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以鎮靜安神為其主要功效的藥物,稱為安神藥。安神藥分為兩類:屬不質重的礦石藥及介類藥,取重則能鎮,重可去怯的作用,為重鎮安神藥,多用於實癥;屬於植物藥而取其養心滋肝的作用,為養心安神藥,適用於虛癥。本章所介紹的藥物適用於陽氣躁動,心悸,失眠,驚癇,狂妄,煩燥易怒等癥。如因邪熱熾盛,須合清降火藥;肝陽上越,須配平肝潛陽藥;對於心血或肝陰不足,須配滋陰補血藥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