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廣東有個少女,美麗妖嬈,傢中隻有老母。某人同意入贅。成婚那天,張燈結彩,高朋滿座,客氣洋洋。新郎周旋在酒席之間,為賀喜的人斟酒。忙得不亦樂乎。其實,新郎身在酒席,心在洞房。一陣作揖寒暄還禮後,新郎急急步入洞房,挑開紅巾,與新娘對飲。親友們劃拳賭酒,樂得不可開交 。正在這時,洞房中傳來一聲怪叫。隻見新郎披頭散發,雙手掩面,狂奔而出。客人旋即尾隨追趕。前面遇到一條大河,新郎跳入水中,頓時被狂濤淹沒。母女倆捶胸頓足,痛哭流涕,大罵客人:“你們見死不救,簡直就是故意害他!隻好找你們要人瞭!”即告到縣衙,此案苦於無頭無緒,死不見屍,查來查去,很久還不能決斷。
新任知縣廖公仔細研究案件後,忽然若有所悟:“新郎投河,新娘母女卻誣告賓客見死不救,顯然強詞奪理。其實,讓客人齊聲證明新郎自殺才是真正目的!”母女倆為啥這樣做,這裡邊一定有文章。廖知縣扮著算命先生,豎著“半仙”幡,念著“子醜寅卯”卦語,找到新娘傢的鄰居,探問新娘傢有無反常形跡。
鄰人說:“有個富豪與她傢無親無故,這些天忽然來往密切,令人懷疑。但成婚那天新郎發狂,眾目所睹,怎麼會有其他緣故呢?”
廖知縣問:“當時新郎的面色怎樣?”
鄰人說:“他披頭散發,雙手掩面,看不清楚。”
廖知縣聽畢,心裡有瞭眉目:恐怕奧妙就在這裡。
廖知縣派人到新娘傢門口察看動靜。不久,差役回來報告說,那富豪又到新娘傢去瞭。知縣馬上換上官服,率兵搜查新娘傢。母女倆驚慌不安。可搜瞭半天,沒有結果,母女倆舒瞭口氣。廖知縣來到新娘房中,叫人把床 搬掉,用皂靴踩踩床 下的地板,頓覺異樣,又叫人搬動地板,露出一個地道。差役從中提起嚇成一團 的富豪。母女倆見機關敗露,面如土色。旋即,又在院中的一堆新土下面挖起新郎的屍體。在事實面前,他們隻得如實招供。
原來,新娘在成婚之前,就被富豪看中,得瞭大量錢財後,兩人勾搭成奸。為瞭達到長遠同居 的目的,決定除掉新郎。他們蓄謀已久,在床 下挖瞭地道。新婚之夜,新娘假獻媚情,把新郎灌醉酒,富豪從地道裡鉆出來把新郎掐死藏起來。那個投水的“新郎”,則是富豪收買的一個善於遊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