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統計,在1974年以前的20年中,美國每年平均約有1.2萬人死於火災,即每天因火災死亡32.9人,日本1985年統計,全年因火災死亡的有1741人。我國1971~1980年間,平均每年死於火災4000餘人,平均每天11人。如果加上森林起火、地下礦井發生火災而死亡的人數,恐怕還要上升1倍。
火災造成十人類死亡的直接原因歸納起來有三條:
1.煙霧中毒窒息死亡,這是火災致死的首要原因。因為大火煙霧中含有大量一氧化碳,吸十入後立即與血紅蛋白結合成為碳氧血紅蛋白。當人十體血液中含有10%的碳氧血紅蛋白時,就會發生中毒,占50%時就會窒息死亡。
2.被火燒死。
3.跳樓摔死,多數發生在高樓失火,又缺乏自救知識,被火十逼十得走投無路而跳樓摔死。
【火口脫險五大要點】
1.沉著冷靜:根據火勢實情選擇最佳的自救方案,千萬不要慌亂。
2.防煙堵火:這是非常關鍵的,當火勢尚未蔓延到房間內時,緊閉門窗,堵塞孔隙,防止煙火竄入。若發現門、墻發十熱,說明大火十逼十近,這時千萬不可開窗、開門,可以用浸十濕的棉被等堵封,並不斷澆水,同時用折成8層的濕十毛十巾捂住嘴、鼻,一時找不到濕十毛十巾可以用其他棉織物替代,其除煙率達60%~100%,可濾去10%~40%一氧化碳。1983年,哈爾濱“4·17”大火中,河圖街73號居民大樓絕大部分被燒毀瞭,隻有一戶居民用堵火辦法阻擋瞭烈火入侵,堅持到消防隊把火勢壓下後才得救,創造瞭“火海孤島”的奇跡。
3.設法脫離險境:利用各種地形、設施,選擇各種比較安全的辦法下樓。首先是在正常樓梯下樓,如果沒有起火,或火勢不大,可以裹上一件雨衣(尼龍、塑料禁用)、用水浸十濕的毯子、棉被包裹全身後,快速從樓梯沖下去。如果樓梯脫險已不可能,可利用墻外排水管下滑;或用繩子,順繩而下,二樓、三樓可將棉被、席夢思墊等扔到窗外,然後跳在這些墊子上。跳時,可先爬到窗外,雙手拉住窗臺,再跳,這樣可減少一人加一手臂高度,還可保持頭朝上體十位,減少內臟特別頭顱損傷。
4.顯示求救信號:發生火災,呼叫往往不易被發現,可以用竹竿撐起鮮明衣物,不斷搖晃,紅色最好,黃色、白色也可以,或打手電或不斷向窗外擲不易傷人的衣服等軟物品,或敲擊面盆、鍋、碗等。
5.勿因財物而貽誤逃生良機,一旦發生火災,則應因火制宜,在可能情況下,顧及財物,但危急火勢下,切不可舍命救物。
(傅善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