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卷下·刺灸心法要訣·天幹十二經表裡歌

天幹十二經表裡歌

甲膽乙肝丙小腸,丁心戊胃己脾鄉,庚屬大腸辛屬肺,壬屬膀十胱癸腎臟,三焦十陽十腑須歸丙,包絡從十陰十丁火旁,十陽十幹為表十陰十幹裡,臟腑表裡配十陰十陽十。

按:

舊雲:三焦亦向壬中寄,包絡同歸八癸方。

夫三焦為決瀆之官,猶可言壬,而包絡附於心主,烏可雲癸?

況二臟表裡,皆相火也,故改正之。

【註】●甲、丙、戊、庚、壬十陽十幹也,乙、丁、己、辛、癸十陰十幹也。

●十陽十幹為表為腑,十陰十幹為裡為臟,故曰:臟腑表裡配十陰十陽十也。

《醫宗金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