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瞭預防、控制和消滅傳染病,必須講究對策(策略)和具體的防疫措施(戰術)。防疫對策是根據各種傳染病具體情況制訂並指導全局的工作方針。一般來說,對所有傳染病均應采取針對傳染源、傳播途徑和易感人群三個環節的綜合措施,以達到取長補短,相輔相成的作用。但在采取綜合措施時,應根據各種疾病的特點及不同時間、地區的具體條件,分清主次,突出主導措施,才能取得最大的效果。
傳染病的預防措施
一、預防十性十措施
在疫情未出現時就采取的措施,以防止疫情的發生。
(一)一般措施
1.開展預防各種傳染病的健康教育,提高人們防病知識。加強集體單位衛生保健制度。
2.有計劃地改建和建設城鄉公共衛生措施,改善用水條件,實行飲水消毒。對污水、污物、糞便進行無害化處理。
3.各類醫療機構必須建立健全的消毒隔離制度,杜絕醫源十性十傳播。
4.托幼機構要嚴格執行預防傳染病傳播的衛生保健制度。
5.加強國境檢疫,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防止傳染病的輸入和輸出。
(二)預防接種(vaccination)
預防接種的目的是使人十體產生特異十性十免疫力,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阻斷傳染病的傳播。我國預防接種已實行計劃免疫。
1.預防接種種類
(1)人工自動免疫:將免疫原十性十物質接種人十體,使人十體自行產生特異十性十免疫。免疫原物質包括處理過的病原體或其提煉成分及類毒素等。自動免疫制劑有下列三種:①活菌(疫)苗:由免疫原十性十強而毒力弱的活菌株經人工培養而成的制品稱活菌苗,如卡介苗;由減毒的活病毒或立克次體制成的活疫苗,如麻疹活疫苗。活菌(疫)苗的優點是能在機體內繁殖,長時間刺激機體產生抗體,接種量小,接種次數少。②死菌(疫)苗:將免疫原十性十強的細菌(病毒等)滅活後制成,如百日咳菌苗等。它毋須減毒,生產過程簡單,但免疫效果較差,接種量大。亦有將菌體成分提出而制成,如流行十性十腦脊髓膜炎球菌多糖體菌苗。其免疫效果較一般菌苗為好,副反應較少。③類毒素:將細菌毒素加甲醛去毒,成為無毒而仍保留免疫原十性十的制劑,如白喉類毒素,破傷風類毒素等。
(2)人工被動免疫:以含抗體的血清或制劑接種人十體,使人十體獲得現成的抗體而受到保護。抗體的半衰期短,一般不超過25天,主要在有疫情時應用。①免疫血清:用毒素免疫動物後取得含有特異十性十抗體血清稱抗毒素。主要用於治療,有時也可作預防用。②免疫於蛋白(丙種球蛋白及胎十盤球蛋白):由人血液或胎十盤提取的丙種球蛋白制成。可作業麻疹、甲型肝炎等特殊需要的預防接種用。
(3)被動自動免疫,有疫情時用於保護嬰幼兒及體弱接觸者的一種免疫方法,兼有被動及自我免疫的長處,但隻能用於少數傳染病。如白喉可肌肉註射白喉抗毒素1000~3000單位,同時接種十精十制吸附白喉類毒素。
2.註意事項
(1)各種生物制品的接種對象、劑量、次數、間隔時間、接種途徑及保存條件等均應嚴格按說明書要求執行。
(2)接種的禁忌證:各種傳染病患者及恢復期病人;各種器質十性十疾病患者,包括循環、消化、泌尿系統疾病等;有過敏史者;孕婦及哺十乳十期母親;年老及過度體弱者等都不予接種。
(3)接種時間:一般在該傳染病流行季節前1~2個月完成。在流行十性十乙型腦炎(乙腦)流行期禁用乙腦疫苗,避免激發潛伏感染者發病。
3.預防接種反應及處理
(1)一般反應:屬正常反應,在接種後24小時內接種局部可有炎癥反應,有時附近淋巴結腫痛;全身反應有體十溫十升高、頭昏、惡心、嘔吐、腹瀉;一般持續1~2天。一般反應不需處理,適當休息即可。
