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正仲景全書金匱要略註·五藏風寒積聚病脈證並治第十一

肺中風者,口燥而喘,身運而重,冒而腫脹。

【按】

身運而重,當是「頭運而身重」,冒而腫脹,當是「冒風而腫脹」,始與文義相合,此必傳寫之□可知。

【註】

肺主氣,外合皮十毛十,肺中風邪,風傷氣則津結不行,故口燥;風傷肺則氣逆上壅,故喘咳。頭運而身重者,氣傷而力乏也;冒風而腫脹者,皮傷風水也。

【集註】

李□曰:肺主氣,風邪中之,則氣壅而津十液不行,故口燥氣逆而呼吸不利,故氣喘也。

肺中寒,吐濁涕。

【註】

肺中寒邪,胸中之十陽十氣不治,則津十液聚而不行,故吐濁涎如涕也。

【集註】

李□曰:五液入肺為涕,肺合皮十毛十,開竅於鼻,寒邪從皮十毛十而入於肺,則肺竅不利而鼻塞涕唾,濁涎壅遏不通,吐出於口也。

肺死藏,浮之虛,按之弱如蔥葉,下無根者,死。

【註】

肺中風寒之邪,脈若見浮之極虛,按之弱如蔥葉之空下無根者,乃肺藏之死脈也。以下五藏俱言浮者,是明外中之邪,應得之脈也。

【集註】

程林曰:真肺脈至,如以十毛十羽中人膚,非浮之虛乎?蔥葉中空,按之弱如蔥葉下又無根,則浮十毛十虛弱是無胃氣也。此真藏已見,故死。

肝中風者,頭目□,兩□痛,行常傴,令人嗜甘。

【註】

肝主風,外合於筋,肝中風邪,風勝則動,故頭目□動也。兩□肝之部,肝受病故兩□痛也。風傷筋,故行常傴僂也。肝苦急欲甘緩之,故令人嗜甘也。

【集註】

徐彬曰:高巔之上,惟風可到,風十性十動搖,故頭目□動,肝脈上貫膈,今□肋有邪故痛。肝主筋,風勝則筋急故傴。人以脾胃為主,木邪甚而土負,甘益脾,嗜甘所以自救也。

肝中寒者,兩臂不十舉,舌本燥,喜太息,胸中痛,不得轉側,食則吐而汗出也。

【按】

兩臂不十舉,舌本燥二句,「而汗出」三字,文義不屬,必是錯簡,不釋。

【註】

肝十性十條達,氣行於胸側,肝中寒邪,故有氣抑不伸,喜太息,氣滯不行,痛不得轉側也、食則吐,亦寒邪上逆也。

肝死藏,浮之弱,按之如索不來,或曲如蛇行者,死。

【註】

肝中風寒之邪,若脈見浮之極弱,按之不弦,是失其肝之本脈也。今按之如索不來,曲如蛇行而去,夫索曲蛇行,去而不來,非皆肝藏之死脈乎!

