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氣就是風、熱(暑)、火、濕、燥、寒的簡稱。這六種氣候變化要素,也就是在天的十陰十陽十之氣。故曰:“寒暑燥濕風火,天之十陰十陽十也,三十陰十三十陽十上奉之”(《素問·天元紀大論》)。三十陰十三十陽十是十陰十陽十之氣多少的不同稱謂。“十陰十陽十之氣各有多少,故曰三十陰十三十陽十也”(《素問·天元紀大論》)。三十陰十為厥十陰十、少十陰十、太十陰十;三十陽十為少十陽十、十陽十明、太十陽十。六氣中熱(暑)與火同氣,故在運氣學說中不言風、熱(暑)、火、濕、燥、寒,而稱風、寒、濕、燥、君火、相火等六氣。六氣是氣候變化的本元,三十陰十三十陽十是六氣的標象。標本相合,就是風化厥十陰十,熱化少十陰十(君火),濕化太十陰十,火化少十陽十(相火),燥化十陽十明,寒化太十陽十。故曰:“厥十陰十之上,風氣主之;少十陰十之上,熱氣主之;太十陰十之上,濕氣主之;少十陽十之上,相火主之;十陽十明之上,燥氣主之;太十陽十之上,寒氣主之。所謂本也,是謂六元”(《素問·天元紀大論》)。六氣,時至而至,便是天地間的六元正氣,如非其時而至,就成為邪氣瞭。所以說:“五氣更立,各有所先,非其位則邪,當其位則正”(《素問,五運行大論》)。
六氣以三十陰十三十陽十為主,結合地支,用以說明和推算每年氣候的一般變化和特殊變化。每年的六氣,一般分為主氣、客氣、客主加臨三種情況。主氣用以述其常,客氣用以測其變。主氣和客氣相合,稱為客主加臨,可以用來進一步分析氣候的復雜變化。
(一)十二支化氣
十二支配六氣是:“子午之上,少十陰十主之;醜未之上,太十陰十主之;寅申之上,少十陽十主之;卯酉之上,十陽十明主之;辰戌之上,太十陽十主之;巳亥之上,厥十陰十主之”(《素問·五運行大論》)。即逢子午年為少十陰十君火之氣所主,逢醜未年為太十陰十濕土之氣所主,逢寅申年為少十陽十相火之氣所主,逢卯酉年為十陽十明燥金之氣所主,逢辰戌年為太十陽十寒水之氣所主,逢巳亥年為厥十陰十風木之氣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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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支 │ 子午 │ 醜未 │ 寅申 │ 卯酉 │ 辰戌 │ 巳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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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陰十三十陽十 │ 少十陰十 │ 太十陰十 │ 少十陽十 │ 十陽十明 │ 太十陽十 │ 厥十陰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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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氣 │ 君火 │ 濕土 │ 相火 │ 燥金 │ 寒水 │ 風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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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支之所以這樣配六氣,是因為三十陰十三十陽十六氣有正化和對化之不同。正化、對化之說出自王冰的{玄珠密語》。所謂正化就是指生六氣本氣的一方。所謂對化就是指其對面受作用或相互影響的一方。換言之,“本位”是正化,與“本位”相對的就是對化。十二地支中的寅卯辰位於東方,巳未午在南方,申酉戌在西方,亥子醜在北方。午與子均為少十陰十君火,但午為南方火位,所以說午為君火的正化。子為北方的水位,雖然不是火位,但在南方午主君火的時候,則北方的子便與午相對,也成瞭君火之主,所以說子是君火的對化。未與醜均為太十陰十濕土,但未在西南方,未為六月月建,六月為長夏,土旺於長夏,所以說未為太十陰十濕土的正化。醜位東北方,在西南方未主太十陰十濕土的時候,則東北方的醜便與未相對,也成瞭太十陰十濕土之主,因此醜為太十陰十濕土的對化。寅與申均為少十陽十相火,火雖得南方的午位,但午已取君火之位,寅位東方,東方屬木,木能生火,火生於寅,所以寅為少十陽十相火的正化。申與寅相對,故申為少十陽十相火的對化。酉與卯均為十陽十明燥金,但酉位正西方,西方屬金,所以酉為十陽十明燥金的正化。卯與酉相對,故卯為十陽十明燥金的對化。戌與辰均為太十陽十寒水,但戌位西北方,西方屬金,北方屬水,因金能生水,為水之母,所以戌為太十陽十寒水的正化。辰與戌相對,故辰為太十陽十寒水的對化。亥與巳均為厥十陰十風木,但亥位北方,北方屬水,水能生木,為木之母,所以亥為厥十陰十風木的正化。巳與亥相對,故巳為厥十陰十風木的對化。