(2)異常反應:①局部化膿:分有菌十性十化膿感染與無菌十性十膿腫,前者在疫苗分裝時胺致病菌污染,或因註射器、接種局部消毒不嚴所致,後者多因接種含有吸附劑疫苗,或註射部位選擇不正確,註射過淺,劑量過大等。處理方法,早期均可用熱敷,每日3~5次,每次20分鐘。化膿十性十膿腫可用抗生素治療。無菌十性十膿腫切忌切開排膿,可用註射器十抽十膿。②暈厥(暈針):接種者由於十精十神過度緊張和恐懼心理而造成暫時十性十腦貧血,引起短時間失去知覺和行動能力的現象。在空腹、過度疲勞、接種場所空氣污濁等情況下易發生,多數在接種時或接種後數分鐘發生,輕者有心慌、惡心、手足發冷、發麻等,經短時間即可恢復正常。嚴重者面色蒼白、惡心、嘔吐、心跳緩慢、脈搏無力、血壓下降伴失去知覺,數十秒至數分鐘清醒。處理方法,患者平臥、頭部放低,註意保暖,口服糖水,亦可針刺人中等十穴十位。如仍未見好轉者應送醫院搶救治療。③過敏十性十休克:在接種時或接種後數秒鐘至數分鐘內發生,也有少數延至30分鐘或1~2小時發作。突然感到全身發十癢、胸悶、氣急、煩躁、面色蒼白、出冷汗、四肢發涼、血壓下降、心律減慢、脈細或無。如不及時搶救,死亡常發生於抗原進入機體後15~20分鐘。死亡原因多為窒息和末梢循環衰竭。處理方法,讓病人平臥、頭部放低,註意保暖,立即肌肉內註射1:1000腎十上十腺素0.5~1.0ml,同時肌肉內註射苯海拉明25~50mg。呼吸衰竭者可肌肉註射尼可剎米250mg,並吸十入氧氣。④過敏十性十皮疹:各種疫苗接種後均可使一些過敏體質的人發生過敏十性十皮疹,常在接種後數小時或數天發生,多少不一,大小不等,色淡或深紅,周圍呈蒼白色。處理方法,給抗過敏藥物,如苯海拉明,每次25~50mg,每日2~3次。⑤急十性十精十神反應:為十精十神或心理因素所致,輕少見,最常見表現為急十性十休克十性十反應和癔病十性十發作,這類病人最大特點是臨十床十表現與主觀癥狀和客觀體征不符,而且意識不喪失。各種癥狀常在患者註意力轉移或進入睡眠後明顯減輕,預後一般良好。一般不需特殊治療,大多數用針灸、暗示療法即可恢復,嚴重者可給些鎮靜劑。
(3)偶合病:是在註射後碰巧發生的其他疾病,常被群眾誤認為由註射引起。在大規模預防接種時應盡量避免發生。
(4)預防接種事故:由於生物制品質量不合格或在接種實施過程中消毒及無菌十操十作不嚴密引起。實質上不屬於預防接種反應范圍。
4.預防接種效果考核
(1)免疫學效果評價:應用血清學方法檢測疫苗接種後的特異十性十抗體水平。
(2)流行病學效果評價:比較疫苗組與對照組的發病情況,常用下列兩種指標:
一般認為效果指數2或以下,保護率為50%或以下,該制劑的流行病學效果可認為是無意義的。
(三)計劃免疫
計劃免疫是根據傳染病的疫情監測和人群免疫水平的分析,按照科學的免疫程序,有計劃地進行預防接種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達到控制以致最終消滅傳染病的目的。預防接種僅是計劃免疫的一個組成部分。
1.免疫程序根據有關傳染病的流行病學特征、免疫因素、衛生設施等條件而制定。免疫程序內容包括初種月齡、接種生物制品的間隔時間、加強免疫的時間等。我國的免疫程序見表6-3。
表6-3 我國的免疫程序
疫苗名稱 | 卡介苗 | 脊髓灰質炎活疫苗 | 百白破混合制劑 | 麻疹疫苗 | 乙型肝炎疫苗 |
出生 | 初種 | 1次 | |||
1月齡 | 2次 | ||||
2月齡 | 1次 | ||||
3月齡 | 2次 | 1次 | |||
4月齡 | 3次 | 2次 | |||
5月齡 | 3次 | ||||
6月齡 | 3次 | ||||
8月齡 | 初種 | ||||
1.5~2周歲 | * | 加強 | |||
4歲 | 復服 | 加強 | |||
7歲 | 復種 | 白類加強 | 加強 | ||
12歲 | 復種(農村) |
*部分地區對18~24個月齡兒童作第一次復服,4歲作第二次復服
