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正仲景全書金匱要略註·腹滿寒疝宿食病脈證並治第十

趺十陽十脈微弦,法當腹滿,不滿者必便難,兩?l疼痛,此虛寒從下上也,當以十溫十藥服之。

【註】

趺十陽十胃脈也,當緩而和,今見弦脈,是肝脈也。肝脈見於脾部,是木盛土虛也,法當腹滿。今不復滿者,肝脈微弦不盛而脾不虛,故脾未受病也。肝自鬱則失其條達之十性十,必本經自病,故便難兩?l痛也。然非肝火實病,此乃虛寒從下上也,當以十溫十藥服之。

腹滿時減,復如故,此為寒,當與十溫十藥。

【按】

此篇無治虛寒腹滿之方,當與十溫十藥之下,當有「宜厚樸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十四字,必是脫簡,閱『傷寒論·太十陰十篇』自知。

【註】

此承上條,互詳其證,以明其治也。腹滿便難,脾實病也,今腹滿而不便難,脾虛病也。且腹滿有時而減,有時復如不滿,乃虛寒也,當與十溫十藥主之。以厚樸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消滿散寒,緩中降逆補虛,乃治虛滿之法也。

【集註】

魏荔彤曰:腹滿或服下藥,或服補藥,有時減退,未幾旋腹滿如故,則不可作實與熱治也。

仲景明此為寒,裡寒從無下法,惟有十溫十藥與服,虛者以十溫十中補氣,實者亦以十溫十中行氣為義,是治氣寒腹滿第一善法也。

厚樸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方

厚樸半筋生薑半筋半夏半筋人參一兩甘草(炙)三兩

右五味,以水一鬥,煮取三升,去滓,十溫十服一升,日三服。

腹滿不減,減不足言,當須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腹滿時減、時滿虛滿也;腹滿常常而滿實滿也。腹滿不減,減不足言,謂腹滿不減,雖減不過稍減,不足言減也。虛滿當十溫十,實滿當下,故宜大承氣湯下之,此治實滿之法也。

【集註】

尤怡曰:減不足言,謂雖減而不足雲減,所以形其滿之至也,故宜大下。所謂中滿者,瀉之於內也。

大承氣湯方(見前痙病中)

病者腹滿,按之不痛為虛,痛者為實,可下之。舌黃未下者,下之黃自去。

【註】

前條腹滿,以時減、時不減別虛實;此條腹滿,以痛、不痛辨有餘不足也。腹滿按之不痛為虛,虛者脾虛也,可十溫十之,則當與厚樸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也。按而痛者為實,實者胃實也,可下之,當與大承氣湯。胃實者舌胎必黃,若未下者,下之黃胎自去也。

【集註】

趙良曰:腹滿亦有屬實,實則非虛寒也明矣,豈概以十溫十藥治之乎?故有試之之法,在痛與不痛之分,虛實較然矣。蓋胃實必熱,熱蒸必舌黃,下其實熱,舌黃不自已乎?

有此一辨,並虛者愈審已。

魏荔彤曰:無形之虛氣作痞塞,則按之無物,何痛之有?倘挾有形之實物為患,如宿食在胃,疝氣在少腹等是也。按之有物阻礙於藏府之側焉,有不痛者乎?是於按之痛否,以決其虛實之法也。

