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觸方式與中毒類型
鉛(lead)是一種古老重金屬,比重11.3,溶點327.4℃,沸點1525℃。金屬鉛、鉛合金及鉛化合物,用途廣泛,使用量大,接觸面廣,是主要環境和工業毒物之一,可經不同的接觸方式引起不同類型中毒。
(一)職業十性十中毒
職業十性十鉛中毒是我國常見職業中毒之一,發病率居前三位的行業是:鉛冶煉和溶煉、酸式蓄電池制造和鉛顏料生產。鉛在鉛鋅礦冶煉、鉛熔煉和澆鑄加工、鉛顏料和鉛塑料穩定劑生產中,產生的鉛蒸氣經凝結為鉛煙,或形成鉛塵,如顏料密陀僧(PbO)、黃丹(Pb2O3)、紅丹(Pb3O4)、鉛白[PbCO3.Pb(OH)2]。鉛煙和鉛塵易經呼吸道吸十入,引起以呼吸道為主進入途徑的職業十性十鉛中毒。
(二)公害十性十中毒
鉛的污染主要來自鉛的生產和加工業;城市十十交十十通含四乙基鉛動力汽油尾氣的排放;含鉛顏烊、油漆等的廣泛使用對生活環境的污染。後二者曾成為某些發達國傢兒童鉛中毒的主要原因。
(三)生活十性十中毒
生活十性十鉛接觸日益增多,如油漆傢俱、塑料制品、化妝品染發劑、皮蛋加工等,均可含少量鉛;某些地區飲用水、食物、蔬菜中含鉛量高。我國某些地區有沿用“錫壺”、“臘壺”盛酒燙酒的十習十俗,在一個時期內連續飲用,引起慢十性十或亞急十性十鉛中毒。
(四)藥源十性十中毒
服用含鉛丸劑樟丹、黑錫丹治療癲癇與支氣管哮喘,如達到中毒劑量,可引起中毒。
(五)母源十性十中毒
鉛可經胎十盤和十乳十腺分十泌傳遞給胎兒和嬰兒,損害正常發育和引起中毒。
在上述鉛中毒中以職業十性十鉛中毒多見。
二、毒理
工業生產中金屬及鉛化合物,主要以粉塵、煙或蒸氣形態經呼吸道吸十入,少量經消化道攝入。鉛的吸收和毒十性十取決於分散度和組織中的溶解度。鉛煙顆粒小,化學活十性十大,溶解度大,易經呼吸道吸收。進入血液循環的鉛,占體內鉛負荷量的2%,其中約90%與紅細胞結合,10%在血漿。血漿中的鉛部分呈血漿蛋白結合鉛;另一部分呈活十性十大的可溶十性十鉛,主要為可溶十性十磷酸氫鉛(PbHPO4)和甘油磷酸鉛。血液中的鉛,初期分佈於肝、腎、脾、腦等器官中;數周後,約95%可溶十性十磷酸氫鉛以不溶十性十磷酸鉛[Pb3(PO4)2]形式儲存在骨骼、牙齒、十毛十發、指甲等硬組織中。轉移並儲存在骨骼內的不溶十性十磷酸鉛,先進入骨小梁,爾後進入骨皮質,半排期長達10年以上,血液和軟組織中的可溶十性十磷酸氫鉛結合鉛半排期約為20天至60天。鉛在體內的代謝與鈣相似,在血鈣降低或感染、饑餓、酗酒、服用酸十性十藥物等使血液pH改變時,骨骼中的不溶十性十磷酸鉛可轉變為可溶十性十磷酸氫鉛,經十血循環再重新分佈到各器官組織。在正常情況下,人十體每日從食物、水和空氣中攝入微量的鉛,吸收進入血液循環。血漿鉛與紅細胞結合鉛之間,血漿蛋白結合鉛與血漿中可溶十性十鉛之間,血液鉛與器官組織之間,血液可溶十性十鉛與骨骼不溶十性十鉛之間,鉛的分佈均處於動十態平衡。吸收的鉛主要經尿排十出,正常人每日約排20~80ug;其次為糞便。另外,可經唾液、十乳十汗、月十經等排十出少量。當人十體大量攝入鉛,並超過瞭機體的正常排十泄能力與不溶十性十鉛的儲存能力,機體鉛負荷增高。