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情中烈(下)
秋葉兒
《五臺縣志》:秋葉,是曲大保的女兒。她皮膚白嫩細膩,身材頎長,性格溫柔沉靜。萬歷十七年,她十七歲,因傢鄉鬧災荒,便隨父母投奔五臺縣秀才安崇德傢。崇德見秋葉容貌不凡,就把他母親居住的三間東房讓給秋葉一傢居祝秋葉見同安傢居住在一個院內,很不高興,想與他們隔院而居。父親安慰她說:“我們暫住幾天,等有合適的地方我們再搬走。”因為沒有糧食吃,大保便替人放牛。一天,大保怕牛群踐踏別人莊稼,就讓妻子去幫忙,隻留秋葉在傢中。安崇德見隻有秋葉一人在傢,便在門外高聲嚷著下流的話污蔑秋葉。什麼“你身子這麼大,還是處女嗎?”等等。秋葉聽後,覺得沒法跟他計較,隻等母親回來再說。崇德以為秋葉假裝不知道,便又用言語挑逗她。還把一個梨扔到秋葉的房間裡。秋葉又氣又恨,大哭起來。正巧,母親從外邊歸來,見地上有一包紅東西,打開一看,竟是一個梨。秋葉憤憤地說:“撿這個污穢的東西幹嗎,把它放在原地,等父親回來再說。”接著又哭瞭起來,哀求母親說:“我本來就不願在這兒住,現在一定要趕快搬走。”母親問她原因,她便把發生的事情告訴瞭母親。沒想到母親不相信,崇德的母親也想掩飾兒子的過錯,便在一旁說:“肯定不會有這種事,我的孩子我還不瞭解他,你不要再亂說。”秋葉很憤怒,但也沒辦法。
後來,秋葉的父母又出去放牧,崇德又來瞭,這回他竟闖到秋葉面前動手動腳,秋葉嚴辭正色拒絕他。崇德惱羞成怒,罵道:“你告訴你的母親,又能把我怎麼樣。要讓人知道瞭,你就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瞭。”秋葉一聽,更加氣憤。恰好母親回來,一進門就見女兒在哭,這才相信瞭女兒原先說的話。
秋葉見父母貧困軟弱,自己的力量難以保全自身,便婉轉地騙母親說:“傢裡明天就沒糧瞭,您到別人傢去借點。”母親信以為真,才出門口不久,女兒就關上門,上吊自盡瞭。秋葉父母見女兒含冤而死,非常氣憤,便上訴官府,將安崇德繩之以法。
恨我一女子不能斷汝頭
《宋史·烈女傳》:徐氏,和州人,徐閎中的女兒,嫁給瞭同郡的張弼。建炎三年的春天,金兵進犯維揚,官軍望風潰逃,大肆擄掠,抓住瞭徐氏想奸污她。徐氏怒目圓睜,大罵道:“朝廷養瞭你們這些人以救急,今天敵兵侵犯京城,你們不去奔赴國難,卻乘機搶劫為盜,恨我自己是一個女子,不能斬斷你們的頭,以平民憤。我怎麼能受你們侮辱而茍活於世呢!你們快殺我吧!”官軍惱羞成怒,用刀把她殺死,拋屍江中而去。
掠發伸頸請受刃
《金華府志》:陳氏女,十九歲,但還沒出嫁。宣和辛醜年,官軍捕捉盜匪,路過她傢,將她擄掠而去。官軍把刀放在她的身旁,威脅她說:“你聽我的,就讓你作我的妻子,否則的話,就殺瞭你。”陳女面不改色,掠掠頭發伸長脖子讓他殺。
官軍惱羞成怒,揮刀照她的脖子就是一刀。陳女的頭顱應聲墜地,旋轉瞭好久。隻見血逆流而面如生,怒目圓睜不合眼。看的人莫不愕然,嘖嘖驚嘆。此時,百鳥哀鳴,浮雲遮天;;白日無光,狂風怒吼。陳龍川為她作傳。
虛槨右以待
《徽州府志》:鮑氏名真,歙潭渡黃伯壽的妻子。伯壽的父親黃鉉死在淮揚一帶,伯壽去尋找屍體。伯壽走後,鮑氏的兩個婆婆因憂傷過度相繼死去,鮑氏典賣瞭首飾才安葬瞭她們。此時,黃傢十分貧窮,什麼傢產都沒有瞭,隻有一個婢女跟在鮑氏身邊。禍不單行,伯壽沒等把父親的靈柩運回,自己也死在外面。鮑氏痛哭著說:“天哪!我的公公已經去世,丈夫現在又亡故瞭,他還沒有後人,我要是死瞭,誰能把我丈夫的遺骨護送回鄉呢!”於是,她就將隨身的婢女賣掉,把賣婢女的錢一分兩半,一半送給大伯子,托付他把丈夫的骨骸運回來安葬,另一半買瞭墳地,並挖好墓穴,還將墓穴的右側空出來,留作自用。丈夫的遺骨將要運回來時,鮑氏暗中縫制瞭一件長衫穿在身上,關上門窗打算自荊傢人見她門窗緊閉,怕她有個三長兩短,便沖進屋去,將她解救過來。她蘇醒之後,就哭著與妯娌們訣別,準備絕食而死。妯娌們都勸解她,她仍是不聽,沒幾天的工夫便死去瞭。
吾絕弦於斯乎
《元史·烈女傳》:陳淑真,是儒生陳璧的女兒。傢本居住富州,因避戰亂移居龍興。淑真七歲便能誦詩彈琴。元至正十八年(公元年),陳友諒進犯龍興,鄰傢姐妹倉惶地來告訴淑真快點躲避。淑真拿來琴,坐在窗下彈奏,彈完一首曲子後,潸然流淚說:“我今天就和這琴弦永別瞭!”父母很奇怪地問她:“怎麼出此不祥之語?”淑真說:“城池陷落後,我肯定要受污辱,那樣的話,不如早死。”第二天,陳友諒的軍隊攻占瞭富州城,淑真傢臨近東湖,她便跳進湖裡,想溺水而死。豈料湖水太淺,沒能淹死,敵人用箭逼迫她上岸,她不從,敵人便將她射死瞭。
夫妻恩愛此時休
《輟耕錄》:胡氏,名妙端,越嵊縣剡溪人,嫁給瞭同鄉的祝某。元至正二十年()的春天,她被苗人搶掠到金華縣,苗人想霸占她。胡氏義不受辱,咬破手指在墻上題瞭一首血詩:弱質空懷漆室憂,搜山千騎入深幽。
旌旗影亂天同慘,金鼓聲婬鬼亦愁。
父母劬勞何日報?夫妻恩愛此時休。
九泉有路還歸去,那個雲邊是越州。
隨後,赴水而死。此時為三月二十四日。苗人頭目佩服她的氣節,為她建廟祭祀她。邑人都稱那座廟為“烈女廟”。
吾若畏死豈留此耶
《臺州府志》:陶宗媛,是儒士杜思綱的後妻。先前,思綱娶瞭沈氏,生瞭一個男孩,取名杜勤。不久,沈氏因病亡故。
思綱便繼娶瞭宗媛,婚後,生下一女孩。四年後,思綱死去。
宗媛強忍悲痛,堅志守節,歷時十八年。這十八年中,她孝敬七十歲的婆母,像撫育自己的孩子一樣撫養杜勤,使他成傢立業。,元至正二十七年(),江浙行省左丞相方國珍投降瞭朱元璋。九月,明軍攻進瞭臺州城,火焰燭天。此時,宗媛正為婆母守喪,她冒著死亡的危險用身體守護靈柩,不去躲避。
明軍闖進她傢,將她捆綁起來,欲對她行不軌。宗媛說:“我若是怕死,豈能留在這裡呢?你要殺便殺,殺瞭我,我就跟婆母一道去瞭。”明軍惱羞成怒,拿起刀刺向她的頸部,刀深三寸多,不見血而死。死時,隻念叨她的兒子勤,沒說別的什麼。
惟知從夫而已
《輟耕錄》:劉氏,河北衡水人,精通古文《孝經》,嫁給瞭同郡的曹泰財。紅巾軍攻陷河朔時,劉氏避難於聊城村。亂軍突然沖人村中,大肆搶掠,他們看劉氏在人群中特特艷麗,便拿刀逼迫她,讓她跟著他們走。劉氏說:“我是婦人隻知道跟著丈夫而已,決不屈從亂賊。”抓她的人想感化她,送給她許多金玉珠璣,並給她披上錦繡衣服。劉氏將衣服撕碎,珠玉摔在地上。亂軍便強把她拽上馬,她多次翻身下馬,不隨從。
亂軍大怒,用繩子綁在她的脖子上,在馬上拖她。劉氏用手抓地,把頭往石頭上撞,頭破流血如註。她拼盡全力高聲大罵,終於遇害。
擲袖中雙鞋
《吉水縣志》:周氏,錢瑛的妻子。錢瑛侍奉爺爺和母親到廬陵避難,亂軍將他爺爺抓獲,他聞訊,急忙跑到亂軍軍營,要求替他爺爺去死,亂軍把他也抓住瞭。祖孫遂爭相代死,亂軍見此情形,動瞭憐憫之心,把他們都放瞭。
錢瑛母親在別處也被亂軍抓住,錢瑛的妻子周氏,伏在草叢中,見婆母被押路過,便沖瞭出來,對亂軍說:“你們放瞭我婆婆,把我綁上。”亂軍看瞭她好久,見她年輕漂亮,就放瞭她婆婆。周氏在要被綁上時,從袖子裡掏出一雙鞋遞給婆婆,訣別道:“我用不著它瞭,您多保重吧!”周氏哭著拜別瞭婆婆,看婆婆已經走遠,便破口大罵,說什麼也不再往前走,亂兵覺得上瞭當,就用刀殺死瞭她。
生死同科
《常熟縣志》:某人,不知他姓氏為何,他的妻子出身貴族,也失其姓名。兩人自幼都飽讀經書,精通文墨。元朝末年,天下大亂,某人的父母及妻子都被亂軍抓獲,某人聽說後,用自己的身子把父母贖瞭回來。亂軍想霸占某人的妻子,便先殺掉瞭某人。妻子見丈夫被殺,便騙亂軍說:“你們把我的丈夫先燒掉,我才跟你們。”亂軍剛放火,妻子就用一個釘子在墻壁上劃瞭一行字,她寫道:吾夫吾夫,乃遭無辜。
感君大孝,以全舅姑。
吾為之妻,其心如何?
