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有五,不顧父母
【原文】
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支①,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養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②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③,四不孝也;好勇鬥很④,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註釋】
①四支:即四肢。②從:同“縱”。③戮:羞辱。④很:同“狠”
【譯文】
孟子說:“通常認為不孝的情況有五種:四肢懶惰,不管贍養父母,這是第一種;酗酒聚賭,不管贍養父母,這是第二種;貪吝錢財,隻顧老婆孩子,不管贍養父母,這是第三種;放縱#色享樂,使父母感到羞辱,這是第四種;逞勇好鬥,連累父母,這是第五種。”
【讀解】
這五種不孝與“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三種不孝又有所不同,加起來,不就是“不孝有八”瞭嗎?
對於我們今天的人來說,這五種不孝的情況都仍然程度不同地存在著,但其中最為典型,最切中時弊的恐怕是第三種瞭:
好財貨,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
新聞媒介報道也罷,漫畫諷刺也罷,街談巷議也罷,這一類事情的確是見得很多瞭。
養下不養上。下是“小皇帝”,上是“老長工”。
這些人怎麼就沒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也會老啊,而“小皇帝”又會有他們自己的“小皇帝”。
自己不就成為“老長工”瞭嗎?
如此惡性循環,豈不悲哉!
可見,提倡孝敬父母,強調贍養父母,人人有責,到今天不僅沒有過時,反而還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