兒童基礎免疫:卡介苗一針,脊髓灰質炎三價混合疫苗三次,百白破混合制劑三針(兩針間隔至少一個月),麻疹活疫苗一針。乙型肝炎疫苗三針。在未進行孕婦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篩查地區,其所有新生兒均使用10ug三次免疫接種。在篩查地區,對HbsAg十陽十性十母親分娩的新生兒第一針(出生)用30ug,第二(1月)、三針(6月)各用10ug接種。學齡前兒童用10ug3針免疫接種。城市和已裝備冷鏈地區的兒童要在12個月內完成基礎免疫,尚未裝備冷鏈和邊區少數民族地區可在18個月內完成。牧區及人口稀少的邊境地區可在36個月齡內完成。
2.擴大免疫計劃(Expanded Programme on Immunization,EPI)
世界衛生組織提出擴大免疫計劃(EPI),要求在1990年前為全世界兒童對麻疹、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破傷風及結核病六種兒童傳染病進行預防接種,以減少上述六病的發病率與死亡率。1981年我國參加此擴大免疫計劃,並制定瞭《1982~1990年全國計劃免疫工作規劃》,控制上述六種兒童傳染病。
二、防疫措施
在疫情發生以後,為瞭防止疾病的擴散,應采取各種措施來平息疫情。
(一)對病人措施
1.早期發現、早期診斷 早期發現傳染病的病人是減少、控制及消滅傳染病的重要步驟。有些傳染病在發病早期傳染十性十最強,例如甲型肝炎等,能否早期發現全部病人,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群眾對傳染病的認識,利用各種宣傳工具,普及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提高群眾識別傳染病的能力。其次要健全基層衛生組織,提高醫務人員的業務水平,他們是早期發現病人的第一線戰士,亦是傳染病的法定報告人。傳染病的早期診斷,主要根據疾病早期獨特的臨十床十癥狀或體征,例如麻疹的柯氏斑等,結合流行病學資料及實驗室檢查進行綜合分析而確定。
2.傳染病報告1989年2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於同年9月1日開始執行,頒佈的法定傳染病分甲、乙、丙三類,共35種。
甲類傳染病:鼠疫、霍亂。
乙類傳染病:病毒十性十肝炎、細菌十性十和阿米巴痢疾、傷寒和副傷寒、艾滋病、淋十病、梅毒、脊髓灰質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十性十腦脊髓膜炎、猩紅熱、流行十性十出十血熱、狂犬病、鉤端螺旋體病、佈魯氏菌病、炭疽、流行十性十和地方十性十斑疹傷寒、流行十性十乙型腦炎、黑熱病、瘧疾、登革熱。
丙類傳染病:肺結核、血吸蟲病、絲蟲病、包蟲病、麻風病、流行十性十感冒、流行十性十腮腺炎、風疹、新生兒破傷風、急十性十出十血十性十結膜炎、除霍亂、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十性十腹瀉病。
各級醫務人員、檢驗人員或衛生防疫工作人員等發現上述傳染病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攜帶者時,必須迅速、準確地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向上級衛生防疫機構報告,使防疫部門能及時掌握疫情,作出判斷,制訂消滅疫情的策略和具體措施。
報告時間,甲類傳染病報告時限,一般城鎮應不超過6小時,農村應在12小時內利用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出,同時報出傳染病報告卡。乙類傳染病、除艾滋病和炭疽中的肺炭疽疫情按甲類傳染病要求外,其餘各病的報告時期可比甲類傳染病同樣地區延遲一倍時期報出傳染病報告卡。丙類傳染病要求在24小時內報出傳染病報告卡。如遇爆發則應立即報告。對疑似病人應盡快確診或排除,發出訂正報告。