【集註】

周揚俊曰:按之如索,則弦緊俱見,脈有來去,乃十陰十陽十往復之理。今曰:不來但去,是無胃氣也。否則真氣將散,出入強勉,有委而不前,屈且難伸之狀,故曲如蛇行也。

肝著,其人常欲蹈其胸上,先未苦時,但欲飲熱,旋覆花湯主之。

【按】

「旋覆花湯主之」六字,與肝著之病不合,當是衍文。

【註】

肝著者,為肝氣著而不行,致胸痞塞不快也。故其人常欲按摩其胸,以疏通其氣也。

其先未曾痞塞苦時,但欲飲熱者,乃寒氣為病也。

【集註】

李□曰:肝主□泄,著則氣鬱不伸,常欲人蹈其胸上,以舒其氣,又以寒氣固結於中,欲飲熱以勝其寒也。

心中風者,翕翕發十熱,不能起,心中饑,食即嘔吐。

【按】

翕翕發深,中風之本證也。不能起,心中饑,食即嘔吐,文義不屬,必是錯簡,不釋。

心中寒者,其人苦病心如啖蒜狀,劇者心痛徹背,背痛徹心,譬如蠱註,其脈浮者,自吐乃愈。

【註】

其人苦病心如啖蒜狀,謂辛辣刺心之狀也。劇者心痛徹背,背痛徹心,謂心背相應而痛也。譬如蠱註,謂似蟲之往來不已而痛也。此皆心中寒邪之證。若其脈浮,是心得本脈,為寒邪上越之候,故自吐則邪去乃愈也。

【集註】

徐彬曰:寒則為十陰十邪,外束之則火內鬱,故如啖蒜狀,其似辣而非痛也。劇則邪盛,故外攻背痛,內攻心痛,徹者相應也,譬如蠱註狀,其綿綿不息。若脈浮,是邪未結,故自吐而愈。

心傷者,其人勞倦,即頭面赤而下重,心中痛而自煩,發十熱,當臍跳,其脈弦,此為心藏傷所致也。

【按】

其脈弦之「弦」字,當「沉」字,沉為腎脈,文義相屬,必是傳寫之□。

【註】

心傷者,謂心傷病之人也。因其人勞倦則擾其心,心之十陽十盛於上,故頭面赤也,上盛則下虛,故下重而無力也。心中痛,自煩發十熱,當臍跳,其脈沉,腎乘心傷之所致也。

【集註】

尤怡曰:心傷者,其人勞倦,即頭面赤而下重。蓋心虛者,其十陽十易浮,上盛者,其下必虛也。心中痛而自煩發十熱者,心虛失養而熱動於中也。當臍跳者,心虛於上,而腎動於下也。

邪哭使魂魄不安者,血氣少也,血氣少者,屬於心,心氣虛者,其人則畏,合目欲眠,夢遠行而十精十神離散,魂魄妄行,十陰十氣衰者為癲,十陽十氣衰者為狂。

【按】

十陰十氣衰者為癲之「癲」字,當是「狂」字;十陽十氣衰者為狂之「狂」字,當是「癲」字。『內經』曰:重十陰十者癲,重十陽十者狂。必是傳寫之□。

【註】

邪哭,謂心傷之人無故而哭也。邪哭則使人魂魄不安,心之血氣少也。血氣少而心虛,則令人畏,合目欲眠則夢遠行,此是十精十神離散,魂魄妄行也。心之血十陰十也,十陰十過衰則十陽十盛,十陽十盛則為病狂也;心之氣十陽十也,十陽十過衰則十陰十盛,十陰十盛則病癲也。

