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層次的人際關系

不同層次的人際關系

【原文】

子曰:“可與共學,不可與適①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②”;可與立,未可與權③”

【註釋】

①適:至,往。②立:“三十而立”的“立”的意思,包含立身處世創業成道等多方面的內容。③權:本指秤錘,種磁能夠權衡物的輕重,所以引申為權衡輕重,通權達變的意思。

【譯文】

孔子說:“可以一起學習,未必可以志同道合;可以志同道合,未必可以一起立業;可以一起立業,未必可以一起通權達變。”

【讀解】

再說得白一點:

可以是同學,未必可以是朋友;可以是朋友,未必可以是同事;可以是同事,未必可以一起權衡輕重利弊,通權達變,配合默契。

我們每個人身邊的人際關系千絲萬縷、錯綜復雜而具有不同的層次:同學、同事、朋友,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人們往往不能認識得很清楚,處理起來一廂情願,甚至自作多情。不能做朋友的強扭做朋友,不能共事的拉在一起共事,結果多半是自尋煩惱,徒生憂愁。所謂捆綁不成夫妻,弄清不同層次的人際關系,分別對待,這既是個人立身處世的藝術,也是處理公共關系所必需。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真有能在同學、朋友、同事且配合默契四個層次上都達到同一的關系,那可真是人生得一二足矣!

又何樂而不為呢?

《論語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