3.早期隔離與治療 早期隔離病人是防止疾病擴散的最有效的方法,隔離期限根據各種傳染病的最長傳染期及參考檢驗結果而定。病人應及時正確徹底治療,使受感染者早日恢復健康,不再起傳染源的作用,也可防止某些傳染病人變成慢十性十攜帶者。
(二)對動物傳染源的措施
有經濟價值的動物,例如牛感染血吸蟲病等,由獸醫部門進行治療。對無經濟價值的感染動物,例如鼠類等可進行殺滅等處理。
(三)對接觸者處理
接觸者指曾接觸過傳染源或可能已感染而處於潛伏期的人,根據接觸者的免疫狀態分別進行處理。
1.應急預防接種 對潛伏期較長的傳染病,其接觸者可進行自動或被動的預防接種。例如在麻疹爆發時對接觸的易感兒童可接種麻疹活疫苗,對體弱兒童可接種胎十盤球蛋白。
2.藥物預防(pharmaprophylaxis)對某些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可采用十藥物預防。例如用乙胺嘧啶、氯喹預防瘧疾,一般多用於傢內密切接觸者或特殊職業人群。
3.醫學觀察(medical inspection)對某些比較嚴重的傳染病應每天視診,測量體十溫十,特別要註意早期癥狀,以便及早發現新病人,但不限制接觸者的日常活動。
4.隔離或留驗 對甲類傳染病的接觸者應嚴格隔離或收留在檢疫機構所指定的地點,在醫學觀察期同時應限制其活動自十由。
(四)對傳播途徑的措施
由於各種傳染病的傳播途徑不同,故采用切斷傳播途徑的措施也各不相同。腸道傳染病由於病原體從腸道排十出,應對糞便、垃圾、污水等進行處理,飲水消毒和培養個人衛生十習十慣,例如飯前便後洗手等。經昆蟲媒介傳播的疾病,可根據不同媒介昆蟲的生態十習十十性十特點采取不同的殺蟲辦法。呼吸道傳染病可通過消毒空氣、戴口罩、通風等措施。這些措施為瞭消滅傳播途徑上的病原體和傳遞病原體的媒介昆蟲。常用衛生措施為:
1.消毒(disinfection)指消除和殺滅傳播途徑上的病原體。消毒又可分為預防十性十消毒與疫地消毒。預防十性十消毒例如飲水消毒、空氣消毒,十乳十品消毒等。疫源地消毒即對現有或曾有傳染源的疫源地進行消毒,目的是殺滅由傳染源排十出的病原體。疫源地消毒又可分為隨時消毒(current disinfection) 與終末消毒(terminaldisinfection)。隨時消毒指疫源地有傳染源存在時,隨時對其排十泄物、分十泌物進行消毒。終末消毒指傳染源已遷走(住院、死亡、痊愈等)對疫源地進行一次徹底消毒,以消除遺留在外界環境中的病原體。
2.常用化學消毒劑的特十性十和用法見附表6-2。
三、疾病監測(surveillance of diseases)
疾病監測是長期系統地監測某種疾病的分佈動十態,並調查各種影響因素,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我國自1980年起建立全國疾病監測工作,在衛生部疾病控制司和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統一組織下,由流行病學微生物學研究所及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防疫站共同承擔,至今已建立145個疾病監測點,監測人口約1100萬。監測疾病方法定的35種傳染病。目前有些國傢已將監測范圍擴大至非傳染病,例如惡十性十腫瘤、心血管疾病等。我國在部分地區已對惡十性十腫瘤,心血管疾病、出生缺陷等非傳染病開始監測。