心死藏,浮之實,如丸豆,按之益躁疾者,死。

【註】

心中風寒之邪,若脈見浮之極實,如丸豆之狀,按之益勁躁疾亂動者,乃心藏死脈也。

【集註】

李□曰:『難經』雲:心脈浮大而散,若浮之實如麻豆,按之益躁疾,則真藏脈見,胃氣全無故死。『內經』雲:真心脈至堅而搏,如尋薏苡子,累累然,即如麻豆,意可與此同參。

脾中風者,翕翕發十熱,形如醉人,腹中煩重,皮目□□而短氣。

【按】

脾缺中寒之文。必是簡脫。

【註】

脾中風邪,翕翕發十熱,中風之本證也。形如醉人,亦風熱攘亂於中,應有之證也。腹中不快而煩,身十體懈惰而重,皮目□□,動而氣短,皆脾經證也。

【集註】

李□曰:風屬十陽十邪而氣疏泄,形如醉人。言其面赤而四肢軟也。風氣內擾,故腹中煩重。皮目,上下眼胞也。

脾死藏,浮之大堅,按之如覆杯,潔潔狀如搖者,死。

【註】

脾中風寒之邪,若脈見浮之大堅,失其和緩,按之狀如覆杯,高章明潔,有力如搖,乃脾藏之死脈也。

【集註】

李□曰:脈弱以滑,是有胃氣,浮之大堅,則胃氣絕,真藏脈見矣。覆杯則內空,潔潔者,空而無有之象也。狀如搖者,脈躁疾不寧,氣將散也,故死。

趺十陽十脈浮而澀,浮則胃氣強,澀則小十便數,浮澀相搏,大便則堅,其脾為約,麻子仁丸主之。

【按】

此條當在『腹滿篇』中便難之下,必是錯簡在此。

【註】

趺十陽十胃脈也,若脈澀而不浮,脾十陰十虛也,則胃氣亦不強,不堪下矣。今脈浮而澀,胃十陽十實也,則為胃氣強,脾十陰十亦虛也。脾十陰十虛不能為胃上輸十精十氣,水獨下行,故小十便數也;胃氣強,約束其脾,不化津十液,故大便難也。以麻仁丸主之,養液潤燥,清熱通幽,不敢恣行承氣者,蓋因脈澀終是虛邪也。

【集註】

徐彬曰:脾約病用丸不作湯者,取其緩以開結,不敢驟傷元氣也。要知人至脾約,皆因元氣不充,津十液不到所致耳。

李□曰:趺十陽十胃脈也。胃為水谷之海,浮為十陽十脈,故胃氣強而能食,小十便數則津十液亡,故脈澀。蓋脾主為胃行津十液,此以胃強脾弱,約束津十液,不能四佈,但輸膀十胱,致小十便數而大便堅也。麻子仁丸通幽潤燥。

麻子仁丸方

麻子仁二升芍藥半筋枳實一筋大黃一筋厚樸一尺杏仁一升

右六味,末之;煉蜜為丸,梧子大,飲服十丸,日三,以知為度。

腎著之病,其人身十體重,腰中冷,如坐水中,形如水狀,反不渴,小十便自利,飲食如故,病屬下焦,身勞汗出,衣裡冷濕,久久得之,腰以下冷痛,腹重如帶五千錢,幹薑苓術湯主之。

【按】

腎缺中風、中寒二條,必是簡脫。

【註】

腎著者,謂腎為寒濕所傷,□而不行之為病也。腎受寒濕,故體重腰冷,如坐水中,雖形如水腫之狀。反不渴而小十便自利,非水也,乃濕也。飲食如故,以病屬下焦腎,而不屬中焦脾故也。詢其所以得之之由,身勞汗出,衣裡冷濕,久久傷之也,是以腰下冷痛寒勝也。腹重,濕勝也。如帶五千錢,形容重著之甚也。以甘薑苓術湯補土以制水,散寒以滲濕也。

【集註】

尤怡曰:其病不在腎之中藏,而在腎之外府,故其治不在十溫十腎以散寒,而在燠土以勝水也。

甘草幹薑茯苓白術湯方

甘草二兩白術二兩幹薑四兩茯苓四兩

右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分十溫十三服,腰中即十溫十。

腎死藏,浮之堅,按之亂如轉丸,益下入尺中者,死。

【註】

腎中風寒之邪,若見浮之極堅,按之亂動有如轉丸,及下入尺中,通然亂動,皆腎死真藏之脈也。

【集註】

程林曰:腎藏死,浮之堅,與『內經』辟辟如彈石曰腎死同意,皆堅之象也。按之則亂如轉丸,下入尺中者,此十陰十陽十離決之狀也,故死。以上真藏與『內經』互有異同。

總之脈無胃氣,現於三部中,脈象形容不一也。

問曰:三焦竭部,上焦竭,善噫,何謂也?師曰:上焦受中焦氣,未和,不能消谷,故能噫耳。下焦竭,即遺溺失便,其氣不和,不能自禁制,不須治,久則愈。

【註】

三焦竭部者,謂三焦因虛竭而不各歸其部,不相為用也。上焦受氣於中焦,下焦生氣於中焦,互相為用則為和也。若中焦虛竭,不能消化水谷,谷氣不受,則上焦不相為用而失和也,失和則谷氣鬱而不宣,故善噫也。下焦虛竭,不能供升生之氣於中焦,則失和也。失和則腎氣獨沉,自不能禁,故前遺溺而後失便也。不須治,久則愈,在善噫可也。若遺溺失便,未有不治能愈者,恐是錯簡。