乘此烈焰,生死同科。
寫完,便投身火中。亂軍急忙去抓她,已經來不及瞭,身體全燒焦瞭。亂軍氣急敗壞,用刀在她的身上紮瞭十幾刀。
此好事何哭為
《明外史·烈女傳》:程氏,是揚州胡尚綱的妻子。尚綱患重病,程氏割下手腕肌肉熬汁給丈夫吃,但丈夫不能下咽,不久,便死瞭。程氏痛哭失聲,兩天沒吃東西。當時,她懷有四個月的身孕,有人勸她說:“如果生個男孩,還可以為尚傢傳宗接代,你白白死去不值得。”程氏說:“我心裡也明白這碼事,但倘若生個女孩,我不是茍且偷生瞭幾個月嗎!”在傢人的勸說下,她又開始吃飯。足月後,果然生瞭個男孩。可是,孩子剛剛一歲,又夭折瞭。程氏萬分悲傷,跪在公婆面前說:“兒媳不能再侍奉二老。我還有嫂子和弟媳在,她們自會伺候你們,請不用悲傷。”於是,又開始絕食,不論別人怎麼勸解,都不進食。過瞭二天,婆婆撫摸著她說:“你父母離這兒二百多裡,你不等他們來見一面嗎?”程氏說:“請你們快點派人把他們接來。”隨後,每天喝一匙米湯,來維持生命,以等待父母。到瞭第十二天,父母派她的小弟弟來瞭。程氏說:“見瞭我小弟也就能實現我的志向瞭。”自此以後,滴水不進。婆婆站在她的床邊嗚咽不止。程氏對婆婆說:“我若是再嫁的話,您應當哭泣;這是好事,幹嗎要哭呢?”於是,起身檢點妝奩盒中的首飾,拿出一部分給婆婆,作為辦後事的費用,其餘的送給傢人和一個鄰傢老太婆,因為那老太婆常來關心她。她還自己占卜說:“十八九日這兩天都是好日子,我當在這兩天死。
以前,我曾割肉救治丈夫,丈夫不能下咽,我用灰和好放置在床頭,請你們把它附在我的左手腕上,讓我有個完整的屍首。
“說完,便咽瞭氣。
今日得為杜氏鬼矣
《四川總志》:劉氏,宜賓人,是杜高賓的妻子。高賓溺水而死,劉氏發誓要殉夫而去。曾上吊,被傢人解救下來,才幸免於死。隨後,她暗中把丈夫的頭巾襪子系在胳膊肘上,把毒藥摻和在面裡,做成面餅吃。婆婆發現後,急忙去搶她的餅,她拿著吃剩下的半塊餅厲聲說:“今天我能為杜傢鬼瞭,請別靠近我。”說完,就氣絕身亡。死時年僅二十五歲。
好婦人好婦人
《臺州府志》:盧氏,是黃巖人,名津奴,趙叔民的妻子。
她姿容艷美,博獵經史。明洪武十九年(),叔民受人誣陷,死在京城,第二年,又要沒收其傢財。盧氏聽說官軍到瞭,就想同兒子一起服毒自殺。後轉念一想:兒子剛剛七歲,也許還有活的希望。我自己則寧肯死去,也不受他們污辱。於是,便在墻壁上題瞭一首詩,題完詩,就喝瞭毒藥,倒地而死。官軍闖進趙傢,見瞭壁上的題詩,都贊嘆說:“好婦人,好婦人,我們回朝上奏皇上。”人們都稱她為“趙烈婦”。
明朝娘死別
《上虞縣志》:陳氏,是徐萬選的妻子。自幼聰穎敏慧,知書能詩,但她認為這不是女人的事,所以也不多表現。二十歲時,嫁給瞭萬眩萬選苦讀成疾而死,傢人環繞在萬選靈柩旁痛哭,突然發現陳氏不在瞭。大傢紛紛呼喊著她的名字,到處尋找。一看,她關上門上吊瞭。傢人把她救瞭下來,過瞭一天才蘇醒。自此以後,拒絕進食。父母把她接回傢中,她已奄奄一息瞭。一天,她讓人把兒子送給婆婆,還口授一首詩說:今日兒生離,明朝娘死別。
兒長娘不知,娘面兒安識。
說完,便閉上瞭眼睛。年僅二十六歲。
願執幣帚以事將軍
《宋史·烈女傳》:詹氏女,蕪湖人。紹興初年,她十七歲,淮州有個號稱“一窠蜂”的人率兵攻占瞭縣城。詹女嘆息道:“我的父兄恐怕都很難保全性命瞭,我要用自己的生命來拯救他們。”不久,“一窠蜂”的士兵闖進瞭詹傢,抓住瞭詹女的父兄,就要殺死他們。詹女快步上前拜道:“我雖然容貌醜陋,但也願意到將軍的身邊侍奉,來贖回父兄的性命。如果您不同意,殺瞭我的父兄,也沒什麼好處。”“一窠蜂”見詹女姿色還不錯,就放瞭她的父兄。詹女揮手讓父兄趕快離開,她說:“你們快走吧,別掛念我,我能夠有幸侍奉將軍,還會有什麼遺憾的嗎!”說完,就跟著“一窠蜂”的人馬走瞭。大約走瞭幾裡,路過市東橋,詹女縱身跳進水裡淹死瞭。“一窠蜂”及其手下的人吃驚地看著,嘆息著離開瞭。
從不從皆死無寧先死
《如是我聞》:有位富人調戲他仆人的妻子,婦人不答應,富人大怒道:“你敢拒絕我,我打死你!”婦人哭著把這事告訴瞭丈夫,丈夫也無可奈何。不久,富人喝醉瞭酒,又對她發怒說:“你要是膽敢不從我,我用刀刺你的胸膛。”婦人憤怒地說:“我從不從都是死,不如先死算瞭。”於是,就上吊自殺瞭。官府派人來驗屍,屍體沒傷,口說無憑而且她又死在丈夫的房內,無從追究。可是,自從她吊死之後,她住的房間雖然天氣晴朗,屋裡也陰暗如薄霧,夜裡好像總有撕綢帛的聲音。
燈前月下,常見有股黑氣像人影一樣搖蕩,走到跟前,又不見瞭。這種現象持續瞭十幾年,富人死後才消失。富人沒死之前,日夜讓人守在他的床前,因為他總覺得婦人就在他的身旁嚇他。
吾今樂死而苦生
《徽州府志》:吳氏,名和英,歙王村吳玉的女兒,嫁給浯村的朱汪為妻。朱汪患病,無錢醫治,吳氏賣換首飾為他請醫買藥,還祈禱上蒼,願以自身替代丈夫。然而天不隨人願,朱汪最終還是命赴黃泉。吳氏看丈夫人殮瞭,便走進屋去沐浴更衣,把先頭所蓄的砒霜拿出來吃瞭。隨後,來到靈堂前與公婆訣別,並囑咐拜求妯娌們好生供養公婆。傢人知道她服毒後,十分驚慌,忙找來解毒藥,強迫她喝下去。吳氏推開藥碗,說什麼也不喝。她說:“我丈夫已死,我們又沒有孩子,我活著還有什麼用,我現在覺著死瞭倒比活著痛快,你們是想逼我過苦日子嗎?”聽到這話的人無不嗟嘆流淚。吳氏神色自如,靜臥而逝。