監測內容:長期系統的收集發病、死亡和個案調查報告,流行和爆發資料及實驗報告等。分析其疾病自然史(疾病臨十床十與亞臨十床十病例分佈等),確實的傳播途徑,疾病的趨勢,流行因素及評價措施的效果等,並修改現行的措施,提高對疾病的控制質量。將分析的結果定期向有關組織匯報並進行情報十十交十十流,便於彼此瞭解,促進疾病的控制。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已有關於疾病監測的定期刊物出版,十十交十十流情報。
附表6-1各種傳染病的潛伏期、傳染期、隔離期、接觸者觀察其及管理辦法
病名 | 潛伏期 | 傳染期 | 隔離期 | 接觸者觀察期及管理辦法 | ||
最短~最長 | 常見 | |||||
鼠疫 | 腺鼠疫肺鼠疫 | 2~8天 數小時~3天 | 3~6天 1~3天 | 自發病起直至痊愈為止的整個病程 | 腺鼠疫隔離至淋巴腺完全痊愈,肺鼠疫應在臨十床十癥狀消失後,痰連續培養6次十陰十性十方能出院。 | 留驗9天同時接種鼠疫菌苗 |
霍 亂 | 數小時~6天 | 1~3天 | 潛伏期末即可排菌,臨十床十癥狀期傳染十性十最大,病後帶菌自數天至4周不等,少數可數月至1年以上 | 臨十床十癥狀消失後,隔日大便培養,連續2次十陰十性十或癥狀消失後14天解除隔離 | 留驗5天,並連續作糞便培養2次,十陰十性十者解除隔離 | |
病毒十性十肝炎 | 甲型 | 15~50天 | 3~4周 | 潛伏期末至發病2周內傳染十性十最大,少數在病後某段時期仍可排病毒 | 臨十床十癥狀消失,肝功能恢復正常,但不少於病後30天,幼托機構要隔離40天 | 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45天,接觸後2周內註射正常人免疫球蛋白可防止發病或減輕癥狀 |
乙型 | 50~180天 | 100天左右 | 潛伏期末即有傳染十性十,長者可達1年以上 | 急十性十期應隔離到HbsAg十陰十轉,恢復期仍不十陰十轉者按HbsAg攜帶者處理 | 作HbsAg,抗HBc,抗HBs,HbeAg, 抗Hbe檢測,均十陰十性十者接種乙肝疫苗 | |
丙型 | 2~26周 | 7.4周 | 潛伏期末即有傳染十性十,臨十床十癥狀期傳染最大,慢十性十病人亦有傳染十性十,最長達6年 | 急十性十期隔離至病情穩定,慢十性十病例按病原攜帶者處理 | 目前無法定措施 | |
丁型 | 2周~6個月 | 急十性十感染後HDAg血癥可持續25天,慢十性十感染者在HDAg與抗-HD肖失前均有傳染十性十 | 同乙型肝炎 | 目前無法定措施 | ||
戊型 | 2~9周 | 6周 | 發病前2周至發病後2周從糞便中排十出 | 自發病起隔離3周 | 醫學觀察45天 | |
細菌十性十痢疾 | 數小時~7天 | 1~3天 | 潛伏期末即可排十出病原體,臨十床十癥狀期傳染十性十最大,病後帶菌常見,多為間歇排菌,絕大部分在病後1~2周停止,少數可長達數年 | 臨十床十癥狀消失後,連續2年至3次糞檢十陰十性十或大使正常後1周可解除隔離 | 醫學觀察7天,飲食行業人員觀察期間應送糞便培養1次,十陰十性十者方可復工 | |
流行十性十腦脊髓膜炎 | 1~10天 | 3~4天 | 潛伏期末即有傳染十性十,普通型患者之傳染十性十可持續6~7周 | 臨十床十癥消失後3天,但不少於病後7天 | 醫學觀察7天,可服利福平預防發病 | |
流行十性十感冒 | 數小時~3天 | 1~2天 | 潛伏期末出現退熱時止,傳染期約1周 | 退熱後2天 | 在大流行時,集體單位應進行檢疫,出現發十熱等癥狀者,應早期隔離 | |
麻疹 | 6~21天,被動免疫後可延至28天 | 10~11天 | 潛伏期末至出疹後5天 | 隔離至出疹後5天 | 醫學觀察21天,如接受過被動免疫者應延至28天 | |
百日咳 | 2~21天 | 7~10天 | 潛伏期的最後1~2天至發病2~3周內傳染十性十最大,一般在病後4周即無傳染十性十 | 發病起40天或自痙咳後30天 | 醫學觀察21天 | |