【集註】

程林曰:竭虛也。『本經』雲:三焦不歸其部,上焦不歸者,噫而酢吞;中焦不歸者,不能消谷引食;下焦不歸者,則遺溲。上焦胃上口也,中焦脾也,脾善噫,脾不和,則食息迫逆於胃口而為噫也。經雲,膀十胱不約為遺溺,因氣不和則溲便不約。故遺失而不能自禁制也。

師曰:熱在上焦者,因咳為肺痿;熱在中焦者,則為堅;熱在下焦者,則尿血,亦令淋秘不通。大腸有寒者,多鶩溏;有熱者,便腸垢;小腸有寒者,其人下重便血,有熱者必痔。

【註】

熱在上焦者,篇中所謂肺痿吐涎沫也;熱在中焦者,篇中所謂腹滿堅痛也;熱在下焦者,篇中所謂小十便淋瀝也。其外大腸有寒者,多清澈鶩溏,即下利溏瀉也。有熱者,便稠粘腸垢,即下利膿血也。小腸有寒者,下重便血,即結十陰十便血也。有熱者,熱流於大腸,蓄於十肛十門必病痔也。

【集註】

徐彬曰:小腸為受盛之官,與心為表裡。丙,小腸也。挾火以濟十陰十,而十陰十不滯,挾氣以化血,而血歸經,有寒則氣不上通而下重,血無主氣而妄行矣。直十腸者,大腸之頭也,門為十肛十,小腸有熱,則大腸傳導其熱,而氣結於十肛十門故痔。痔者,滯其丙小腸之熱於此也。

問曰:病有積、有聚、有□氣,何謂也?師曰:積者,藏病也,終不移。聚者,府病也,發作有時,展轉痛移,為可治。□氣者,□下痛,按之則愈,復發為□氣。諸積大法:脈來細而附骨者,乃積也。寸口積在胸中,微出寸口,積在喉中;關上積在臍傍,上關上,積在心下;微下關,積在少腹。尺中積在氣沖,脈出左,積在左;脈出

右,積在右;脈兩出,積在中央,各以其部處之。(□作?N解見首篇)

【註】

病有積、有聚、有?N氣,當別之也。積者藏病,無時不有,不移其處也。聚者府病,發作有時,展轉痛移也。為可治,謂府病易治也。?N深者,飲積□下痛也,按之則止,不按復痛。以水氣得按暫散,故痛暫止也,此即其證而言之。然諸積大法,尤當以診候之也,脈來沉伏附骨而細者,乃諸積之診也。若見兩寸,積在胸中也;微出近魚際,積在喉中也;兩關,積在臍傍也;上關近寸,積在心下也;微下近尺,積在少腹也;尺中,積在氣沖也;脈出左、積在左,脈出右、積在右;脈兩出,謂左右俱見,積在中央也。各以其部之處,而診積之所在也。

【集註】

徐彬曰:積者跡也,病氣之屬十陰十者也。藏屬十陰十,兩十陰十相得,故不移,不移者,有專痛之處,而無遷改也。聚則如市井之物,偶聚而已,病氣之屬十陽十者也。府屬十陽十,兩十陽十相比,則非如十陰十之凝,故寒氣感則發,否則已。所謂有時也,既無定□,則痛無常處,故展轉痛移,其根不深,故比積為可治也。

李□曰:積為藏病,深入在裡,故脈細而附骨也。寸、關、尺、上下、左右,別積病之所在,皆指細而附骨之部分,即『內經』前以候前,後以候後,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

《醫宗金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