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尚書左丞高昉任蔡州知府時,曾斷過這樣一樁案子:
蔡州有個對主名叫王義。一日夜晚,王傢擁進一幫蒙面強盜,將王傢老小全部捆綁,關入柴屋,房內細軟一洗而空。
案子報到州府,知府高昉命手下限期破案。幾天下來,毫無進展。高昉細心察看瞭王義傢失物的清單,便將清單分發給辦案官吏,要求以此為線索,在街頭巷尾註意觀察。
一天早上,捕快在市場上巡視,隻見有一個攤上五個壯漢在賣舊衣服,價格很便宜。捕快見疑,上前裝作顧客挑選一般,忽見一衫褲上繡有王字,他頓想到王義失竊清單上有此物,立即招呼其他捕快,將五個壯漢拘捕到衙門審理。不想五個壯漢卻大喊冤枉,不承認與盜案有涉。官吏命大刑伺候。不一會,五個大漢便被打得皮開肉綻,終於招供。罪狀和贓物都已具備,立即將案卷交 予高昉,請示要以極刑懲處。
高昉發現五人招供有幾處不符。馬上派人前往調查五人的傢境及平時的德行,發現這幾個人平時老實本分,傢境尚可,均以合夥販物為生。高昉又將那繡有王字的衫褲取來察看,覺得有異。便傳王義到府查證。
高昉問:“你所失的衫褲是同一端佈做的嗎?”
王義答道:“是。”
高昉比量衫褲用佈的幅尺,發現二者闊狹不同,疏密有異。
高昉將衫褲上的王字給王義看,王義道:“這不是我的。我那王字是用黃線繡的。”
一切明瞭後,高昉又將五個囚犯帶上詢問,五人又大呼冤屈。高昉問:“先前為什麼認罪?”
五人齊道:“不能忍受毒刑拷打,隻求速死算瞭。”
證據不足,高昉慰撫五人一番,立即將他們釋放。
過瞭幾天,在高昉的精心佈置下,捉住瞭真正的罪犯。范純仁識破偽供
宋時,河中府有個錄事參軍叫宋儋年。一天,宋參軍在宅中大宴賓客,散席後,過瞭一陣就連聲喊叫肚子痛,當晚就死瞭。
河中府太守范純仁懷疑有人下毒,就下令檢驗屍體。件作驗屍完畢,呈上驗屍單。范太守見上面寫道:“死者七竅流血,肌膚紫黑,顯是中毒身亡。”
這時參軍太太出首告發說:參軍的小妾與一個門客有私情,很可能是他倆謀害的。於是范太守就將兩人拘捕。
范太守派瞭一個官員負責審訊,兩人供認瞭毒殺宋儋年的事實。當追問如何下毒的情節時,小妾又供出是把毒藥下在清蒸甲魚這道菜裡。宋參軍是食後中毒身亡的。
案件審結後,范純仁復查案卷,發現其中頗有疑點。問審案吏員說:“清蒸甲魚是第幾道菜?”
吏員答道:“是第四道菜。”
“客人吃沒吃這道菜?”
“都吃瞭。”
范太守說:“我看奸人所下的毒藥,吃瞭之後,毒性便會發作。宋參軍豈能幹席散後毒發身亡呢?再說,眾多賓客都吃瞭這菜,怎麼無一中毒的呢?可見犯人所供,其中必有原因。”
吏員諾諾稱是,隻得又重新審問犯人,這次小妾招認,是客人散去後,宋某返回廳堂,休息用茶,在茶水中下瞭毒。這才是作案的真實情況。原來犯人早已深謀熟慮,故意假造作案情節,準備將來上訴時再行翻供。范純仁識破偽供,防止瞭犯人翻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