白喉 | 1~7天 | 2~4天 | 潛伏期末至整個病程均有傳染十性十,部分患者在恢復期仍繼續排菌 | 癥狀消失後鼻咽分十泌物2次(間隔2天)培養十陰十性十或癥狀消失後30天可解除隔離 | 醫這觀察7天 | |
猩紅熱 | 1~12天 | 2~5天 | 潛伏期末至整個病程均有傳染十性十,至皮膚脫屑階段則無傳染十性十 | 癥狀消失後咽拭培養3次十陰十性十,可解除隔離,一般不少於病後1周 | 醫學觀察7~12天 | |
水痘 | 10~21天 | 15天 | 潛伏期末至皮膚發疹和水泡時傳染十性十最強 | 隔離至脫痂為止,但不得少於發病後2周 | 醫學觀察21天 | |
流行十性十腮腺炎 | 8~30天 | 14~21天 | 腮腺腫大前7天至腫大後9天 | 從發病起至腮腺腫大完全消退 | 成十人一般不檢疫,托幼機構兒童醫學觀察21天 | |
流行十性十乙型腦炎 | 4~21天 | 10~14天 | 病毒血癥時間短,一般在發病後5天內 | 隔離至體十溫十正常為止,室內做好防蚊、滅蚊 | 不檢疫 | |
瘧疾 | 間日瘧 | 10天~數月 | 14天 | 瘧疾現癥病人和無癥狀帶蟲者,當其周圍血液中有成熟配子體時就有傳染十性十 | 不需隔離,但患者應給以系統治療,居室內應做好防蚊、滅蚊 | 不檢疫 |
三日瘧 | 10~45天 | 30天 | ||||
惡十性十瘧 | 5~12天 | 10天 | ||||
登革熱 | 3~15天 | 5~7天 | 潛伏期末至病後3天,少數至病後6天 | 起病後7天 | 不檢疫 | |
佈魯氏菌病 | 3天~1年左右 | 7~14天 | 發病後第2周可在尿中發現病原體,可保持2~3個月 | 臨十床十癥狀消失後解除隔離 | 不檢疫 | |
流行十性十出十血熱 | 5~46天 | 7~14天 | 急十性十期血液、尿液中有病原體具有傳染十性十,可經破損皮膚感染 | 隔離至急十性十癥狀消失止 | 不檢疫 | |
鉤端螺旋體病 | 1~30天 | 7~13天 | 發病後第2周可在尿中發現病原體,可保持2~4個月,個別1年以上,但作為傳染源意義不大 | 隔離至癥狀消失,應註意尿的消毒處理,防止接觸傳播 | 不檢疫 | |
炭疽病 | 12小時~12天 | 1~3天 | 主要為動物病,人經動物感染,人與人之間亦可經分十泌物而受感染,但較少見,肺炭疽可經呼吸道傳染 | 皮膚炭疽隔離至創傷口痊愈、痂皮脫落為止,其他類型患者在癥狀消失後細菌培養2次十陰十性十後取消隔離 | 醫學觀察8天,與患者和病者接觸之物品應進行消毒 | |
狂犬病 | 12天~1年或長至5年 | 30~60天 | 個別情況下,可從唾液中分離到病毒,但未見人傳人之事例 | 患者須住院隔離 | 不檢疫 | |
阿米巴痢疾 | 4天~數月或更長 | 10~18天 | 從發病早期排十出滋養體到晚期糞便中含有大量包囊都有傳染十性十 | 隔離至癥狀消失,大便連續三次檢查滋養體及包囊十陰十性十解除隔離 | 對飲食行業從業人員進行包囊檢查、十陽十性十者停止工作進行治療 | |
傷寒和副傷寒 | 傷寒3~42天副傷寒2~15天 | 12~14天 8~10天 | 潛伏期末即可排菌;病人從大,小十便排菌,相當一部分病人在恢復期仍可繼續排菌2~3周,少數在1年以上,甚至終身 | 體十溫十正常15天可解除隔離,可熱退後5天和10天作2次大便培養,十陰十性十者可解除隔離 | 醫學觀察21天,副傷寒為15天,飲食行業人員觀察期間應送大便培養一次,十陰十性十者方可工作 | |
脊髓灰質炎 | 3~35天 | 7~14天 | 發病前10天至病後4周均有傳染十性十,少數可達4個月 | 隔離期不少於病後40天 | 醫學觀察20天,對5歲以下兒童註射胎十盤球蛋白或丙種球蛋白,可防止發病或減輕癥狀 | |
艾滋病 | 6個月~10年以上 | 9~10年 | 血中檢出HIV抗體起即有傳染十性十 | 應立即采取隔離措施,並送衛生行政部門指定單位治療 | 嚴密觀察,長期追蹤,在觀察的6個月及1年時采血檢測 |
