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中草藥的應用 三 服用法

服用法,就是中草藥的內服和外用方法。

外用的,一般用於外科、傷科、針灸科、以及眼耳口腔等疾病,應用方法很多,如灸法、敷藥法、洗浴法、吹喉法、點眼法、溫燙法、坐藥法等。內服法,有湯、丸、散、膏、露、酒等,適應范圍較廣。由於內服法的“湯”劑,在臨床應用上最為廣泛,而且它的服用法對於藥物的功效、病情的需要都有著重要的關系,所以這一節著重介紹“湯”劑的服用法。

“湯”劑的服用法,又可分為煎藥法和服藥法,前者是在將藥物煎煮成湯藥的過程中應該註意的事項,後者是在服藥時必須註意的方面。

(一)煎藥法:首先關於用水問題,以清凈而無雜質的河水、井水以及自來水為宜。入煎以前最好先用冷水將藥物淹設並略高一些,浸泡半小時後再煎。

其次關於火候問題,需要根據藥物性質而定。如氣味芳香、容易揮發的花葉類藥物,一般須武火急煎,煮一、二沸,即可服用,否則煎煮過久,可能喪失藥效;如滋膩質重,不易出汁的根或根莖一類藥物,一般須文火久煎,否則沒有煮透,浪費藥材。

關於煎藥時間,一般藥物煎煮15~20分鐘左右。但是對於一些礦石貝殼類藥物,如石膏、珍珠母、生牡蠣等不易出汁的,就需要先用水煎15~20分鐘,然後再加其它藥物同煎,處方時要註明“先煎”或“先入”。另外,還有一些含揮發油的芳香藥物,如砂仁、豆蔻等久煎容易喪失藥效的,就應該在其它藥物將要煎好時,再放入煎一、二沸,處方時要註明“後下”或“後入”。

其它方面,有些粉末或小粒的種子類藥物,應該“包煎”,即用佈包起來煎煮,以免燒焦或使藥汁混濁;有些藥物需要“另煎”或“另烊”,如人參、阿膠等,再沖入煎好的藥汁中飲服;有些藥物不必煎煮,如芒硝等,隻要將藥汁沖入溶化後即可服用。

(二)服藥法:首先關於服藥量問題,一般每天一劑;病情嚴重的,如急性病發高熱等,可以考慮每天服二劑;至於慢性疾病,也可一劑分二天服用,或隔一天服一劑。每劑藥物一般煎二次,有些補藥也可以煎三次。每次煎成藥汁250~300毫升,可以分頭煎、二煎分服,也可將二次煎的藥汁混合後分2~3次服用。

其次,關於服藥時間問題,一般每天服藥二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或下午一次、臨睡前一次,在吃飯後2小時左右服用較好。但也有認為病在上焦的適宜於飯後服,病在下焦的適宜於飯前服。至於驅蟲藥最好在清晨空腹時服用,治療急性病癥就隨時可服,不要拘泥規定時間。

關於服藥冷熱問題,一般應該在藥液溫而不涼的時候飲服。但對於寒性病癥則需要熱服,對於熱性病癥則需要冷服;真熱假寒的病癥,用寒性藥物而宜於溫服,真寒假熱的病癥用溫熱藥而宜於冷服。

所有這些,都必須根據病情靈活處理。

【文獻摘錄】

《本經》:「病在胸隔已上者,先食後服藥;病在心腹已下者,先服藥而後食;病在四肢血脈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飽滿而在夜。」

《本草綱目》:「若發汗藥,必用緊火熱服;攻下藥亦用緊火煎熟,下硝黃再煎,溫服;補中藥,宜慢火溫服。....」

《中藥學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