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才妙擬奏折

自古以來,食鹽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資,販鹽是商人的生財之道,經營者很多。據說在清代,曾規定江 南的食鹽不能運到江 北販賣。同樣,江 北的食鹽也不能運到江 南販賣,以避免糾紛。

然而,販鹽的糾紛還是屢屢出現。有一年,江 南的食鹽歉收,杭州知府就暗中派鹽商到江 北運鹽,不料在長江 的江 面上被對方攔截住瞭,鹽商急將此事告知杭州府。杭州府去公文協商,懇求對方給予通融。對方卻不肯諒解,說食鹽南北分賣,是先朝立下的規約,誰也不能違背。杭州知府為此愁得食不甘味,夜不成寐。

府衙有個姓李的幕僚,是紹興入,秀才出身,才學出眾,頗為清高自負,平時不願多管閑事,但一旦幹預,總能把事情辦妥。杭州知府就同李秀才商議如何來解決這販鹽糾紛。

李秀才坦誠相告:“要解決此事,勢必通天,打破以前立下的規約。但革除舊規並不容易。朝廷準奏,固然能為民造福,萬一怪罪下來,則非同小可。個中風險甚大,不知大人能擔待否?”

杭州知府說:“為民請命是我本分,隻要有理有利有節,再大的風險,我也敢於擔待。”

李秀才發揮瞭他紹興師爺“刀筆”的才能,當場就為知府代擬瞭一個奏折。他在奏折中慷慨陳詞,分析瞭南北分販食鹽的不合理,強調革除舊規的必要性。說得頭頭是道,有條有理。其中主要的句子是這樣的:“列國紛爭,尚且移民移粟;大清一統,何分江 北江 南。”

這話的意思是統一的大清難道不如紛爭的列國嗎?為什麼要自訂規約,自縛手腳呢?

這份奏折由杭州知府上達朝廷後,皇帝見瞭感到文中所寫頗有見解,覺得自己應該做像一個統一的大清的主子。於是就將奏折批給戶部,戶部尚書不敢怠但,又見文中所說字字有力,句句在理,就下令取消瞭舊規。從此,食鹽就可南北調運,這次糾紛當然順理成章地解決瞭。

《中國智慧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