使肝臟發生變十性十、增生、壞死以致?鄯⒏蝸赴?癌變;前十列十腺癌患者長期應用雄激素治療,可引起男十性十乳十癌;更年期綜合征患者用雌十激十素治療,會導致子十宮內膜癌變,這種情況常稱為醫源十性十藥物致癌作用。

第二類反應是極少數具有過敏體質或特異體質的病人,在服用常用量或低於常用量藥物時發生的過敏反應。這些反應與藥物的藥理作用無關,在正規藥物篩選過程中也不易發現,一旦發生常很嚴重,往往在大量研究或在一些醫療事件記載中看到。例如青黴素註射引起休克反應;鏈黴素引起第Ⅷ對腦神經損傷等。

第三類反應是藥物治療後的繼的發反應。例如長期使用廣譜抗生素後,敏十感的菌群被消滅,而不敏十感的菌群或真菌大量繁殖,導致繼發感染。例如念珠菌病、葡萄球菌腸炎。

第四類反應為藥物相互作用引起。兩種以上藥物同時並用或先後使用所產生的效應稱為藥物相互作用。相互作用可以是有益的,也可以是有害的。有害相互作用有兩類:一類為藥物之間藥理作用不同,以致使其中某一種藥物作用改變。例如噻嗪類利尿劑與洋地黃同用,前者引起低血鉀,以致在服用洋地黃維持量時有出現心律失常的潛在危險;另一類為兩種或兩種以上藥物具有同樣藥理作用,以致引起累積反應。常見於中樞神經系統抑制藥物。聯合使用液體藥物時,須考慮配伍禁忌。

二、預防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定,任何一種新藥在作為商品投入市場前均應經過新藥審批。新藥系指我國未生產過的藥品;已生產的藥品但增加新的適用癥、改變給藥途徑和改變劑型者。一個新藥的研究,要包括工藝路線、質量標準、臨十床十前藥理和臨十床十研究等內容,應根據國傢有關法令進行。

(二)已批準在臨十床十應用的新藥,仍應在使用中繼續監測。一個新藥的臨十床十試驗,往往隻是根據幾百至千人中試驗結果,而對藥物的效果作出評估。副反應或不十良反應常不易發現。有時試驗時時間較短,或試驗未包括某些很敏十感的人群——孕婦、兒童或老人。因此在新藥使用過程中仍應繼續進行監測。在用十藥期間,瞭解病人的既往病史、傢族病史、過敏史,並根據病人具體情況,選用適當藥物、劑量和用法;密切觀察病情和及時處理不十良反應,必要時進行回顧十性十或前瞻十性十臨十床十流行病學調查,以作出判斷。臨十床十流行病學研究不但為肯定藥物的療效所必需,也是醫生提高醫療水平的重要手段。

1965年起全世界成立瞭國際十性十藥物不十良反應監測組織,我國也正在逐步建立監測中心。醫務人員應認識藥物不十良反應監測的重要十性十,自覺執行監測制度,以保障藥物安全和人民健康。

《預防醫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