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九·禁經上 雜受禁法第三

正月一日、日未出、寅時,三月三日寅時,五月五日午時,七月七日醜時,九月九日寅時(一雲醜時)。正月受一年用,三月受一春用,五月受一夏用,七月受一秋用,九月受一冬用。

上年年常依此日受之法,不得飲酒食肉五辛蕓臺十奶十酪酥蜜,心如藥王藥上願救護一切眾生,不作艱難,不求財物,但作此心下口即瘥,萬不失一。受法用前月日,先以清凈井花水沐浴,上下衣服一切鮮凈清齋七日,至其日,先以井花水澡浴漱口,燒香禮五方五帝各五拜訖。正面向東燒香,端立,凈器盛井花水置傍,誦所得禁文各二七遍訖。口十含水仰 五方承取洗手面訖,向東方吸青氣想入口中七吸,次向南方吸赤氣,次向西方吸白氣,次向北方吸黑氣,次吸中央黃氣,皆作七吸十入腹想訖,更禮五方各五拜訖,後作兩月持齋戒作得禁想,不得作一切諸惡行受訖,即成禁法。器物不得用曾經盛酒肉五辛者。

受禁腫法∶古塚北桑樹十陰十內有艾者,五月五日平旦日未出時,從塚北向南步取五十四步,至艾作禹步北鬥七星訖還,閉氣將取艾葉,拭手使汁入手中,七日勿洗手,持齋過七日以外即成禁。

五十四步之中標記使分明一步七尺,登取艾時,面向西方咒,願我此手一切癰腫,一切諸毒,乃至一切病手著即瘥,作法訖還,勿反顧,受時以五月四日作齋標記步數,亦四日使記,先從艾東置魁,因北向為尾,向北五十四步作標記,五日旦從北向南步之作法瞭齋。至十一日

上桑樹,在塚北從地三尺於塚上生者佳,亦於四日在塚東宿,五日旦即作法禹步法,閉氣握固,若治病時作想此手作熱鐵,又想前人病如雪手著病即散。又治病時常在病患生氣上,若病患頭面上有浮腫,不得頓治使盡即傷人,必當留少許明日更治。北去大業六年,瑯邪郡宮縣令梁闊送擅持山善寂道場靈法師所行,神驗不傳。

受禁瘧法∶候燕初來時,以紙一張,濃點筆於紙上,望燕與點燕沒乃止,後若瘧病患來,向雲我患瘧即語我與你治,你但去十陰十押取一點,塞壁孔中即愈。

又法∶正月元日呼牛馬時火下將筆閉氣,多書紙上作鬼字,氣盡乃止。瘧病欲發時,押取一鬼字與吞之即瘥。

受禁腫都禁法∶正月元日東方動時,以凈席一領於寂靜無人之地,以井花水沐浴漱口三遍,手持香炷禮五方五帝君,咒願曰∶弟子某甲今日受天神咒,願救一切眾生苦,四方各禮三拜訖,想取東方青氣入口滿七咽,南方赤氣,西方白氣,北方黑氣,中央黃氣等各七咽訖,向南東方閉氣誦咒各七遍。七日持齋戒咒曰∶天之所圓,地之所方,受天神符可以長生。二十八宿其色亭亭,五色變化與符合並,急急如律令。次咒曰∶無根肉本生無留停,大腫如山小腫如粟,登高山臨海水,旦起生,向暮死。急急如律令。

須紫檀把刀子,以刀把按腫上,其腫疼痛用前禁文,若不疼痛用此禁禁之。然此二禁皆是正禁腫文,凡是惡腫皆用此二文,其大腫日別四五度禁,五日瘥,小者當日瘥。

大總禁法∶咒曰∶朝日不十良,為物所傷,上告天公,下告地皇。地皇夫人,教我禁瘡,仙人持水,玉女持漿,一唾止毒,二唾止瘡,三唾以後,平復如常。天雷馬鳴,瘡亦不驚,天雷地動,瘡亦不恐。皮相連肉相當,不疼不痛不腫不膿,急急如律令。用法以刀子一枚。先吸一口水,捻鹽著口中和水 病上,若小兒驚恐,當 地上二三過,快唾病上,以口附近病上誦禁,每一遍三唾,每七遍,一遍鹽水漱口,三七遍成一禁也。若不瘥,多加遍數,取瘥為限。若百遍不瘥者,此病大重,不可救也,慎勿與治。

禁時氣病法∶頭痛以刀隱痛處,唾禁如前緣,但有患疼痛處,皆用刀背隱而禁之。若金瘡從高墮下,六畜野狼虎毒蛇所傷,手足卒攣 。凡百一切痛苦不如意處,並用此法禁咒之,悉得除愈,不可具載。男十女並得受持。

論曰∶此之雜法,由禁師不能具美大法,所以須受輕法,易者約者,若受大法,此亦不須。

《千金翼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