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可汗病脈證篇

夫以為疾病至急,倉卒尋按,要者難得,故重集諸可與、不可方治,比之三十陰十三十陽十篇中,此易見也。又時有不止是三十陰十三十陽十,出在諸可與不可中也。

【註】

夫以疾病至急,倉卒尋求,治法難得,其要者,汗、吐、下也。故重集汗、吐、下諸可與、不可與之法,比之三十陰十三十陽十篇中,則易見也。又時有不止是三十陰十三十陽十篇中者,亦出在諸可與、不可與中也。

大法,春夏宜發汗。

【註】

春夏十陽十氣舒暢,故宜發汗,醫治常道,此大法也。

【集註】

程應旄曰:春夏宜發汗者,發汗有助宣十陽十氣之功,等於春夏發生長育之義。今人多以麻、桂二湯,作春夏之禁藥,其輕於畔經者,由其未明天道也。

凡發汗,欲令手足俱周時出,以□□然,一時間許,亦佳,不可令如水淋十漓。若病不解,當重發汗,汗多者必亡十陽十,十陽十虛不得重發汗也。

【註】

凡發汗,令手足俱周時出,是欲汗緩出周遍,則邪氣悉去,正氣不傷也。以□□然,不得令如水淋十漓為度,不欲汗急出過多也。若急出過多,則邪氣不盡,正氣反傷矣,倘若病不解,當重發汗,但前汗已多,更汗必亡其十陽十,十陽十虛即病不解,故不敢再發其汗也。

【集註】

成無己曰:汗緩緩出,則表裡之邪悉去。汗大出,則邪氣不除,但亡十陽十也。十陽十虛為無津十液,故不可重發汗。

方有執曰:此叮嚀發汗之節度也。

張錫駒曰:汗乃津十液,汗多則亡津十液,何以又謂亡十陽十也?經雲:上焦開發腠理,熏膚、充身、澤十毛十,若霧露之溉。蓋汗雖津十液,必借十陽十氣之熏蒸宣發而後出,故汗多亡津十液,而十陽十亦隨之俱亡也。

凡服湯發汗,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

【註】

服湯發汗,汗出病解,便可止再服,不必定然盡劑。

【集註】

程應旄曰:中病即止,亦麻黃、桂枝互舉之詞,示撙節於「中」字,所以嚴不中之禁也。

凡雲可發汗,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為解。然不如湯,隨證良驗。

【註】

凡雲可發汗無湯者,一時倉卒無湯,以丸散代之亦可,要不過以汗出為解耳。然丸散

乃定劑,不如湯可隨證而進,其驗甚準,故曰良也。

【集註】

程應旄曰:丸散僅可從權,隨證則不如湯。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便□耳,設利者為大逆,□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

【註】

脈浮大,屬表未解,雖有便□裡實,亦不可利下,何以故?因脈浮也。當先解其外,表解熱除,內外和諧,而大便自通矣。設用利藥,是為大逆也。

【集註】

成無己曰:結胸雖急,脈浮大尤不可下,下之即死,況此便□乎?論中有雲: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此之謂也。

《醫宗金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