病者痿黃,躁而不渴,胸中寒實而利不止者,死。

【按】

躁而不渴,當是「燥而不渴」,文始通順。胸中寒實,當是「胃中寒實」,若是胸中寒實,如何曰下利不止者死?皆是傳寫之□。

【註】

病者面色痿黃,若口燥而渴者,熱實也;今痿黃口燥不渴,寒實也。寒實者當不下利,若下利是寒虛也;今下利不止,乃寒虛胃氣下脫,故死也。

【集註】

程林曰:痿黃者,脾胃病也,見燥而渴者為熱,不渴者為寒。病人既痿黃,又兼下利不禁,則脾氣衰絕,故死。

李□曰:下利若燥而渴者為熱,十陽十氣尚存,猶為可治。今燥而不渴,胃中寒邪盛也,若利不止,則十陰十盛十陽十衰,氣下脫矣,故死。

夫瘦人,繞臍痛,必有風冷,谷氣不行,而反下之,其氣必沖,不沖者,心下則痞。

【註】

此承上條寒實證誤以寒藥下之之義也。瘦人形氣虛弱,難禦外邪,若繞臍痛,必有風冷傷胃,致令谷氣不行也。繞臍疼痛,雖屬實邪,但因風冷則為寒實,醫者當十溫十而行之。今反以寒藥下之,其風冷之邪,若上虛則氣上沖,中虛則痞結心下,理必然也。

【集註】

尤怡曰:瘦人藏虛氣弱,風冷易入,入則谷氣留滯不行,繞臍疼痛,有似裡實而實為虛冷,是宜十溫十藥以助脾之行。乃反下之,谷出而風冷不與俱出,正乃益虛,邪乃無制,勢必上沖,若不沖者,心下則痞。

寸口脈弦者,即□下拘急而痛,其人嗇嗇惡寒也。

【註】

此詳申首條,兩?l疼痛屬寒之義也。寸口脈弦,即首條之弦也。□下拘急而痛,即首條之兩?l疼痛也。何以知其為寒也?然必其人有十陽十虛嗇嗇惡寒之證,始為肝寒而痛也,即有腹滿,亦當十溫十之可也。

【集註】

程林曰:弦,肝脈,十陰十也。肝脈循□裡,寒主收引,故□下拘急而痛,以寒勝於內,而十陽十氣不行於外,故外亦嗇嗇而惡寒也。

夫中寒傢,喜欠,其人清涕出,發十熱色和者,善嚏。

【註】

中寒傢,謂素有中寒病之人也。前以時減辨腹滿之中寒,又以惡寒辨□痛之中寒,此以喜欠清涕出而辨心胸之中寒也。欠者,呵欠也。夫人欲睡喜欠者,十陰十引十陽十入也;睡覺喜欠者,十陽十引十陰十出也。今中寒喜欠者,是十陰十盛引十陽十也。年老之人清涕出者,是十陽十虛也;遇寒之人清涕出者,是寒盛也。今中寒而清涕出者,是十陽十氣虛寒也。若發十熱色和者,非為中寒也,乃為外寒所搏,雖有清涕出,亦因善嚏而出也。

中寒,其人下利,以裡虛也,欲嚏不能,此人肚中寒。(一雲痛)

【註】

上條以喜欠清涕自出,辨心胸之中寒;此條以下利欲嚏不能嚏,而辨腹中寒也。其人下利裡氣素虛也,欲嚏不能嚏,何以知此人腹中寒也?蓋噴嚏者,雷氣之義也,其人內十陽十外十陰十陽十氣奮發而為嚏也。今欲嚏而不能嚏,是十陽十欲出而復留,十陰十氣盛也,故知腹中寒也。

【集註】

沈明宗曰:此脾經受寒現證也。寒中太十陰十,十陰十寒濕盛,十陽十虛不固,其人下利,但通多不足,故為裡虛。蓋十陽十和則嚏,而欲嚏不能,乃十陰十寒凝滯於裡,所以肚中病也。

腹中寒氣雷鳴切痛,胸□逆滿,嘔吐,附子粳米湯主之。

【註】

腹中切痛寒也,腹中雷鳴氣也,腹中寒氣,故雷鳴切痛。而胸□逆滿者,腸胃之外寒氣為之也;腹痛雷鳴嘔吐者,腸胃之中寒氣為之也。主之以附子粳米湯,勝寒氣,和內外,此治腹中寒之法也。