天涯難住兩人身
《廣州府志》:文蘇清,是黃兼倩秀才的妻子。蘇清四五歲時,開始讀書識字,不久,便能寫詩。稍大些後,竟會給人相面,這些招術她是無師自通。她的詩作頗多,其中有這樣兩句:恰似嶺雲飛不動,天涯難住兩人身。
她很喜歡這兩句詩,時常吟誦。
蘇清不大照鏡子,每次照鏡子,她都涓涓淚下,別人問她為什麼一照鏡子就哭,她也不回答。蘇清沒有兄弟,父親想納妾,蘇清勸父親說:“從您的面相上看,您是沒兒子的命,即使您再娶也沒有用。”父親問她原因,她也不說。有時候,她偶然談及他人的壽命長短,仕途窮通,都預測得很準,人們為此很驚奇。後來,她嫁給瞭黃兼倩,結婚沒兩天,便頻頻回傢,父母批評她不該這樣做,她說:“我與父母不久就要永別瞭。
“父母聽她一說,都很感傷。婚後,蘇清有瞭身孕,剛剛幾個月,趕上端午節,兼倩想去看龍舟大賽,蘇清不許他去。勸阻他說:“您有水厄,不宜前去!”丈夫不聽,非去不可。蘇清嘆息道:“這都是命呀!”兼倩果然一去不返,溺死水中。丈夫死後,蘇清回到娘傢,對父母說:“從前人們都不理解我吟誦的那兩句詩,我也沒對人解釋。我現在懷孕而死,就是‘天涯難住兩人身’。現在應驗瞭。”父母怕女兒尋短見,嚴加防范,豈料蘇清坐在床上,一嘆而絕。死後,人們作詩哀悼她。
如此烈女子實所未見
《廣都縣志》:劉氏,名金容,荊城村民劉廷福的女兒。
廷福早逝,金容嫁與本村的農傢。這傢人不好,金容就像一朵蓮花長在污泥中,纖塵不染。村裡有個惡棍,名叫馬廷柱,他是金容的表姐夫。馬廷柱與金容傢住鄰居,他貪慕金容美貌,便千方百計想把金容搞到手。但是蓄謀瞭許久,也沒得逞。馬廷柱得不到金容,便痛恨她,對妻子說:“我要不把她搞到手,就殺瞭她。”這馬廷柱是個屠夫,平日裡與他的狐朋狗友在村裡橫行霸道,奸污瞭許多婦女。一天,金容的公婆走親戚去瞭,丈夫在官場做事,值班當早起。廷柱得到這一消息,就在金容傢門口窺視,等金容丈夫出門後,他便拿著刀闖進瞭屋。原來,丈夫走後,孩子啼哭,金容便給孩子喂奶,沒來得及插上門,所以讓馬廷柱鉆瞭空子,順利地進瞭門。馬廷柱闖進屋後,輾轉求之不得,便用雙手扼住金容的喉嚨,幾乎要把她卡死。馬廷柱威脅她說:“天將亮瞭,你要再不聽從我,我就卡死你!
“金容拼力罵道:“你要殺就殺,我就是死也不會讓你得逞!
“馬廷柱大怒,用刀殺死瞭她。時年二十七歲。此事發生在隆慶辛未年二月十五日。
金容的丈夫見妻子被殺,哭著投訴官府,請求緝拿兇手。
馬廷柱的兄長廷梁,害怕受牽連,也到官府首告。於是,官吏派人將馬廷柱逮捕審訊,馬廷柱供認不諱,他還說:“我強姦的人多啦,死瞭也不冤枉,隻是像這樣的貞烈女子,可從來沒見過。”審訊完後,將馬廷柱處以極刑。
不令汝曹獨死
《汝寧府志》:王氏,是進士尚際明的妻子。她辦事果斷,識大體,深受鄰裡稱贊。那年,叛賊突襲汝寧城,登上城墻狂呼亂叫,尚際明逃去避難。王氏對樊氏、徐氏、張氏眾妾說:“你們受為土大,姬妾,不應受辱,若讓你們上吊,恐怕敵人來時一下子死不瞭,你們趕快抱點柴草來,我為你們點火,大傢一起自焚,不讓你們獨自死去。”說完,便用火點著瞭床鋪,烈火熊熊燃燒起來,王氏縱身撲進火海,三個小妾也隨之而入,四人一同燒成灰燼。聽說這事的人無不鼻酸落淚。
安能以殘肱事他人
《黃州府志》:熊氏女,與劉康訂瞭婚。訂婚後不久,劉康便身患重玻熊氏知道後,便咬下左手腕肌肉,打算送給他治病,不料,年幼的弟弟無知,將它扔掉瞭。熊氏又用刀割下一寸多長的一條肉,由父母派人送給瞭劉康。劉康吃瞭後,病情稍有好轉。但過瞭一個月,還是死瞭。熊氏聽到訃訊,便滴水不進,想一死瞭之。父母百般勸解,她才說:“你們要是不讓我去劉傢哭吊他,我就不活瞭。”父母見拗不過她,便同她一起去瞭劉傢。熊氏見瞭靈柩,哭得死去活來,當天夜裡就上瞭兩次吊。幸虧劉康母親發現得及時,才撿瞭一條性命。劉康母親流著淚水勸她說:“你與我兒子還沒正式結婚,何必要這樣呢?”熊氏說:“我割下左臂肉送給他吃,這就是以身子侍奉他,我怎麼能用殘缺的左臂侍奉他人呢?”自那以後,全傢人都嚴密防守,怕她出意外。一天,熊氏把父母和劉康母親請到一起,對她們說:“如果能允許我終身留在劉傢,我就不死。
“劉康母親高興地答應瞭她的請求。熊氏假裝起來梳妝打扮,又祭拜瞭劉康靈柩,隨後進屋關上門,撞墻柱而死。傢人將她與劉康合葬在一起,有關部門上奏朝廷表彰瞭她的貞烈行為。
烈婦之頭
《武進縣志》:楊氏,是秀才徐安遠的妻子。崇禎年間,安遠陪同父親徐叔美及妻子楊氏、小妾蕙香到太湖避亂。他們男女分船而行。船到湖心,叔美的船被敵人發現,敵人給瞭叔美十幾刀,然後把他扔進瞭湖裡。安遠見父親已死,也痛哭著跳進湖中,溺水而亡。蕙香看見前面的船發生變故,大喊道:“情況不好瞭!”隨後跳人湖中淹死。楊氏見此情形,也想跟著投身水中。還沒來得及跳,敵人登上小船,一把抓住瞭她,楊氏大罵,誓不相從。敵人拿刀威脅她,她就把脖子放在刀刃上,鋸斷瞭自己的喉嚨。敵人嘆息道:“這真是個節烈婦人。
“於是,把她的頭懸掛在大樹上,寫上“烈婦之頭”四個大字,眾人一起祭典跪拜而去。
女中荊聶
《松江府志》:陳氏,是蘇州吳江秀才張士柏的妻子。士柏死時,她年僅二十三歲,便立志守節,誓不二嫁。鄉裡的豪紳徐洪見她長得漂亮,便賄賂士柏的兄長張有筠,謀劃納她為妾。又與一位姓俞的老太婆設計把她劫持到傢,陳氏誓死不許徐洪近身,徐洪大怒,把她賞給瞭他傢的奴仆,這位奴仆頭上長癩而且禿頂。徐洪讓奴仆逼她就范,陳氏拼力反抗,隻求速死。她的表兄徐道隆聽說情況有變,便去告訴瞭她的父親陳翁。
