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 決篇 2

【原文】

聖人所以能成其事者有五①:有以陽德之②者,有以陰賊之③者,有以信誠④之者,有以蔽匿⑤之者,有以平素之者。陽勵於一言,陰勵於二言,平素、樞機以用。四者,微而施之⑥。於是度以往事,驗之來事,參之平素,可則決之。公王大人⑦之事也,危而美名者,可則決之;不用費力而易成者,可則決之;用力犯勤苦⑧,然不得已而為之者,可則決之;去患者,可則決之;從福者,可則決之。

【註釋】

①成其事者有五:陶弘景註此句曰:“聖人善變通,窮物理,凡所決事,期於必成。事成理著者,以陽德決之;情隱言偽者,以陰賊決之。道成志直者,以信誠決之;奸小禍微者,以蔽匿決之。循常守故者,以平素決之。”

②陽德:剛正率直。

③陰賊,狠毒殘忍。

④信誠:誠信,誠懇。

⑤蔽匿:隱藏,掩飾。

⑥微而施之:將一言、二言、平素、樞機相互參驗,必精微而奇妙。陶弘景註:“勵,勉也。陽為君道,故所言必勵於一,一無為也。陰為臣道,故所言必勵於二,二有為也。君道無為,故以平素為主;臣道有為,故以樞機為用,言一也,二也。平素也,樞機也。四者其所施為,必精微而契妙,然後事行而理不難。”平素樞機,平素即平時,樞機是樞要。四者,指一言、二言、平素、樞機四項。

⑦公王大人:天子諸侯,品德高尚之人。⑧犯勤苦:經受辛勞和苦難。

【譯文】

聖人能夠成就事業,作出正確的決斷,主要有五種方法:事成理明者,用陽德決斷之;情隱詞偽者,用陰賊決斷之;道誠志直者,用信誠決斷之;奸小禍微者,用蔽匿決斷之;循規蹈矩者,用平素決斷之。這五種方法可歸結為“陰”和“陽”兩種;前者要始終如一簡明扼要,後者要講究策略以使對方難辨真假,平常方式待人和關鍵時刻待人要做區分。以上五種方法參照應用,就可作出精微奇妙的決斷。推斷以往,預知將來,參照當前,就可以做決斷瞭。王公大人的事情,如果地位高聲名好,可以決斷就做決斷;如果不費力就容易成功,可以決斷就做決斷;如果費力勤苦,迫於形勢不得不為,可以決斷就做決斷;能夠消除禍患的,可以決斷就做決斷;能夠祈求幸福的,可以決斷就做決斷。

《鬼谷子白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