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期要不要改革?
【原文】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 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①,鉆燧改火②,期③可 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 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 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④之不仁也!子生三 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 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註釋】
①升:登,登場。 ②鉆燧改火:古代鉆木取火或敲燧石取火。改火 隻與鉆木有關,燧系連帶提到。鉆木改火指“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 秋取柞樽之火,冬取槐檀之火。一年之中,鉆火各異木,故曰改火。”(《論 語集解》引馬融註)③期:一年。④予:宰予,即宰我。
【譯文】
“宰我問道:“為父母守喪三年,為期太久瞭吧?君子三年不習 禮儀,禮儀一定會被敗壞;三年不奏樂,樂一定會被毀掉。陳谷 子吃完瞭,新谷子不登場,鉆火改木周而復始,一年也就可以瞭 吧?”孔子說:“守喪不滿三年就吃白米飯,穿花緞衣,對於你來 說能心安嗎?”宰我說:“心安。”孔子說:“你心安,那你就那樣 做吧!對於君子來說,有喪在身,吃美味不覺得味美,聽音樂不 覺得快樂,閑居也不覺得安適,因此不像你說的那樣做。現在你 既然覺得心安,那你就那樣做吧!”宰我出去後,孔子說:“宰我 真不仁啊!子女生下來三年,然後才脫離父母的懷抱。三年的守 喪期,是天下通行的喪禮,宰我難道就沒有從他父母那裡得到過 三年懷抱的愛撫嗎?”
【讀解】
宰我就是那個大白天睡覺的“朽木”,被孔子罵瞭個夠。可偏 偏這塊“朽木”就是“不可雕”,挨瞭臭罵仍然是冥頑不化,這一 次又提出瞭大逆不道的問題,居然想把天下人通行的三年喪期改 為一年。
說起來,宰我的改革思路也不是一點道理都沒有,守喪三年 在我們看來也的確是太久瞭一點。但按照孔子的解釋,守喪三年 不過是對父母懷抱自己三年的回報罷瞭,沒有什麼苛刻的地方。何 況,守喪不到三年,自己也於心不安。前一方面是理,後一方面 是情。論情論理,守喪三年都不為過。而宰我於理不回報三年,子 情能夠心安,所以孔子斥責他是一個不仁的人,就像自己沒有承 受過父母之愛一樣。
宰我既是“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墻不可行也”,又是一個不 仁的人,真該被一腳踢出孔門!
可是,禮儀風俗,與世推移,到我們今天來看,不合時宜的 反倒是聖人孔子而不是朽木宰我。守喪不僅不是三年,而且也不 是宰我提出的一年,而僅僅是三天瞭。人死如燈滅,三天以後,早 已是灰飛煙滅,形跡全無瞭。還守什麼喪,戴什麼孝,禁什麼歌 舞禮樂呢?不在三天內猜拳行令,麻將不休就算謝天謝地瞭。
其實說來也不是什麼天大的問題,還是用孔子的那句話來 衡量:“這樣做,你覺得心安嗎?心安,那你就這樣做吧!”
隻不過,你不是君子,而是像宰我那樣不仁的“朽木”和 “糞土之墻”罷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