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舟母女觀念的沖突-譯文與讀解

柏舟——母女觀念的沖突

【原文】

泛彼柏舟,

在彼中河。

髧彼兩髦①,

實維我儀②。

之死矢靡它③!

母也天隻④,

不諒人隻⑤!

泛彼柏舟,

在彼河側。

髧彼兩髦,

實維我特⑥。

之死矢摩慝⑦!

母也天隻,

不諒人隻!

【註釋】

①髦(dan):頭發下垂的樣子。兩髦(mao):古時未成年男子的發式,頭發向兩邊分流。②實;是。維:為。儀:配偶。③之:到。矢:誓。靡;無。④也、隻:語氣詞,沒有實義。⑤諒。相信。⑥特:配靡;無。④也、隻:語氣詞,沒有實義。偶。⑦慝(te):改變,變心。

【譯文】

輕輕搖蕩柏木舟,

在那河中慢慢遊。

頭發飄垂那少年,

是我相中好侶伴。

發誓至死不另求!

我的母親我的天,

為何對我不相信!

輕輕搖蕩柏木舟,

在那河邊慢慢遊。

頭發飄垂那少年,

是我相中好侶伴。

發誓至死不變心!

我的母親我的天,

為何對我不相信!

【讀解】

孩子雖是母親的作品,母親雖然時刻心系孩子的幸福與不幸,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完全是一體,並不意味著他們之間不會有沖突。

最為常見的是為戀愛婚姻而發生的沖突。沖突的實質,是兩種不同觀念的背離和交鋒。沖突雙方各自堅持自己的價值準則,若互不相讓,便會發生沖突,以至以不嫁或出逃或殉情來表示反抗。

觀念的沖突是不可避免的。在生活中,我們總是自覺或不自覺地從傳統、社會、他人那裡接受各種支配著自己生活的觀念,在觀念的指導之下說話和行動。人們常說環境改變人,其實環境改變的是人的觀念,是人對生活的看法和態度。

在母親對自己的作品——子女的無私的愛之中多少帶有一些自私的因素。她總以為子女是自己辛勤創造的作品,他或她必須按照她所堅持或信奉的觀念去生活,總以自己和自己的生活經驗作為參照系,而不能設身處地地站在子女的立場上思考問題。說到底,她是把子女當作私有財產,而不是具有獨立人格的個體,因此,才會有《柏舟》這樣的情況出現。

《詩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