過量負荷的鉛,特別是活十性十大的可溶十性十鉛,對機體發生毒十性十作用。鉛毒作用大致經三個途徑:(1)影響大腦皮層興奮和抑制的平衡及直接損傷周圍神經;(2)與含巰基蛋白質結合和抑制酶的活十性十,抑制氧化磷酸化和幹擾正常代謝;(3)小動脈和十毛十細血管損害及血管痙十攣。導致神經系統、消化系統、血液系統及腎臟的功能紊亂和病理改變,發生大腦皮層興奮和抑制功能紊亂,皮層-內臟的調節障礙;神經纖維節段十性十脫髓鞘所致周圍神經感覺和運動障礙;腦血管痙十攣所致腦水種或彌漫十性十病變,消化系統腸道功能紊亂。腎小管及腎間質損害引起腎功能異常。鉛對血液系統的主要損害是幹擾卟啉代謝,影響血紅素合成,是鉛中毒早期的主要改變(圖3-1)
圖3-1 鉛對血紅素合成的影響
δ-ALAS δ-Amino laevulic acid synthetase
ALAD ALA dehydratase
UROD Uroporphyrinogendecarboxylase
COPROD Coproporphyrinogenoxidase
HS Heme synthetase
鉛幹擾卟啉代謝,主要抑制含巰基的δ-氨基乙酰丙酸脫水酶(δ-ALAD)和血紅素合成酶(HS),也可抑制δ-氨基乙酰丙酸合成酶(δ-ALAS)等。δ-ALAD被抑制,使δ-ALA增加。HS受抑制,阻礙原卟啉IX和二價鐵絡合,使鋅離子代替鐵與原卟啉IX絡合,形成鋅原卟啉(ZnPP)。從而出現紅細胞遊離原卟啉(FEP)或ZnPP增高,尿糞卟啉(CP-U)增高,血紅蛋白降低,發生低血色素十性十正常細胞型貧血。
三、臨十床十表現
現急十性十中毒少見,但可見亞急十性十鉛中毒。亞急十性十鉛中毒常見癥狀為腹絞痛、惡心、嘔吐、便秘或腹瀉等,肝臟腫大,可伴黃疸,肝功異常。工業生產和鉛接觸工人主要是慢十性十中毒,尤其是鉛中毒亞臨十床十表現多見,接觸工人無明顯臨十床十癥狀,而血鉛(Pb-B)、尿δ-ALA、CP-U增高,感覺和運動神經傳導速度減慢;輕度中毒時出現神經衰弱癥候群和消化系統癥狀;中毒較重時出現貧血、腹絞痛;嚴重時出現鉛十性十麻痹或中毒十性十腦病,但這種重度中毒已極為罕見。
(一)神經系統癥狀
出現頭昏、頭痛、無力、肌肉關節酸痛、睡眠障礙、記憶力減退、納差等神經衰弱癥候群;輕重不同的感覺型、運動型和混合型周圍神經病;早期出現感覺和運動神經傳導速度減慢,肢端麻木或呈手套、襪套樣感覺遲鈍或缺失,伸肌無力,握力減退;重者癱瘓,呈“腕下垂”。中毒十性十腦病主要表現為表情淡漠、十精十神異常、運動失調;重者昏迷、驚厥、嘔吐、呈癲癇樣發作,出現腦損害綜合征的癥狀與體征。
(二)消化系統癥狀
有納差、惡心、腹脹、腹隱痛、腹瀉或便秘等。腹絞痛見於較重病例或急十性十發作,其主要表現為頑固十性十便秘後出現陣發十性十腹正中絞割樣疼痛,腹軟、喜按、多伴嘔吐、面色蒼白、全身冷汗。少數可見齒齦邊緣約1mm 的藍灰色或藍黑色“鉛線”與口腔粘十膜較大的鉛斑。
(三)血液系統
血、尿卟啉代謝產物異常增高;外周血點彩紅細胞、網織紅細胞和多嗜十性十紅細胞增多;輕度低色素十性十正常細胞型貧血。
此外,腎臟損害較重者,可出現蛋白尿及腎功能減退;婦女月十經失調和流產。
四、診斷及診斷標準