附子梗米湯方

附子(炮)一枚半夏半升甘草一兩大棗十枚粳米半升

右五味,以水八升,煮米熟湯成,去滓,十溫十服一升,日三服。

心胸中大寒痛,嘔不能飲食,腹中寒,上沖,皮起出見有頭足,上下痛不可觸近,大建中湯主之。

【註】

心痛中大寒痛,謂腹中上連心胸大痛也,而名大寒痛者,以有厥逆脈伏等大寒證之意也。嘔逆不能飲食者,是寒甚拒格於中也。上沖皮起,出見頭足者,是寒甚聚堅於外也。上下痛不可觸近,是內而藏府,外而經絡,痛之甚亦由寒之甚也。主之以大建中湯,蜀椒、幹薑大散寒邪,人參、膠飴大建中虛,服後十溫十覆,令有微汗,則寒去而痛止。此治心胸中寒之法也。

大建中湯方

蜀椒(去汗)二合幹薑四兩人參二兩

右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內膠飴一升,微火煎取一升半,分十溫十再服,如一爨頃,可飲粥二升,後更服,當一日食糜十溫十覆之。

寒氣厥逆,赤圓主之。

【按】

此條之文、之方,必有簡脫,難以為後世法,不釋。

赤圓方

茯苓四兩半夏(洗)四兩(一方用桂)鳥頭(炮)二兩細辛一兩

右四味,末之,真朱為色煉丸,丸如麻子大,先食,酒飲下三丸,日再夜一服。不知稍增之,以知為度。

痛而閉者,厚樸三物湯主之。

【註】

腹滿而痛下利者,用理中湯,所以十溫十其中也。腹滿而痛便閉者,用厚樸三物湯,所以開其下也。

厚樸三物湯方

厚樸八兩大黃四兩枳實五枚

右三味,以水一鬥二升,先煮二味,取五升,內大黃,煮取三升,十溫十服一升,以利為度。

其脈數而緊,乃弦,狀如弓弦,按之不移。脈弦數者,當下其寒。脈緊大而遲者,必心下堅。脈大而緊者,十陽十中有十陰十,可下之。

【按】

「其脈數而緊乃弦,狀如弓弦,按之不移,脈弦數者」之十九字,當是衍文,閱『傷寒論·辨脈法』自知。「當下其寒」之四字,當在「必心下堅」之下,文義始屬。

【註】

脈緊大而遲者,必心下堅□,乃寒實也,當下其寒。脈大而緊者,十陽十中有十陰十也,大者十陽十實,緊者十陰十實也,故可下之。

□下偏痛,發十熱,其脈緊弦,此寒也,宜十溫十藥下之,以大黃附子湯。

【按】

□下偏痛之「偏」字,當是「滿」字,必是傳寫之□。

【註】

腹滿而痛,脾實邪也;□下滿痛,肝實邪也。發十熱若脈數大,胃熱實邪也。今脈緊弦,脾寒實邪也,當以十溫十藥下之,故以大黃附子湯下其寒實。方中佐細辛者,以散其肝邪,此下肝脾寒實之法也。

【集註】

尤怡曰:□中滿痛而脈緊弦,十陰十寒成聚也,雖有發十熱,亦有十陽十氣被鬱所致。是以非十溫十不能已其寒,非下不能去其結,故曰:宜以十溫十藥下之。

大黃附子湯方

大黃三兩附子(炮)三枚細辛二兩

右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分十溫十三服,若強人煮取二升半,分十溫十三服,服後如人行四、五裡,進一服。

病腹滿,發十熱,十日脈浮而數,飲食如故,厚樸七物湯主之。

【註】

病腹滿,裡證也。發十熱,裡熱也。然十日脈浮而數,表熱亦未已也,飲食如故,胃熱能消谷也。因胃熱裡實,表熱發十熱,故用厚樸七物湯,表裡均解,腹滿發十熱兩除也。

此桂枝湯、小承氣湯之復方也。

【集註】

程林曰:腹滿者,內有實熱也。十日脈尚浮而數,浮為在表,表熱邪未已,故發十熱,數為在裡,裡熱能消谷,故飲食如故,與此方蕩腹滿而除表熱。夫表裡俱實,當先解表,乃可攻裡,今表邪微而裡邪甚,故用承氣桂枝二湯,相合以和表裡,如傷寒之用大柴十胡十,此其義也。

