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三烈集·痘疹詮\痘瘡(上)·結靨三朝辯吉兇(十九)

結靨三朝辯吉兇(十九)

痘至十日之外,血化毒解,膿必漸幹,如蒼蠟色,或如葡萄色,從口鼻兩旁面部收起,以至胸腹而下,然後額上與腳背一齊結靨而落,別無內證,飲食二便如常,或從手足心、手指尖或十陰十上先收者,俱吉候也。

痘既蒼蠟收靨而身有微熱者,乃燒瘢之證,但飲食如常,供不必治。

痘當靨時,遍身臭爛,目無神氣者決死。

當靨之時,遍身發十癢。搔破無膿,皮卷如豆殼而幹者死。

當靨之時,無膿而氣急聲啞,或手足顫掉,或寒戰切牙,或腹脹痰響,或足冷過膝,或小十便少而大便頻者,皆死。

當靨時,兩臉幹硬,按之如石者死。

痘至收靨,飲食不進,口中常如食物動而不止者決死。

面部胸腹未靨而腳先靨者危,十陰十勝十陽十也。

遍身俱靨,內遺數粒獨不靨者,尚能殺人,如蛇之退皮,中有一節被傷,不能全退者終死。

其有靨至項下或至胸住定,而服藥不效者亦死。

痘瘡未該靨而卒然焦紫者死。

痘當靨時,遍身未見膿成,而口十唇上下痘先黃熟者,毒瓦斯內攻於脾也,兇。

痘瘡有膿結靨者則為吉證,若無膿收靨,則立見其危。

痘未收靨,而口十唇腐爛及口白到舌者危。

收靨時,前後有紅紫泡者不治。

《景嶽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