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祛寒藥適應病癥不同,具有祛寒回陽、溫肺化飲、溫中散寒以及暖肝止痛等功能,須根據辨證選擇相適應的藥物進行治療。二、本類藥物可用於真寒假熱之癥;對真熱假寒病癥不可應用。若是真寒假熱,服祛寒藥後出現嘔吐現象,是為格拒之象,可采用冷服之法。三、祛寒藥藥性溫燥,容易耗損陰液,故陰虛火旺、陰液虧少者慎用;個別藥物孕婦亦虛忌用。四、祛寒藥中的某些藥物,如附子、肉桂等,再應用時必須註意用量、用法以及註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