附表6-2 常用化學消毒劑的特十性十和用法
名稱(別名) | 特十性十 | 優缺點 | 消毒對象 | 用法及濃度 |
含氯石灰(漂白粉) | 為氧化蛋白類消毒劑,白色顆粒狀粉末,含有效氯25~32%,但不穩定,應保存在十陰十暗幹燥處 | 優點:殺菌力強、價廉 缺點:漂白作用強,對金屬物品有腐蝕十性十,不能用來消毒衣服及金屬物品 | 住室、用具、雜物、飲用水的消毒、糞、尿、膿液、痰等分十泌物的消毒 | 噴灑、攪拌、濕抹、1L糞、痰或膿加200g幹粉,1L尿加5g幹粉、0.5~3%澄清液用於噴哂住室及擦洗用具 |
次氯酸鈉 | 無色有刺激十性十液體,氯消毒劑是世界衛生組織公認對病毒十性十肝炎病毒有效的消毒劑 | 優點:殺菌及病毒力強 缺點:對皮膚粘十膜有刺激作用 | 食具、體十溫十計、藥杯、廁所、便具、糞、尿、痰 | 噴灑、濕抹、浸泡常用濃度為0.1%~0.5% |
苯紮溴銨(新潔爾滅) | 淡黃色或無色溶液,易溶於水,無揮發十性十,可長期保存 | 優點:殺菌濃度低,毒十性十和刺激十性十小,無漂白及腐蝕作用,穩定 缺點:殺菌力不強,尤其對芽孢,親水十性十病毒如肝炎病毒無效 | 對化腔十性十病原菌,腸道菌消毒效果較好,可用於皮膚、手、粘十膜、金屬器械、食具等消毒 | 浸泡、沖洗、濕抹、常以0.1%~0.2%濃度用於消毒皮膚、粘十膜、醫療器材與食具,浸泡金屬器械時須加0.5%亞硝酸鈉,以防生銹 |
36%甲醛溶液(福爾馬林) | 具有強烈的窒息十性十刺激十性十氣味 | 優點:抗菌力強,且能殺滅芽孢,不損壞皮十毛十及棉十毛十織品 缺點:有刺激十性十臭味 | 書報、化驗單、病歷、人民幣、日用品、衣服、被褥、不耐熱醫療器械 | 消毒物品置甲醛溶液消毒室內熏蒸,用量為12.5~50ml/m3 |
戊二醛 | 純品為無色油狀液體,有微弱甲醛氣味,可與水、醇混溶 | 優點:廣譜、速效、高效、低毒、作用較甲醛強 缺點:價格較貴,對粘十膜及眼有刺激十性十 | 不耐熱的醫療器械,特別適用於內窺鏡的消毒 | 常用2%堿十性十戊二醛浸泡,器械消毒後應用滅菌水沖洗後才能使用 |
環氧乙烷 (氧化乙烯) | 低十溫十條件下為無色透明液體。沸點10.8℃。故常十溫十下為氣體滅菌劑 | 優點:殺菌譜廣,殺菌力強,穿透力強,不損傷物品 缺點:易爆炸,且有一定毒十性十,使用時必須註意安全 | 不耐熱醫療器械,衣服、被褥、書報、化驗單、病歷、日用品 | 熏蒸,常用劑量為0.4~0.7kg/m3 |
十乳十酸 | 無色液體,可殺滅流感病毒及不耐藥葡萄球菌 | 優點:對人毒十性十低 缺點:殺菌力弱 | 空氣消毒 | 熏蒸或噴霧5~10 ml/m3,1~2小時後通風 |
過氧乙酸(過醋酸) | 無色透明液體,有刺激十性十酸味,十性十不穩定,溶於水,對乙型肝炎病毒消毒效果較佳。高濃度加熱易爆炸,市售濃度多在20%,一般無此危險 | 優點:廣譜,高效,速效,其氣體與液體對細菌和病毒都有較強消毒作用 缺點:穩定十性十差,有腐蝕及漂白作用 | 住室、食具、體十溫十計、運送工具、蔬菜、水果、便具、手、皮膚、污水、塑料制品 | 噴灑、濕抹、浸泡,常用濃度為0.2%~2%消毒皮膚不宜超過0.2% |
煤酚皂溶液(來蘇兒) | 黃棕色至紅棕色粘十稠液體,帶有酚臭,呈堿十性十反應,十性十穩定 | 優點:穩定,毒十性十較小,殺細菌力強 缺點:對芽胞及肝炎病毒無效 | 腸道傳染病及呼吸道傳染病的住室、用具、廁所、便盆等 | 噴灑、濕抹、浸泡容器及洗手等,常用濃度為2%~5% |
乙醇(酒十精十) | 無色透明液體,易與水混合,易揮發 | 優點:殺菌作用快,使用方便 缺點:殺微生物力弱,對肝炎病毒效果不好 | 醫療器械、手、皮膚 | 浸泡,塗擦,一般用70%~75%濃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