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補名醫方論·四物湯

四物湯

治一切血虛,血熱,血燥諸證。

當歸 熟地各三錢 川芎一錢五分 白芍(酒沙)二錢,右四味,水煎服。

【集註】張璐曰:四物為十陰十血受病之專劑,非調補真十陰十之的方。方書咸謂四物補十陰十,遂以治十陰十虛發十熱,火炎失血等證,蒙害至今。又專事女科者,咸以此湯隨證漫加風,食,痰,氣等藥,紛然雜出;其最可恨者,不辨熱之虛實,率加知母,黃柏,令人久服,而庸工利其有劫病之能,咸樂用之。殊不知四君子氣藥,治上下失血過多,一切血藥置而不用。獨推獨參湯,童便以固其脫者,以有形之血,不能速生,無形之氣,所當急固也。昔人有言,見血休治血,必先調其氣。又雲:四物湯不得補氣藥,不能成十陽十生十陰十長之功。誠哉言也!然此湯傷寒火邪解後,餘熱留於血分,至夜微熱不除,或合柴十胡十,或加桂枝,十靡十不應手輒效,不可沒其功也。

柯琴曰:經雲:心生血,肝藏血。故凡生血者,則究之於心;調血者,當求之於肝也。是方乃肝經調血之專劑,非心經生血之主方也。當歸甘十溫十和血,川芎辛十溫十活血,芍藥酸寒斂血,地黃甘平補血。四物具生長收藏之用,故能使營氣安行經隧也。若血虛加參耆,血結加桃仁,紅花,血閉加大黃,芒硝,血寒加桂,附,血熱加芩,連;欲行血去芍,欲止血去芎,隨所利而行之,則又不必拘於四矣。若婦人數脫其血,故用以調十經種子。如遇血崩,血暈等證,四物不能驟補,而反助其滑脫,則又當補氣生血,助十陽十生十陰十長之理。蓋此方能補有形之血於平時,不能生無形之血於倉猝,能調十陰十中之血,而不能培真十陰十之本,為血分立法,不專為女科套劑也。王好古治婦女,不論內傷,外感,胎前,產後,隨證加二味於四物中,名曰六十合,未免任意牽強。

《醫宗金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