厚樸七物湯方

厚樸半筋甘草三兩大黃二兩大棗十枚枳實五枚桂枝二兩生薑五兩

右七味,以水一鬥,煮取四升,十溫十服八合,日三服。嘔者加半夏五合。下利去大黃。

寒多者,加生薑至半筋。

按之心下滿痛者,此為實也,當下之,宜大柴十胡十湯。

【按】

按之心下滿痛之下,當有「有潮熱」之三字,若無此三字,則不當與大柴十胡十湯,是必傳寫之遺。

【註】

按之心下滿痛,有潮熱者,此為表裡俱實,當下之,宜大柴十胡十湯兩解之。此二治皆下實滿之法也。

大柴十胡十湯方

柴十胡十半筋黃芩三兩芍藥三兩半夏(洗)半筋枳實(炙)四枚大黃二兩大棗十二枚生薑五兩

右八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十溫十服一升,日三服。

腹痛,脈弦而緊,弦則衛氣不行,即惡寒,緊則不欲食,邪正相摶,即為寒疝。繞臍痛苦,發則白汗出,手足厥冷,其脈沉緊者,大烏頭煎主之。

【按】

此條脈重出,下條有證無脈,「其脈沉緊者」之五字,當在下條裡急之下。然脈弦而緊,是勁急之甚,當屬寒疝之重者。其白汗之「白」字,當是「自」字。下條其脈沉緊是裡痛之脈,當屬寒疝之輕者,必是傳寫之□。

【註】

疝病犯寒即發,故謂之寒疝也。其病發則繞臍少腹急痛,惡寒汗出,手足厥冷,不欲飲食,脈弦而緊,主急主痛,此寒疝應有之證脈也。主之烏頭煎者,是專以破邪治標為急,虛實在所不論,故曰:強人服七合,弱人服五合也。

烏頭煎方

烏頭(熬,去皮,不□咀)大者五枚

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蜜二升,煎令水氣盡,取二升,強人服七合,弱人服五合,不差明日更服,不可一日再服。

寒疝,腹中痛,及□痛裡急者,當歸生薑羊肉湯主之。

【按】

□痛裡急之下,當有上條「其脈沉緊」四字。

【註】

寒疝腹中痛及□痛裡急,脈見沉緊,較之繞臍苦痛輕矣。且無惡寒汗出,手足厥冷,故不用烏頭煎之大十溫十大散,而用當歸生薑羊肉湯,養正為本,散寒為次,此治寒疝之利劑也。服烏頭煎病勢退者,亦當與之。

【集註】

李□曰:疝屬肝病,肝藏血,其經佈□肋,腹□並痛者,血氣寒而凝澀也。當歸通經活血,生薑十溫十中散寒。裡急者,內虛也,用羊肉補之,『內經』雲:形不足者,十溫十之以氣,十精十不足者,補之以味是也。

沈明宗曰:按此連沖脈為疝,治當十溫十補也。肝木受邪,乘脾則腹中痛,本經之氣不舒,故□亦痛,連及沖脈則裡急矣。所以當歸補養沖任而散風寒,羊肉十溫十補榮衛之氣,脾邪散而痛自止。方後雲:痛而多嘔,乃肝氣上逆臨胃,故加橘、術補之。

當歸生薑羊肉湯方

當歸三兩生薑五兩羊肉一筋

右三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十溫十服七合,日三服。若寒多者,加生薑成一筋。痛多而嘔者,加橘皮二兩,白術一兩。加生薑者,亦加水五升,煮取三升二合,服之。

