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熱篇(七)
寒熱者,十陰十陽十之化也。十陰十不足則十陽十乘之,其變為熱;十陽十不足則十陰十乘之,其變為寒。故十陰十勝則十陽十病,十陰十勝為寒也。十陽十勝則十陰十病,十陽十勝為熱也。熱極則生寒,因熱之甚也;寒極則生熱,因寒之甚也。十陽十虛則外寒,寒必傷十陽十也;十陰十虛則內熱,熱必傷十陰十也。十陽十盛則外熱,十陽十歸十陽十分也;十陰十盛則內寒,十陰十歸十陰十分也。寒則傷形,形言表也;熱則傷氣,氣言裡也。故火旺之時,十陽十有餘而熱病生;水旺之令,十陽十不足而寒病起。人事之病由於內,氣十十十交十十十之病由於外。寒熱之表裡當知,寒熱之虛實亦不可不辯。
熱在表者,為發十熱頭痛,為丹腫斑黃,為揭去衣被,為諸痛瘡瘍。
熱在裡者,為瞀悶脹滿,為煩渴喘結,或氣急叫吼,或躁擾狂越。
熱在上者,為頭痛目赤,為喉瘡牙痛,為諸逆沖上,為喜冷舌黑。
熱在下者,為腰足腫痛,為二便秘澀,或熱痛遺十十精十十,或溲混便赤。
寒在表者,為憎寒,為身冷,為浮腫,為容顏青慘,為四肢寒厥。
寒在裡者,為冷咽腸鳴,為惡心嘔吐,為心腹疼痛,為惡寒喜熱。
寒在上者,為吞酸,為膈噎,為飲食不化,為噯腐脹噦。
寒在下者,為清濁不分,為 溏痛泄,為十陽十痿,為遺尿,為膝寒足冷。
病患身大熱,反欲得近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此表證之辯。若內熱之甚者,亦每多畏寒,此當以脈證參合察之。
真寒之脈,必遲弱無神;真熱之脈,必滑實有力。
十陽十臟之人多熱,十陰十臟之人多寒。十陽十臟者,必平生喜冷畏熱,即朝夕食冷,一無所病,此其十陽十之有餘也。十陰十臟者,一犯寒涼,則脾腎必傷,此其十陽十之不足也。第十陽十強者少,十惟二三;十陽十弱者多,十常五六。然恃強者多反病,畏弱者多安寧。若或見彼之強而忌我之弱,則與侏儒觀場,醜婦效顰者無異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