陳翁一聽,大吃一驚,忙派人把女兒接瞭回來。
女兒回到傢中後,陳翁便向縣裡遞瞭狀子,訟告徐洪強搶民婦。縣令章日玠收瞭徐洪的賄賂,歪曲事實真相。陳氏忍無可忍,拿刀自殺,章日玠命令官吏奪下瞭她的刀,打瞭她幾十個嘴巴子,又用竹索把她的手指綁上,然後將她投進瞭監獄。
後來,推官劉鳴到此縣巡行,發現此案有假,才把她放回傢。
此時,巡按路振飛到松江巡視,陳女便和父親前去控訴,遞上狀子後,陳女就拔刀自殺,鮮血如註,噴灑在地上,遂氣絕身亡。路振飛很震驚,也很惋惜,拿出自己的俸祿,讓陳傢厚禮安葬她。此事發生於崇禎九年(公元年)四月二日。
陳女死後,傢人把她殯葬在東禪寺,郡中的文人都帶著醇酒,作詩著文來祭奠她。董文敏在她的墓碑上題瞭四個字:“女中荊聶”,意思是說,她像荊軻、聶政一樣勇烈。
再說路振飛出錢讓陳傢安葬瞭陳女後,便將徐洪繩之以法。爾後,將此事上奏朝廷,為陳氏建立牌坊,以表彰她的貞烈節操。受賄枉法的章日玠被貶瞭官,不久,就暴病身亡。那些與徐洪同謀者,也相繼死去。
裸體受屠
《如是我聞》:奇節異烈,湮沒無傳的,有許多值得稱道的。姚安就曾聽雲臺說過這樣一件事:明朝末年,天下大亂,百姓紛紛四處避難。有夫婦二人一同逃難,那丈夫好像身上帶著不少錢財,一個賊匪盯上瞭他,拿著刀在後面追趕他們。夫婦二人拼命跑,賊匪死力追,眼看就追上瞭,那婦人突然一個急轉身,屹立在原地。等賊匪趕到時,突然抱住瞭他的腰,賊匪用刀猛刺她,血流如註,可是她不管怎麼挨刺,就是強忍巨痛不松手,等到她氣絕倒地時,她的丈夫已經跑遠瞭,可惜不知道她的姓名。
又聽諸鎮番公說:明朝末年,河北等五省都鬧災荒,以致殺人賣肉,官府也禁止不瞭。有個客人在德州與景州間進旅店吃午餐,見一位少婦裸體爬伏在那案板上,手腳被綁著,當用水沖洗她時,恐怖戰悚的情狀,不可忍視。客人很同情她,便拿出一倍的價錢贖出瞭她。先為她解開瞭繩索,又幫助她穿衣服。在穿衣時,客人用手碰瞭她的乳房,少婦憤然變色說:“我靠你獲得瞭新生,就是讓我一輩子做您的奴仆,我也不後悔。
讓我作婢媼可以,但要我作姬妾卻絕對不行。我就是因為不肯侍奉兩個丈夫,才被賣到這裡,你怎麼能這樣輕薄呢!”說著,脫下衣服,仍裸體伏在案板上,閉著眼睛等著屠宰。屠夫恨她沒能讓他多得錢,便活著割她屁股上的肉,割瞭一筐。婦人哀叫不止,但直到死,她也不後悔。可惜也不知道這婦人的姓名。
節娥投江
《宋史·烈女傳》:郝節娥,是嘉州一戶娼妓傢的女兒。
五歲時,作娟妓的母親生活貧困,無力養活她,便把她賣給洪雅良傢作養女。但等她長到十五六歲時,她母親又把她搶奪回去,讓她繼承母業,作娼妓。節娥不幹,母親就天天逼迫她。
節娥說:“我小時候生長在好人傢,已經做慣瞭紡織縫紉的活,我做的東西又都十分精巧,靠我的手藝,可以養活您,您就讓我終身做個良傢女可以嗎?”母親聽瞭女兒的話,更加惱怒,邊打邊罵,但節娥仍不聽從。
此時,洪雅春在蠶叢祠做娼妓,她與郝節娥的母親是好朋友,她知道節娥的情況後,便設計想讓她就范。她先和鄉裡的一位少年約好,讓他來蠶叢祠等候,隨後,又準備瞭酒席邀請節娥母女。節娥一見那少年,很驚訝,倉惶逃走,母親一把拉住她,不讓她離去。節娥不得已,便留瞭下來。她坐在桌旁,看那酒食就唾。雅春和她母親硬強灌她,她便哇哇大吐,弄得污穢滿地。整個晚上都是又吐又鬧,那少年始終沒能靠近她。
第二天早上,她回傢路過雞鳴渡時心想:昨天晚上我僥幸逃脫瞭災難,以後肯定難脫厄運。於是,便假裝口渴要水喝。當她母親去為她取水時,她縱身投到江裡,死瞭。鄉人因此稱她為“節娥”。
患帳前埋大缸
《明外史·烈女傳》:蔣氏,是丹陽郡薑士進的妻子。她自幼聰穎,喜歡學習。她的弟弟在村學讀書,晚上回來時,她便拿一塊面餅慰勞弟弟,讓他誦讀白天所學的課程,她好跟著學。她記憶力驚人,弟弟誦讀瞭一遍,她就都能記祝久而久之,她竟能作詩著文。後來,她與薑士進結瞭婚,婚後不久,士進便染病身亡。蔣氏悲痛萬分,就吞瞭黃金,喝下鹵水,想自殺。父親聞訊,趕快跑來搶救,才幸免一死。但自那以後,拒絕吃飯,十二天滴水不進,她的父親撬開她的牙齒,硬給她灌瞭點藥,這才沒讓她死成。
禮部尚書薑寶是士進的叔父,聽說蔣氏嗜好讀書,便在她的住所放瞭許多古書,讓她讀烈女傳,蔣氏答應瞭。但傢人對她的防范仍然很緊。一天,蔣氏讓人在士進的靈帳前挖瞭個大坑,然後埋瞭一口大缸,缸裡註滿瞭水。她把傢人叫到大缸前,笑著說:“我將在這裡種上白荷花,荷花出污泥而不染,我想讓丈夫知道我的心。”自此以後,她日夜不停纂輯有關烈女事跡的書籍,書剛編輯完,看護她的人稍有不慎,她竟把頭浸在缸中淹死瞭。她撰寫瞭許多詩文,但留下來得很少,文章一脫稿,她就燒掉。像《上薑寶書》,內容極為悲傷,也沒有存留下來。所存《烈女傳》及《哭夫文》四篇、《夢夫賦》一篇,都是傢人暗中拿出來為她保存的。
侍禦史聽說她的貞烈行為後,將她的事跡上報朝廷。朝廷賜給她傢一塊匾額,上面題寫著“文章貞節”四個字。
當初,蔣氏父親見女兒能作詩著文,就把她比作李易安、朱淑貞。蔣氏聽後,不同意父親的看法。她說:“易安改嫁,淑貞懷疑她的丈夫,她們雖然能著文作詩,但大節已虧瞭。”
