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卷下·內治雜證法·頭面部

頭面部

●睛明骨,即目窠四圍目眶骨也。

●其上曰眉棱骨,其下曰□骨,□骨下接上牙十床十。

●打仆損傷,血流滿面者,敷刀瘡藥。

●掀痛瘀血者,敷混元膏。

●如骨損者,內服八厘散。

●忌生冷發物。偶食豬頭肉者,必發,至一月後始愈。

●凡眼胞傷損,而瞳神不碎者,可治。

按、方劑:●刀瘡藥治一切金刃所傷,敷之止血、收口、定痛、護風。

上白石膏(□)一斤 凈板松香(水提過)一斤 珍珠(豆腐煮過)五錢上三味,共研細末,和為一處,磁罐收貯備用。

●混元膏、八厘散:俱見顛頂傷傷損腰痛、脊痛之證,或因墜墮,或因打撲,瘀血留於太十陽十經中所致,宜地龍散治之。

按、方劑:地龍散

地龍 官桂 蘇木各九分 麻黃七分 黃柏 當歸尾各二錢五分 桃仁九個 甘草三錢五分

以上水煎,食前服。

《醫宗金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