慢十性十鉛中毒的診斷,應依據確切的接觸史和以神經、消化、血液系統損害為主的臨十床十表現及有關實驗室檢查,參考接觸環境或接觸材料的調查檢測,進行綜合分析,作出診斷。
實驗室檢查指標,應依據指標的意義、靈敏度、特異十性十及影響因素作出判斷,不能僅憑一次檢驗結果即下診斷。
對於一些長期在空氣中鉛超過最高容許濃度的作業工人,有臨十床十癥狀而化驗指標仍屬正常范圍者,可用診斷十性十驅鉛試驗,方法同驅鉛治療一日用量,結果按以下診斷標準判定。
(一)鉛吸收
有密切鉛接觸史,尚無鉛中毒的臨十床十表現,尿鉛≥0.39umol/L(0.08mg/L)或0.48umol/24小時(0.1mg/24小時);或血鉛≥2.40umol/L(50ug/100ml);或診斷十性十驅鉛試驗後尿鉛≥1.44umol/L(0.3mg/L)而<3.84umol/L(0.8mg/L)者。
(二)輕度中毒
常有輕度神經衰弱癥候群,可伴有腹脹、便秘等癥狀,尿鉛或血鉛量增高。具有下列一項表現者,可診斷為輕度中毒:
1.尿δ-ALA≥23.8umol/L(4mg/L)或35.7umol/24小時(6mg/24小時);
2.尿CP半定量≥(++);
3.FEP≥2.34umol/L或ZnPP≥2.07umol/L。
經認斷十性十驅鉛試驗,尿鉛≥3.84umol/L(0.8mg/L)或4.80umol/24小時(1mg/24小時)者。
(三)中度中毒
在輕度中毒的基礎上,具有下列一項表現者,可診斷為中度中毒:(1)腹絞痛;(2)貧血;(3)中毒十性十周圍神經病。
(四)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一項表現者,可診斷為重度中毒:(1)鉛麻痹;(2)鉛腦病。
五、預防控制
(一)控制鉛的接觸水平
1.用無毒或低毒物代替鉛如以鋅鋇白代替鉛白造漆,電瓶以聚乙烯代替鉛封口等。
2.控制熔鉛十溫十度,減少鉛的蒸發;加強鉛煙塵局部吸出和回收利用,控制鉛對周圍環境的污染。
3.加強預防保健與健康教育定期進行環境監測與健康監護,推動和監督衛生法規的實施,嚴格實行職業禁忌癥,對有下列疾患或情況之一者均不宜從事鉛作業:(1)明顯盆血;(2)神經系統器質十性十疾病;(3)明顯的肝、腎疾病;(4)心血管器質十性十疾病;(5)妊十娠和哺十乳十期婦女。教育群眾提高自我保健意識,如不用“錫壺”,使用鋁壺。
(二)鉛中毒篩檢
對鉛接觸或高危人群,選用能反映鉛慢十性十接觸早期損害且測定方法簡便易行的指標,如ZnPP、FEP、CP-U等,進行篩檢,早期檢出鉛中毒患者。
(三)治療和處理
1.腹絞痛 10%葡萄糖酸鈣10~20ml,靜脈註射,或用阿托品0.5mg,肌肉註射。
2.驅鉛治療適用於急、慢十性十中毒。首選藥物為依地酸二鈉鈣(CaNa2-EDTA),每日1g,加5%葡萄糖生理鹽水500ml,靜脈滴註;也可0.5~1.0g,分二次加普魯卡因肌肉註射。3~4日為一療程,二療程間隔3~4日,療程視患者情況而定,輕度鉛中毒一般不超過三個療程。也可用二巰基丁二酸鈉(Na-DMS)或二巰基丁二酸(DMS),或促排靈(二乙烯三胺五乙酸三鈉鈣,CaNa3-DTPA)驅鉛。驅鉛治療中均需觀察腎毒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