她幼年的志節操守就是這樣。
良傢女豈若偶耶
《宋史·烈女傳》:譚氏,是英州真陽縣人,曲江村秀才吳琪的妻子。紹興五年,英州鬧災荒,觀音山一帶盜賊蜂起,他們打傢劫寨,盜搶食糧。吳琪出去避難,譚氏沒能走成。她和女兒一起被盜賊抓祝譚氏姿色不凡,盜賊想娶她為妻,譚氏怒罵道:“你們是幫盜賊,我好人傢的女兒,豈能與你結為夫妻!”盜賊估計她不會順從,便將她殺害瞭。
與此同時,南雄縣李科的妻子謝氏,被囚禁在賊寨中好幾天,有個盜賊想奸污她,她吐瞭那盜賊一臉唾液,高聲罵道:“我寧可碎屍萬段,也不會讓你得逞。”盜賊大怒,用刀把她殺瞭。
湘娥衣帶詩
《寶慶府志》:杜小英,小字湘娥,是武岡人,被兵匪擄到小姑山。在此期間,她作瞭許多首詩,系在衣帶上投水而死。
屍體逆流漂到洞庭湖,在湖面上漂浮瞭好多天,臉的顏色跟活著的時候一樣,衣帶也沒脫開。也有人說她是辰州人。
杜小英系在衣帶上的詩說:
去鄉漂泊已經春,今日含羞到漢城。
忽聽將軍搜索令,教人爭敢惜餘生。
征帆聞說到雙姑,血枕啼魂怯夜烏。
早入江波葬魚腹,不留冰骨辱為俘。
當年畫閣惜如珍,野犴而今也逐人。
寄語爺娘休眷戀,入江猶是女兒身。
平生經歷不堪題,此際浮沉理總齊。
河伯有心憐薄命,將身流向洞庭西。
顧影江幹隻獨悲,永辭鸞鏡委蛾眉。
朱門空許諧秦晉,死去相逢總不知。
趙五娘之婦道不足法耶
《溧水縣志》:武艾是蒲村秀才武可偮的長女,十六歲。
她孝敬父母,精於縫紉刺繡,在做針線活之餘,則讀《女論語》、《琵琶記》、《古木蘭詩》等。她母親對她說:“應該學習女學,《琵琶記》則沒什麼用。”武艾說:“《琵琶記》中趙五娘的婦道不值得效法嗎?”母親點頭聽著她的話。武可偮傢是書香門第,女孩子也多習訓教,而武艾尤其聰慧。乙酉年,亂軍闖進瞭他們的村莊,武艾與小妹武桔雙雙被捉,因為她痛罵亂軍,亂軍刺瞭她一刀,將她的頸臂刺傷。她跳入水中想溺死,但卻被亂軍拽瞭上來。蘇醒後,找瞭個空子上吊死瞭。
兒去矣
《武昌府志》:劉氏,是江夏危寧野的妻子。她二十六歲時,張獻忠的部隊攻打楚地,寧野在戰亂中走失,劉氏抱著孩子隨同母親、婆婆到恩武村避難。途中,遇到一位士卒,他見劉氏略有姿色,便想奸污她。劉氏騙他說:“我不願意野合,讓人怪難為情的。以後,我會聽你的。”那士卒強迫她上馬,劉氏估計不能幸免,又騙他說:“軍營裡不能帶小孩子,你讓我去跟母親、婆婆和孩子道別。”那士卒信以為真,便讓她稍作停留。劉氏從容不迫地喂完孩子的奶,又與母親、婆婆拜別,然後裝作上馬的樣子,乘人不備,投入路旁一個深不可測的池塘中。臨投水前,回頭對母親、婆婆喝道:“我去瞭!”於是赴水而死。
其如女心何
《和州志》:王氏女,西十都人。幼年時與黃孝廉的孫子景茂訂瞭婚。幾年後,黃傢貧窮而景茂又生病,王女的父親便背棄前盟,又私自作主把女兒許配給一位姓楊的富戶。等到楊傢送來彩禮,王女的堂嫂方氏來向她祝賀道:“妹妹大喜瞭,找瞭這麼一戶有錢的人傢!”王女說:“哪有一女嫁兩傢的?
“方氏說:“你沒聽說黃傢太窮而他們的兒子又有病嗎?”黃女說:“這是我命該如此,貧窮患病有什麼關系!”自此以後,拒絕飲食。她的父母婉言勸諭她,她置若罔聞。此時,景茂也把這事上訴郡太守,請他主持公道。郡太守便傳令王傢來對簿公堂。王女哭著對母親說:“我想現在要是對簿公堂,實在沒話可說。本來你們已把我許配給黃傢,現在又讓我說沒那麼回事,你們想想我的心會怎樣。後來你們又將我許配給楊傢,如果我說沒那麼回事,那你們的心裡又是什麼滋味?”於是,絕食不起。傢人日夜守護,強喂她飲食,因而沒能死成。一天,她忽然起床下地,對母親說:“死也不容易,還是活著吧!”
隨後,就自己主動吃飯,還動手洗衣服,仍舊和母親住在一起。
母親很高興,以為她回心轉意瞭,便不加防范。睡到半夜,王女起來尋找上吊繩套沒找到,偶然發現一盒絲繩,就用它自縊而死。
爾輩牝犬耳
《明外史·烈女傳》:六安烈女,不知道她的姓氏。崇禎年間,流賊見她長得漂亮,便想奸污她。賊用手帕蒙住她的頭,她一把將手帕撕壞,厲聲說:“不要弄臟瞭我的頭發”;賊給她披上錦緞衣服,她又把衣服扔到地上,大叫:“不要弄臟瞭我的身體。”流賊強把她抱上馬,她拼命滾下馬,大罵不止,請求流賊殺瞭她。流賊大怒,狠狠地給瞭她一刀。爾後,流賊嘆道:“真是一個貞烈女子!”接著,流賊又對其他女人說:“你們這些人都是些母狗,一叫你們就來,看看她,你們不覺得慚愧嗎?”
黃泉同歸
《福清縣志》:何玉宋,是化南裡古洋人。她父親早逝,母親作主讓她與東翰的林洪熥訂瞭婚。還沒等結婚,洪煩便染病身亡。此時,玉宋十八歲。當她聽到訃訊,便與母親訣別。
母親流著眼淚勸她:“你能忍心丟下寡母不管嗎?”於是,就日夜守護在女兒身邊,擔心她出意外。玉宋暗中做瞭一雙紅鞋,鞋上繡著並蒂蓮。她把鞋放在箱子裡,不巧被堂妹發現。玉宋嗚咽著對堂妹說:“我要穿著這雙鞋長眠不醒啦!”她還替母親做瞭幾十雙鞋。母親不明白她為什麼一下子做這麼多,玉宋告訴母親:“以後恐怕不能再為您做瞭。”說著,流淚悲傷不止。過瞭五個月,玉宋騙母親說:“我現在不想死瞭。”於是,勉強進食,談笑如常。母親信以為真,不再防備。
一天,有位親戚傢中有喜事,玉宋勸母親去賀喜。母親走後,她把給母親做的鞋以及一首絕命詩封存在一個箱子裡,遺留給母親。隨後,上吊而死。她的絕命詩說:兒生十八秋,舉止無人識。
黃泉願同歸,白日何太急!
