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子下

告子下

本篇包括政治、戰爭、財政稅收等多方面的治國問題,也包括教育、歷史、個人修養等方面的內容。其中“生於憂患,死於安樂”是非常著名的一章。全篇原文共16章,本書選10章。

怎樣比較?

【原文】

任①人有問屋廬子②曰:“禮與食孰重?”

曰:“禮重。”

“色與禮孰重?”

曰:“禮重。”

曰:“以禮食,則饑而死;不以禮食,則得食,必以禮乎?親迎(3),則不得得妻;不親迎,則得妻,必親迎乎?”

屋廬子不能對,明日之鄒以告孟子。

孟子曰:“於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齊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於岑摟④。金重於羽者,豈謂一鉤金(5)與一輿羽之謂哉?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6)食重?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應之曰:‘紾(7)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紾,則不得食,則將紾之乎?逾東傢墻而摟其處子(8),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將摟之乎?”’

【註釋】

①任:春秋時國名,故址在今山東濟寧。②屋廬子:孟子的學生。③親迎:古代婚姻制度,新郎親迎新娘。這裡代指按禮制娶親。(4)岑樓:尖頂高樓。⑤鉤:衣帶鉤。一鉤金即一衣帶鉤那樣一點點金。(6)翅:同“啻”,隻,止,但。97)紾(zhen):扭轉。(8)處子:處女。

【譯文】

有個任國人問屋廬子說:“禮和食哪樣重要?”屋廬子說:“禮重要。”那人問:“娶妻和禮哪樣重要?”

屋廬子說:“禮重要。”

那人又問:“如果非要按照禮節才吃,就隻有餓死;不按照禮節而吃,就可以得到吃的,那還是一定要按照禮節嗎?如果非要按照‘親迎’的禮節娶妻,就娶不到妻子;不按照‘親迎’的禮節娶妻,就可以娶到妻子,那還是一定要‘親迎’嗎?”

屋廬子不能回答,第二天就到鄒國,把這話告訴瞭孟子。

孟子說:“回答這個問題有什麼困難呢?如果不比較基礎的高低是否一致,隻比較頂端,那麼,一塊一寸見方的木頭可以使它高過尖頂高樓。我們說金屬比羽毛重,難道是說一個衣帶鉤的金屬比一車羽毛還重嗎?拿吃的重要方面和禮的細節相比較,何止於吃的重要?拿娶妻的重要方面和禮的細節相比較,何止於娶妻重要?你去這樣答復他:‘扭折哥哥的胳膊,搶奪他的食物,就可以得到吃的;不扭,便得不到吃的,那會去扭嗎?爬過東邊人傢的墻壁去摟抱人傢的處女,就可以得到妻子;不去摟抱,便得不到妻子,那會去摟抱嗎?”’

【讀解】

以詭辯對詭辯,以極端對極端。這是孟子在這裡所采用論辯方法。

任國人采取詭辯的方式,把食與色的問題推到極端的地步來和禮的細節相比較,提出哪個重要的問題,企圖迫使孟子的學生屋廬子回答食、色比禮更重要。屋廬子當然不會這樣回答,但由於他落入瞭對方的圈套而不能夠跳出來,所以就隻好語塞而求助於老師瞭。

孟子一聽就識破瞭對方的詭辯手段,並且生動而一針見血地指出:“不揣其本,而齊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於岑樓。”接著從金屬與羽毛的比重問題過渡到分析任國人詭辯的癥結所在。這實際上就是一個比較的方法問題。孟子的意思很明確,比較應該讓以較的對象雙方在同一水平線上,同一基準上,而不應該把一個對象推到極端來和另一個對象的細節相比較。這樣比較出來的結果,當然是錯誤而荒謬的瞭。所以,孟子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教給學生以詭辯對詭辯的說法,從而戰勝論辯的對方。

所以,這一章內容固然也是孟子對禮的維護和捍衛,但對我們來說,更有啟發意義的卻是他作為一個智者的思維方式和論辯藝術。

《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