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正仲景全書金匱要略註·瘡癰腸癰浸淫病脈證並治第十八

諸浮數脈,應當發十熱,而反灑淅惡寒,若有痛處,當發其癰。

【註】

諸浮數脈,謂寸、關、尺六脈俱浮數也。浮脈主表,數脈主熱,若是表邪,則當發十熱而灑淅惡寒也。今非表邪,應當發十熱,不當惡寒,若有痛處,乃當發癰之診,非表邪之診也。

【集註】

周揚俊曰:病之將發,脈必兆之。夫浮數十陽十也,熱也,浮數兼見,為十陽十中之十陽十,是其熱必盡顯於外矣。而反灑淅惡寒,證不相應,何哉?必其氣血凝滯,榮衛不和,如經所謂榮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十陽十氣有餘,榮氣不行,乃發為癰是也,況其身已有痛處乎。夫脈之見者十陽十也,其將發而痛者亦屬十陽十,故曰:當發其癰。

師曰:諸癰腫,欲知有膿無膿,以手掩腫上,熱者為有膿,不熱者為無膿。

【註】

諸癰腫者,謂諸十陰十陽十癰腫也。不論十陰十陽十,凡諸癰腫,欲知有膿無膿,當以手掩之腫上,熱則能腐化成膿。故熱者為有膿,不熱者為無膿也。

【集註】

周揚俊曰:師之所以教人,知癰已成欲其潰,未成托之起也。

腸癰之為病,其身甲錯,腹皮急,按之濡如腫狀,腹無積聚,身無熱,脈數,此為腸內有癰膿,薏苡附子敗醬散主之。

【註】

癰生於內,則氣血為癰所奪,不能外營肌膚,故枯皺如甲錯也。腹皮急似腫脹,但按之軟,詢之腹無積聚,審之身無表熱,診之脈數,非有外證也。此為腸內有癰膿也,主之薏苡附子敗醬散,流通腸胃,消癰腫也。

薏苡附子敗醬散方

薏苡仁十分附子二分敗醬(一名苦菜)五分

右三味,杵為末,取方寸匕,以水二升,煎減半,頓服,小盒飯下。

【集註】

徐彬曰:薏苡寒能除熱,兼下氣勝濕,利腸胃,破毒腫;敗醬善排膿破血利,結熱毒氣,故以為臣;附子導熱行結,故為反佐。

腸癰者,少腹腫痞,按之即痛,如淋,小十便自調,時時發十熱,自汗出,復惡寒。其脈遲緊者,膿未成,可下之,當有血;脈洪數者,膿已成,不可下也,大黃牡丹湯主之。

【註】

此承上條,詳發其證,以明其治也。腸癰者,其證則少腹腫硬,按之即痛,可知癰在內也;溺時如淋,尿色自調,可知腫礙之也。時時發十熱,汗出惡寒,似有表病,而實非表病也。其脈遲緊,則十陰十盛血未化,其膿未成,可下之,大盒飯有血也。若其脈洪數,則十陽十盛血已腐,其膿已成,不可下也。下之以大黃牡丹湯,消瘀瀉熱也。

大黃牡丹湯方

大黃四兩牡丹一兩桃仁五十個芒硝三合瓜子半升

右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芒硝再煎沸,頓服之。有膿當下,如無膿當下血。

【集解】

李□曰:大黃、芒硝泄熱,桃仁行瘀,丹皮逐血痹,去血分中伏火,瓜子主潰膿血。

問曰:寸口脈微而澀,法當亡血,若汗出,設不汗者雲何?答曰:若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

【註】

脈微氣奪也,脈澀血奪也,故曰:法當亡血汗出也。設無亡血汗出等病,則必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

【集註】

李□曰:汗出亡十陽十,則脈微;亡血傷十陰十,則脈澀。微與澀皆十陰十脈也,設不汗而瘡瘍全瘡,雖不亡十陽十而亡血,故亦見微澀之脈也,總是榮衛虛衰之故。

病金瘡,王不留行散主之。

【註】

此承上條以明其治也。金瘡,謂刀斧所傷之瘡也。亡血過多,經絡血虛,風寒易得幹之,故用王不留行散,一以止血出,一以防外邪也。小瘡粉之,即外敷也。

王不留行散方

王不留行(八月八日采)十分蒴?y細葉(七月七日采)十分桑東南根(白皮,三月三日采)十分甘草十八分川椒(除目,及閉口,去汗)三分黃芩二分幹薑二分芍藥二分厚樸二分

右九味,桑根皮以上三味,燒灰存十性十,勿令灰過,各別杵篩,合治之為散,服方寸匕。小瘡即粉之,大瘡但服之,產後亦可服。如風寒,桑東根勿取之,前三物皆十陰十幹百日。

【集解】

徐彬曰:此乃概治金瘡方也。蓋王不留行,十性十苦平,能通利血脈,故反能止金瘡血、逐痛;蒴?y亦通利氣血,尤善開痹,周身肌肉肺主之;桑根白皮最利肺氣,東南根向十陽十,生氣尤全,以復肌肉之主氣,故以此三物,甚多為君。甘草解毒和榮,尤多為臣。椒、薑以養其胸中之十陽十,厚樸以疏其內結之氣,芩、芍以清其十陰十分之熱為佐。若有風寒,此屬經絡客邪,桑皮止利肺氣,不能逐外邪,故勿取。

浸十婬十瘡,從口流向四肢者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

【註】

浸十婬十瘡者,浸謂浸浸,十婬十謂不已,謂此瘡浸十婬十留連不已也。從口流向四肢者輕,以從內走外也,故曰可治;從四肢流走入口者重,以從外走內也,故曰不可治。浸十婬十者,猶今之癩癘之類。

浸十婬十瘡,黃連粉主之。

【按】

此承上條以明其治,黃連粉方脫簡。

【集解】

尤怡曰:黃連粉方未見大意,以此為濕十熱浸十婬十之病,故取黃連一味為粉粉之,苦以燥濕,寒以除熱也。

《醫宗金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