林傢聽到玉宋殉死的消息,便來迎接靈柩,把她與洪熥合葬在一塊。這事發生在明朝天啟年間。
吾寧死於傢
《宋史,烈女傳》:林老女,是永春人,年已十五,還未婚配。宋理宗紹定三年,金兵侵犯永春,林女與傢人一起到山裡避難,途中,遇到瞭金兵。金兵見她容顏秀美,想奸污她,林女拼死反抗。但考慮難脫厄運,便騙金兵說:“我有金銀絲帛埋在傢裡,你何不跟我去挖出來,咱們好一塊過日子。”金兵貪圖錢財,便隨她一起回去瞭,剛到傢門口,林女就大叫:“我寧願死在傢裡,也決不讓你玷污我的身體!”金兵見上當受騙,大為惱怒,一刀將林女殺死瞭。林女死瞭三天,臉色還跟活著時一樣。
凌波婦
《曹縣志》:凌波婦,不知道她的姓名。戊子年間的一天,賊匪從城東門進瞭縣城,開始搶掠奸婬,但還沒搶到城西北。
西北的住戶還似信非信賊匪是否能到這兒來,就遠遠望見一位姿貌絕倫、神色倉惶的女子渡水而來。眾人很驚疑,但也沒人敢問。有個人見她力不能支,起瞭同情之心,便下水援助她。
豈料那婦人厲聲喝止道:“我擔心遭賊匪污辱,想找個安靜的地方死去,你是什麼人,想讓我活。你如果救我,你也就和賊一樣;如果不是賊,請別靠近我!”去救的人聽瞭她的一番話,慚愧地退上岸,待回頭一看,水已經把那婦人淹沒瞭。
擔水人妻
《曹縣志》:這位擔水人的妻子,不知道她的姓名。順治元年(公元年》,明將高傑內哄,率兵渡過黃河,他的部將劉漢傑搶來兩名婦女,陪他喝酒。剛落座不久,有位擔水人走進門來,跪在地上向劉漢傑哀告說:“坐在您右邊的是我的妻子,以將軍您的威名,找什麼樣的不行,怎麼能用一個村婦陪酒呢?如果您能把她還給我,我死也不會忘記您的大恩大德。”劉漢傑不答應,擔水人又磕頭請求。劉漢傑大怒,拔出刀來將擔水人殺瞭。他的妻子見丈夫被殺,憤怒異常,用手指著劉漢傑大罵道:“我所以能陪你喝酒,不去死,是希望與丈夫再團聚,你現在既然把他殺瞭,我豈能再活著!”說著,掄起胳膊給瞭劉漢傑一個大嘴巴。劉漢傑笑著安慰她,她罵得更厲害瞭。劉漢傑拔出刀來,將她也殺死瞭。
用袋盛身投水
《雲南通志》:某女,是昆明人,與同村的魏升訂瞭婚。
後來,魏升因犯罪被流放到騰沖,某女也想跟他一道去,但不敢說。她的父母不忍心女兒到那邊遠的地方去,便謀劃給魏升另介紹一位姑娘,而讓女兒再嫁。事情已經說定瞭。某女知道後,偷偷縫制瞭一個佈口袋,到瞭讓她出嫁的那一天,她悄悄來到水邊,鉆進袋子裡,從裡面系上口,滾進水中淹死瞭。
再說那迎親的車轎來到瞭某女傢的門口,某女的傢人才發現她不在傢中,便到處尋找,但找遍瞭角角落落,也不見蹤影。
姻傢以為某女父親騙他,便打算投訴官衙。不久,漁夫發現她的屍體浮出水面,事情才搞清楚,姻傢也就作罷瞭。可惜不知道某女的姓名。
遭時至此豈忍偷生
《夔州府志》:張氏,是巫山下裡人,生於明朝崇禎年間。
她的父親名叫士魁,為邑裡的官吏,邑人都很喜歡他。張氏是士魁的小女兒。她聰穎敏慧,姿容美麗,精於刺繡,善吹洞簫。
幼年時,她與一傢姓何的兒子訂瞭婚,當她十四歲那年,何子因病跛瞭一條腿。不久,他的父母又相繼亡故,何傢甚為貧窮。
張氏不嫌棄何子,與他結瞭婚。婚後,張氏克盡婦道,拼力操持傢事。但村裡一些輕薄少年見張氏長得漂亮,何子其貌不揚,都感慨一朵鮮花插到牛屎上。他們還說:“張氏女那麼漂亮,怎麼能甘心嫁給那跛龜為妻呢!”何子聽到這話,心裡越琢磨越不是滋味,是啊,妻子漂亮得像一朵花,自己又跛又醜,她怎麼能甘心?於是,便懷疑妻子討厭他。由此以來,終日對妻子沒個好臉色,不是打就是罵。張氏仍然逆來順受,精心照料他。
到瞭清順帝丁亥年(公元年》,戰火紛起,何氏夫婦逃往東北豆子寨避難。在那兒住瞭沒幾年,劉二虎率領部隊闖入豆子寨,何子因腿跛,行走不便,掉到巖下摔死瞭。張氏被掠入兵營。此時,二虎盤腿坐在太師椅上,在他的身旁設置瞭許多刑具:幾十爐烈火,裡面燒著鐵條,以備炮烙;幾十副利刃,用來截腰斬手;小刀鐵鉤無數,以挖眼拔舌斷筋;屋子正中,立著一根大木柱子,用來剝皮。酷刑慘烈,見者無不心膽俱喪。
叫號之聲,振動山谷。張氏見此則面不改色,隻是背對著劉二虎抽泣。劉的一位部將見張氏姿色艷麗,便請求二虎想娶她為妻,二虎答應瞭他的請求。部將催促她快走,她用頭碰地,誓死不從。劉二虎勸諭她說:“他是我的手下大將,你給他作妻子,不比在民間為老婆要好嗎?”張氏不聽,堅決拒絕。二虎假意用刀嚇唬她,她竟伸長脖子等著挨殺。劉二虎把刀放下,嘆息道:“我戎馬幾十年,僅見到一位像你這樣剛烈的女子。
“於是,換瞭笑臉對她說:“既然你不願留在這,那我也不勉強你,現在就放你回去。你們邑裡的婦人,也隨你一道走。”
張氏說:“我這少年寡婦,走瞭又能依靠誰。”劉二虎說:“留你,你不幹;放你,你又不走,那你到底想怎麼樣?”張氏說:“事已至此,我豈能偷生,倘若蒙你垂憐,讓我死去就心滿意足瞭。”劉二虎說:“那你就隨便吧!”張氏於是擦瞭擦眼淚,從容起來走到旁邊的一間空房子裡,解下衣帶上吊自荊劉二虎為她準備瞭棺木,厚禮將她安葬瞭。此時,天下大亂,沒人知道這件事。康熙年間,有關方面聽說瞭張氏的貞烈行為後,表彰瞭她。
吾采生報父德耳
《煙雨樓文集·城中女子傳》:嘉靖末年,民間流行瘟疫,嘔泄霍亂隨時威脅著百姓的生命,隻要一傳染上,沒有不死的。
這種瘟疫流行瞭好久,人們才找到一個醫治的良方:用針紮其背部,見血就好瞭。不用此法,沒人能幸免。
卻說城中有位女子,十六七歲,傳染上瞭這種病,父親急忙給她請來醫生為她診治。醫生來後,女子不同意醫治。父親強迫她接受治療,她還是不幹。她對父親說:“我有死夠瞭,哪有女子裸著脊梁給人看的呢!”女子的病更重瞭,父親跪在她的面前哭著哀求她醫治,女子也跪瞭下來,流著眼淚磕頭拜謝說:“我來生報答父親的恩德吧,現在別指望我能活瞭。”
說完,便倒地而亡。
這件事是湯君對我說的,湯君讓我為她作傳,當時,湯君告訴過我這女子的姓名,但沒說她住在哪裡,也沒說她的父親是什麼人。不久,我也就把那女子的姓名忘瞭。現在湯君已作古,我要想知道她的名字也沒辦法瞭。咳,死生隻在呼吸之際,而不可奪志如此。她的忠孝節烈行為,極令人們驚愕歌泣,要知道這位女子的作法是不容易的。古時候記載的舍生取義的貞烈婦人,都是受瞭很重的污辱,為瞭治病而露出脊背,也是尋常的事,何況是在生死的關頭呢,而她卻不在乎,這難道不是奇女子嗎!
