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李世民在位時期,經過多年的努力,唐朝出現瞭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百姓安居樂業的局面。人們根據李世民在位時的年號“貞觀”,把這一時期稱為“貞觀之治”。
這一時期,社會秩序達到瞭前所未有的安定。當時政治清明,官員盡職盡責,百姓樂居樂業,豐衣足食,違法犯罪的事情很少發生。一年之中,全國被處死的囚犯隻有幾百名甚至幾十名。這對一個疆域廣闊的國傢來說,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跡。有一年年底,李世民批準二百九十多名囚犯回傢料理後事,等到第二年的秋天再回來接受死刑。等到第二年秋天,所有的囚犯都準時回來瞭。
商業在這一時期有所發展。封建王朝一般都把農業視為立國之本,推行“重農抑商”的政策,限制商業的發展。這就導致瞭農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有很高的比重,而商業所占的比重非常低。因此,農民的地位往往也要高於商人。唐太宗統治時期,雖然也同樣重視農業,但對商業並不歧視,還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商業的發展。這一時期的商業得到瞭飛速發展,很多商業城市紛紛興起。除瞭首都長安和東都洛陽之外,揚州、廣州、涼州(今甘肅武威)等地也成為當時享譽中外的商業城市。
國界空前開放。很多來自世界各地的使節,看到唐朝繁華的景象和先進的文化後,都對唐朝充滿瞭景仰之情。當時唐太宗自信唐朝是世界上最強盛的國傢,所以對外國人來到唐朝沒有嚴格的限制。外國人在唐朝生活,非常隨意自然,一點兒也不會感到拘束。他們可以選擇從事商業活動,也可以選擇從政做官。無論是唐朝統治階級,還是普通的百姓,完全把他們當成自己的同胞看待。
“貞觀之治”盛世的出現,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第一,唐朝是推翻隋朝的殘暴統治建立起來的政權,唐太宗李世民吸取隋朝滅亡的教訓,對百姓的生活極度重視。他在繼承皇位之後,就推行瞭減輕賦稅和徭役的政策,讓剛剛經歷過戰亂之苦的老百姓得到休養生息的機會。
第二,推行“府兵制”。這種制度規定,士兵在農忙的時候是耕種土地的農民,利用農閑時間訓練。打仗時,士兵所用的馬匹和武器由自己準備。這種做法保障瞭兵源的充足,同時還把軍需品轉嫁到瞭農民身上,使得國傢的軍費得以減輕。除此之外,這種制度還將士兵與將領隔離起來,使得將領無法擁兵自重,割據一方,保證瞭國傢安全。
第三,恢復“均田制”。這一制度使得很多農民獲得瞭土地,在一定程度上滿足瞭農民對於土地的要求,對地主豪強兼並土地起到瞭限制作用,促進瞭農業生產,保證瞭國傢的稅收。
第四,唐太宗對法制非常重視,實行依法治國的政策。他曾經說,法律是一個國傢的根本,無論是統治階級,還是普通百姓,所有人都要遵守法律。他能夠以身作則,在他的影響下,全國百姓都安分守己,違法犯罪的事情極少發生。
第五,唐太宗能夠重用人才,廣開言路。唐朝繼承瞭隋朝的科舉制度,唐太宗又對科舉制度進行瞭革新,增加瞭考試科目,擴大瞭應試的人數。這些措施使得一大批有才能的人受到瞭朝廷的重用。
唐太宗說:“民,水也;君,舟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這句話充分體現出瞭他以民為本的思想,正是有瞭這種思想,他才能夠開創“貞觀之治”的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