寒疝,腹中痛,逆冷,手足不仁,若身疼痛,灸刺、諸藥不能治,抵當烏頭桂枝湯主之。

【按】

「抵當」二字,衍文也。

【註】

寒疝腹中痛,逆冷,手足不仁,身十體疼痛,此疝之寒重者也。灸刺、諸藥不能取效,則急以烏頭煎加桂枝湯五合,以解內外之盛寒也。

【集註】

徐彬曰:起於寒疝腹痛,而至逆冷,手足不仁則十陽十氣大痹,加以身疼痛,榮衛俱不和,更灸刺諸藥不能治,是或攻其外,或攻其內,邪氣牽制不服也。故以烏頭攻寒為主,而合桂枝全湯以和榮衛,所謂七分治裡、三分治表也。

烏頭桂枝湯方

烏頭五枚

右一味,以蜜二筋,煎減半,去滓,以桂枝湯五合解之,令得一升,初服二合不知,即服三合;又不知,復加至五合。其知者如醉狀,得吐者為中病。

【方解】

以桂枝湯五合解之者,溶化也。令得一升,謂以烏頭所煎之蜜五合,加桂枝湯五合溶化,令得一升也。不知,不效也;又不知,又不效也;其知者,已效也。如醉狀,外寒方散。得吐者,內寒已伸,故為中病也。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別之?師曰: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澀,尺中亦微而澀,故知有宿食,大承氣湯主之。

【按】

尺中亦微而澀之「微」字,當按『傷寒論』作「大」字是。

【註】

宿食病,即今之傷食病也,謂食隔宿不化也。人病腹滿而痛,何以別之為宿食也?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澀,謂按且大、且澀、且有力也,關上尺中亦然。大澀有力為實而不利,故知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脈數而滑者,實也,此有宿食,下之愈,宜大承氣湯。

【註】

腹滿而痛,脈數而滑者,實也,此有宿食,故當下之。

【集註】

李□日:滑者,水谷之氣勝也,若滑而兼數,則實熱已入胃府矣。故雲:有宿食可下之。

下利不欲食者,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註】

初下利不欲食者是傷食,惡食不欲食也;久下利不欲食者,是傷脾不能食也。今初下利即不欲食,以有宿食故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無疑矣。

【集註】

沈明宗曰:此傷食而致下利也。驟傷宿食,停滯胃中,壅遏升降之機,不轉腸中,水谷不分而下奔則利,宿食在胃,故不欲食。必當攻去宿食,利得止而欲食,故宜大承氣湯。

宿食在上脘,當吐之,宜瓜蒂散。

【註】

胃有三脘,宿食在上脘者,隔間痛而吐,可吐不可下也;在中脘者,心中痛而吐,或痛不吐,可吐可下也;在下脘者,臍上痛而不吐,不可吐可下也。今食在上脘,故當以瓜蒂散吐之也。

瓜蒂散方

瓜蒂(熬黃)一分赤小豆(煮)一分

右二味,杵為散,以香鼓七合煮取汁,和散一錢匕十溫十服之,不吐者少加之,以快吐為度而止。亡血及虛者,不可與之。

脈緊如轉索無常者,有宿食也。

【註】

轉索無常,緊脈之狀也。若浮緊傷寒,沉緊冷痛,冷犯胃脘,谷氣不行,故曰:有宿食也。

脈緊,頭痛風寒,腹中有宿食不化也。(一雲寸口脈緊)

【註】

脈緊頭痛,是外傷風寒病也,脈緊腹痛,是內傷宿食病也。

【集註】

李□曰:按此脈與證,似傷寒而非傷寒者,以身不疼、腰脊不強故也。然脈緊亦有辨浮而緊者,為傷寒;沉而緊者,為傷食。『甲乙經』曰:人迎緊甚傷於寒,氣口緊甚傷於食,則寒與食又以左右手為辨已,是以知腹中有宿食不化也。

《醫宗金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