脫足纏縊墓上
《南皮縣志》:高氏,是吳茂才的妻子,河間府人。茂才二十九歲時,娶的高氏,高氏當年十七歲。婚後,高氏恪守婦道,殷勤侍奉丈夫。豈料,丈夫不久便患瞭重病,癱在床上動彈不得。高氏每日給他做飯煎藥,端屎倒尿,侍候瞭兩年多,也不懈擔茂才自知再也起不來瞭,便拉著高氏的手說:“我不行瞭,這是命裡註定的,希望你在我死後早點尋個好人傢,來酬謝你的勞苦。”高氏說:“按您說來,是認為我有貳心。
您要是死瞭,我也跟您一塊去。”每當茂才提起這種話,高氏都退出門去。後來,茂才病故。殮葬完畢,高氏哀毀不食,多日滴水未進。她的父母及公公覺得總這樣下去也不是個辦法,就商量讓她改嫁。挑好瞭人傢,選好瞭日子後,才告訴高氏。
高氏漫不經心地應道:“遵命!”但她提出瞭個條件,要公公為她準備燒酒烤雞,她要祭別丈夫。公公說:“傢中太窮,買不起。”高氏又讓公公準備燒紙瓣香,公公也說沒有。高氏恐怕他們懷疑自己而加以阻止,便來到丈夫墓旁,痛哭失聲。丈夫的墓前有棵一把多粗的小樹,高氏哭完,就解開纏足的帶子,上吊而死。死時,樹被拽彎,她跪到瞭地上,臉向著墳墓,面色跟活著的時候一樣。
不自殺何以雪恥
《常熟縣志》:張氏,是朱一鴻的妻子,張汝東的女兒。
二十三歲時,嫁給瞭朱一鴻。一鴻不善治傢,傢裡窮得叮璫響。
他在村裡做私塾老師,掙得錢吃瞭上頓沒下頓。張氏有時候一天僅能喝上一頓粥,有時候隻能用麥屑野菜充饑。為瞭解決傢中費用,她終日閉門紡織,寒暑不懈。一鴻下課歸來,兩人高高興興地相對而坐,並不為貧窮苦惱。
一鴻有個姐姐,嫁給瞭秀才宗傢相。傢相見一鴻的房屋已經無法住人,便在塘頭鎮給他們弄瞭一間房子。搬到那兒之後的一天,一鴻又去私塾上課,張氏到鄰傢借地方紡織,有個叫宗周的流氓見她姿色不凡,便用下流話調戲她:“有這麼漂亮的妻子,怎麼忍心讓她受這份苦呢?”張氏受瞭他的戲弄,很慚愧,便搬到另外一傢紡織去瞭。當天夜裡,宗周忽然來砸門,張氏嚇得呼叫鄰居,鄰居也大聲喊,宗周這才嚇跑瞭。
第二天,宗周攜帶著酒肉金銀,來到瞭幫助過張氏的鄰傢,以賄賂他。鄰傢說:“你怎麼想就怎麼做好瞭,我不會再給你添麻煩。”就在這天夜裡二更時分,宗周挾刀進瞭張氏的居室,想奸污她。張氏嚇得繞著屋子跑,邊跑邊喊,可鄰居吃瞭宗周的酒肉,收瞭他的錢財,對此聽而不聞。張氏見沒有人幫忙,便自己拼死反抗。她披頭散發,向傢裡的瓶瓶罐罐撞去,瓶罐全撞碎瞭,她自己也滿頭滿臉都是鮮血。宗周見此情形,也嚇呆瞭,趕快夾著尾巴溜瞭出去。張氏發誓說:“我要是不自殺的話,怎麼能雪恥呢!”於是,便抱來一些柴草,躺在上面,點著瞭它。大火燒著瞭房屋,鄰傢趕忙起來救火,火滅瞭,張氏被扶瞭出來。她的肩背全都燒焦,渾身上下煙薰火燎,頭發也燒沒瞭。出來後不久,張氏蘇醒過來。對一鴻說:“我要是能立刻死掉,那就太幸運瞭!”以後,她拒絕服藥吃飯,挺瞭十六天,死去瞭。縣丞胡某知道後,捐錢殯葬瞭她。此時為萬歷二年(公元年》六月二十四日。張氏年僅二十三歲。地方官員將此事上報朝廷,朝廷將宗周繩之以法,而為張氏建瞭祠堂祭祀她。嚴文靖出錢贊助辦喪事,趙文毅為她作傳。
今為周郎死矣
《明史·烈女傳》:項氏女,是秀水人,為國子生項道亨的女兒。她精於女工,善彈琴瑟,通曉《烈女傳》,十分孝敬祖母和母親。她與吳江的周應祁訂瞭婚。訂婚後不久,應祁便患瞭重玻項女聽說後,便持齋焚香敬佛,並默默地祈禱著什麼。侍女們好奇,偷偷地伏在門外細聽,原來,她在祈禱願以自身替代丈夫。
一天,項女問她的奶母:“如果還沒出嫁,未婚夫就死瞭,應該怎麼辦?”奶母說:“還沒結婚,就可以改嫁,這沒什麼妨礙。”項女正色道:“從前賢者以一劍許人,猶不忍心辜負他人,何況以身許人呢!”
應祁死後,周傢派人送來訃訊,父母怕女兒傷心,便嚴令婢女奴仆不得告知小姐。但項女聽傳報“吳江人來”,已經全明白瞭。祖母吩咐母親去看她,女兒讓母親坐下,臉色依舊溫和如常。母親見女兒這樣,也就放心地去瞭。夜裡,項女等婢女們都睡熟後,悄悄地起瞭床,用白色絲帶束好頭發,裡裡外外都換上白色孝服,並把褲子邊縫好。隨後,把自己的衣物標上婢女名稱,放在床上,遺贈給她們。又在案幾上寫瞭幾個大字:“敬告父母,女兒不能在你們的身邊侍奉瞭,今天我要為周郎死去。”寫完,就上吊自盡瞭。兩傢父母根據她的願望,把她與應祁合葬在一處。
陽桃兒
《歸德府志》:楊桃兒,是楊德文的女兒。明世宗嘉靖元年(公元年》,山東王堂的部隊流入歸德境內,一些士兵四散剽掠,桃兒當時十六歲。為免出意外,她女扮男裝,隨兄長世威到邯鄲避難。途中,他們遇到敵人,世威與世寵拼力搏鬥,被敵人殺死。敵人把桃兒抓獲瞭。敵人見桃兒長得漂亮,知道他不是男子,便打算把她獻給長官。敵人逼她上馬,桃兒大罵道:“你們殺瞭我的兄弟,我恨不能將你們碎屍萬段,你們還想幹什麼!”說著,用頭撞地想自殺。敵人強逼著她就范,她摳掉瞭敵人的一隻眼睛,敵人憤怒瞭,亂刀向她砍去,直到死,她仍罵不絕口。有關方面奏請朝廷為她立瞭貞節牌坊。
置毒衣祔
《河南府志》:薛氏,閿鄉人。她生有麗質,賢惠有德。
十五歲時,與秀才陳所見結瞭婚。婚後沒多久,所見就亡故瞭。
丈夫死後,薛氏發誓決不再嫁,苦心守節。鄉人見她賢惠漂亮,紛紛來求親,她斷然拒絕。有人勸她說:“有兒子守節是常理,沒有兒子幹嗎要這樣苦自己呢?”薛氏回答說:“有兒子就守節,沒兒子則應該死去。我所以沒有馬上死去,是因為有婆婆在堂。我要侍奉她老人傢終其天年,以酬報丈夫於地下。並不是我忘瞭去死。”爾後,傢中生活更為困苦。婆婆不甘受苦,竟受別人賄賂,硬要把她嫁出去,並收下瞭彩禮。薛氏估計沒什麼好辦法勸婆婆改變主意,就假意答應下來,而暗地裡把毒藥縫在衣襟裡。到瞭結婚那一天,她神色自若地進瞭車轎,走到半路,服毒而死。發喪入殮時,見她的衣服鞋襪都用針密密地縫合在一起,牢不可解。有關方面上奏皇上,皇上下令賜匾表彰。
小廂兒
《河南府志》:小廂兒,是張廷仁的女兒,幼年時,與王自選訂瞭婚。廂兒舉止端凝,天性剛烈。到瞭十四歲,還沒跟王自選結婚,而自選則因犯罪被處死。廂兒想殉死,父母堅決反對,並想讓她另嫁他人。廂兒知道內情後,哭著說:“我本來就是王傢的人,怎麼能再嫁給別人呢!”她為王自選守節殉死的念頭十分堅定,任別人怎麼勸也不行。終於有一天,她趁父母不註意,在一間空房子裡上吊瞭。父母見女兒已死。大哭一場,隨後把她抬到王傢,讓她與自選合葬。嘉靖十九年,邑令將她的事跡上奏皇上,並為她建祀廟以祭祀,立碑以表彰。
墜樓人
《槐西雜志》:我在福建為督學時,聽院吏講過這樣一件事:雍正年間,有個學使的小妾掉到樓下摔死瞭。當時不明死因,以為是偶然失足摔到瞭樓下。日久天長之後,知道底細的人泄漏瞭秘密。
那小妾本是山東人,十四五歲時,與一個編筐人的兒子結瞭婚。婚後,兩人恩恩愛愛,形影不離。此時,正遇荒年,傢傢沒糧吃,戶戶沒衣穿,編筐人的傢裡也不例外。於是,婆婆便把結婚才幾個月的兒媳賣給瞭人販子。臨行前,夫婦抱頭痛哭,徹夜未寐,互相在肩頭上咬瞭一口作為標志,爾後分別瞭。
丈夫放心不下,沿途乞討,日夜兼程追趕人販子。一直暗地裡跟隨到京城,不時遠遠地在車裡見他妻子一面。丈夫怯懦,害怕遭人斥罵,始終不敢近前。隻有相視揮淚而已。
人販子把那小妾帶到官媒傢,她的丈夫天天守候在大門旁,偶然見上一面,彼此便一再約定,不要死去。希望天上人間,能再相見團聚。後來,丈夫聽說妻子被學使納為小妾,便想方設法作瞭學使幕友的仆人,跟隨他們一起來到瞭福建。然而,雖在一府之中,但內外隔絕,沒辦法聯系。他的妻子一點也不知道他已來到瞭福建,而且就在她的身邊。因思慮成疾,丈夫終於病死瞭。死後,他的妻子才從婢女的口中得到瞭他的消息。那天,他的妻子坐在樓上,一個婢女從外面進來,跟她聊起外面發生的事。婢女說:“從京城跟來的一位仆人死瞭,死得好可憐,身邊一個親人也沒有。”於是,便談起他的姓名籍貫年齡相貌。小妾一聽,知道是她原來的丈夫,頓時驚呆瞭。
隨後,便對身邊的人說瞭事情的始末,說完,長號數聲,奮身跳下樓摔死瞭。學使諱言此事,所以外人不知道。
其實,這事也沒什麼可避諱的。大抵女子殉夫有兩種情況。
一是恪守綱常,寧死不受辱,這是遵循禮教的作法。二是忍恥偷生,茍延一息,希望今後破鏡重圓。等到絕望勢窮,然後一死,以表明此生的情感。此女不死於人販子之手,不死在媒氏之傢,等到玉玷花殘,得知丈夫的死訊而後死去,實在是太晚瞭,但她死的念頭是早就有的。隻是私愛纏綿,不能自割。她的心裡,本來並不以當死不死為虧欠丈夫的恩德,而是以可等待而不等待為辜負丈夫的願望。我們哀嘆她的遭遇,悲憫她的志向,為她用情之誤而可惜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拘泥於春秋大義,責備他們這些沒有讀過書的兒女,這就不是與人為善瞭。
等死耳死火不辱
《明史·烈女傳》:項淑美,是淳安人,嫁與方希文,希文喜歡收藏書籍。婚後不久,杭州城被攻破,大帥方國安的潰兵搶掠瞭沿江一帶,杭州城內城外數百裡沒有一處安寧的地方。希文載著書帶著全傢到山裡避難。一天,希文的幼子出疹子,高燒不退,希文出去請醫生,隻留下淑美和一老一少兩位婢女。當天夜晚,潰兵突然沖進山裡,縱火擄掠。婢女攙扶著淑美,想跟她一道出去。淑美厲聲喝斥道:“出去就要被潰兵殺死,不出去就會讓大火燒焦,同樣是死,死在火裡沒有恥辱。
“此時,那老婢女已先出去瞭,她回頭一看,大火熊熊燃燒,又沖回去大叫:“火都燒進屋瞭,為什麼還不出來?”淑美不答應,急忙把書拿來堆在她的身邊,堆得與她一樣高,然後坐在書堆中間。轉眼間,烈火撲來,淑美同書都被燒著瞭,沒燒多久,便死瞭。
敵人退去後,希文才歸來,此時,草屋成為一片廢墟。書灰旋成一圈,好像護著淑美的骨海希文用手一碰灰就散瞭,他便收起淑美的遺骨將她安葬瞭。
另外,慈谿有位王女,與同村的方某結瞭婚。婚後剛一個月,鄰居傢起火,延及到她傢。此時,方某正好有事外出,王女坐在小樓上不下來,最後被火燒死。她的骸骨俱成灰燼,隻有心完好無損,丈夫歸來後,悲傷地捧起這顆心大哭,不久,這顆心便化瞭。
洞庭婦人
《蘇州府志》:洞庭婦人,年輕美麗,為倭寇掠到。在過一處獨木橋時,婦人畏縮不走,一個倭寇抓住她的手,想領她過,她仍不肯舉步;另一倭寇上來幫忙,從後面扶著她,婦人才側足而進。走到橋心,婦人兩手緊握倭寇的手臂,大號一聲,奮勇投入水中,倭寇受她牽扯,不能用力遊水,遂一同淹死。
與此同時,一對鄉民夫婦相攜而奔,碰到倭寇,他們忙躲到渡僧橋下的破船內,倭寇搜索時抓到瞭他們,給瞭男人一刀。
他的妻子大聲叫罵,不肯就范,一倭寇提著婦人的頭發,另一倭寇拿刀威脅說:“不從,我立刻殺瞭你!”婦人瞋目怒罵,倭寇大怒,把她攔腰斬斷,拋屍河中。
再說她的丈夫雖然被刺瞭一刀,但沒被殺死,倭寇走後,他將妻子的屍體打撈上來,依禮埋葬。自後,終身未娶。
可惜,這兩位婦人的姓名都沒傳下來。
此我殮裝
《婺源縣志》:李氏女,名嬌雲,休寧流口李鵬時的女兒,與婺源沱川的餘坡訂瞭婚。將要結婚時,餘坡突然死瞭。聞聽訃訊,李氏痛不欲生,不吃不喝躺在床上多日。母親怕她想不開,便硬勸她起來。她怕母親傷心,也就起瞭床,稍稍吃瞭點東西。一天,她拿出青蓮白繡鞋給妹妹看,並對她說:“這是我入殮的鞋。如果有一天我死瞭,你為我穿上。”第二年,父母想讓她另嫁他人,李女便自殺而死,死時年僅二十一歲。
我倡女張鳳奴也
《寶符傳》:金天興元年(公元年》,元軍攻打金軍駐守的城池,矢石交射之際,忽然有位女子在城下大叫:“我是妓女張鳳奴,由許州被俘到這裡,元軍就要退瞭,希望你們努力堅守,不要受他們的欺騙。”說完,投進護城河中死去。朝廷派人騎快馬到西門祭祀瞭她。
正大天興之間,婦人有節義的為數不是太多,鳳奴的事別史也收錄瞭,大概是想激勵婦女吧!
劉蘭卿
《清代聲色志》:郭子美的小妾劉氏,字蘭卿,本為揚州良傢女子,因遭戰亂,流落到妓院,並不是誠心想依賣笑為生。
子美到海上遊玩,見瞭蘭卿很喜歡她。蘭卿力求脫離娼籍,子美便贖出她來,作瞭小妾。時年僅十五歲。
光緒五年,子美奉命到朝中覲見皇帝,不久又赴直隸任提督。上任時,子美攜蘭卿同赴古北口。因國事繁多,子美過於勞累,竟暴病而亡。蘭卿極度傷心,吞服瞭鴉片為子美殉難。
聽說此事的人莫不悲傷。
阿蕓
《清代聲色志》:阿蕓是蘇州梨園的演唱女子,後來被超勇公海蘭察寵幸專房。超勇公性情粗暴急躁,又放縱於自己的嗜好欲望。為此,阿蕓經常委婉地陳說勸諫,對超勇公多有保全。超勇公的兒子安祿也很不檢點,阿蕓也能勸說抑制他。超勇公死後,阿蕓沒有哭哭泣泣,而是耐心地規勸安祿說:“功臣傢的子孫不容易有所作為,富貴人傢的門戶不容易守得祝“以鼓勵安祿自強自新,安祿聽瞭非常感動。但想不到那天夜裡阿蕓投環自盡瞭。
安祿有個女兒,未婚守節,曾受到特別的表彰,而阿蕓規勸超勇公父子和守節殉情的事,卻被埋沒沒有流傳下來,實在令人惋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