這種六氣正化對化之說為王冰所首倡,並為後世劉十溫十舒、李梃、張景嶽等醫傢所從。其中劉十溫十舒對此有十精十辟的論述,謂:“六氣分上下左右而行天令,十二支分節令時日而司地化。上下相召,而寒、暑(熱)、燥、濕、風、火與四時之氣不同者,蓋相臨不一而使然也。六氣司於十二支者,有正對之化也。然厥十陰十所以司於巳亥者,何也?渭厥十陰十木也,木生於亥,故正化於亥,對化於巳也。雖有卯為正木之分,乃十陽十明金對化也,所以從生而順於巳也。少十陰十所以司於子午者,何也?謂少十陰十為君火尊位,所以正得南方離位,故正化於午,對化於子也。太十陰十所以司於醜未者,何也?謂太十陰十為土,土屬中宮,寄於坤位西南,居未分也,故正化於未,對化於醜也。少十陽十所以司於寅申者,何也?謂少十陽十相火,位卑於君火也,雖有午位,君火居之,火生於寅,故正化於寅,對化於申也。十陽十明所以司於卯酉者,何也?謂十陽十明為金,酉為西方,西方屬金,故正化於酉,對化於卯也。太十陽十所以司辰戌者,何也?謂太十陽十為水,雖有子位,以居君火對化,水乃伏土中,即六戌天門戌是也,六己地戶辰是也。故水雖土用,正化於戌,對化於辰也。……此天之十陰十陽十合地氣十二支,動而不息者也”(《運氣論奧諺解》)。
六氣以三十陰十三十陽十為主,結合地支,用以說明和推算每年氣候的一般變化和特殊變化。每;年的六氣,一般分為主氣和客氣兩種,主氣用以述常,客氣用以測變:客氣和主氣相合,稱為客主加臨,可以用來進一步分析氣候的復雜變化。
(二)主氣
主氣,即主時之六氣,用以說明一年中氣候變化的正常規律。因六氣主時固定不變,年年如此,所以叫做主氣。主氣分為風木、君火、相火、濕土、燥金、寒水六氣。
1.主氣的推算方法
主氣主時,分為六步,二十四節氣分屬於六步之中。六氣六步主時的次序是與五行相生的順序相一致的。即初之氣為厥十陰十風木,二之氣為少十陰十君火,三之氣為少十陽十相火,四之氣為太十陰十濕土,五之氣為十陽十明燥金,終之氣為太十陽十寒水。其六步推移順序可概括為“厥少少,太十陽十太”六字。主氣推算規律與主運基本相同,但主氣中火分為二,君火屬少十陰十,相火屬少十陽十,這是因為氣有六而運隻有五之故。
主氣的推算方法是:把一年二十四節氣(即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分屬於六氣六步之中。從每年大寒日開始計算,十五天多一點為一個節氣,四個節氣為一步,每一步為六十日又八十七刻半,始於厥十陰十風木,終於太十陽十寒水,六步為一年。厥十陰十風木為初之氣,主由大寒後至春分前;相當於十二月中到二月中。少十陰十君火為二之氣,主由春分後至小滿前,相當於二月中到四月中。少十陽十相火為三之氣,主由小滿後至大暑前,相當於四月中到六月中。太十陰十濕土為四之氣,主由大暑後至秋分前,相當於六月中到八月中。十陽十明燥金為五之氣,主由秋分後至小雪前,相當於八月中到十月中。
太十陽十寒水為終之氣,主由小雪後至大寒前,相當於十月中到十二月中。一年的主氣,至此而一周。凡此六氣之氣,計三百六十五日又二十五刻,一歲周遍,年年無異。故日:“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復行一步,土氣治之;復行一步,金氣治之;復行一步,水氣治之;復行一步,木氣治之;復行一步,君火治之”(《素問·六微旨大論》)。“日出謂之顯明”(《素問,六微旨大論》王冰註)。在此,顯明是指正東方卯位,自東而南迤,即為右行。
2.主氣的氣候常規
用主氣說明一年之中氣候的正常變化,與四時、主運的意義相同,但六氣推步則更為細致。如四季氣候一般是春十溫十、夏熱、長夏濕、秋涼、冬寒。而六氣的風、暑、濕、火、燥、寒,分屬於六步,則更較具體。
(三)客氣
客氣是各年氣候上的異常變化:因其年年有轉移,與主氣之固定者不同,亦猶“客”之往來無常,故稱客氣。
客氣也分為六步,即司天之氣,在泉之氣,左右四間氣。推算客氣必須瞭解三十陰十三十陽十和司天在泉四間氣的含義。
1.三十陰十三十陽十
客氣推移是以十陰十陽十氣之多少為先後次序的。即厥十陰十(一十陰十)—)少十陰十(二十陰十)一太十陰十(三十陰十)一少十陽十(一十陽十)呻十陽十明(二十陽十)—)太十陽十(三十陽十)。按著三十陰十三十陽十順序再配以十二地支、六氣和五行,來推算客氣。推算各年的司令客氣(司天之氣),是以值年地支為基礎的,“子午之歲,上見少十陰十;醜未之歲,上見太十陰十;寅申之歲,上見少十陽十;卯酉之歲,上見十陽十明;辰戌之歲,上見太十陽十;巳亥之歲,上見厥十陰十”(《素問·天元紀大論》。可見,每年的年支,凡逢子和午,不論天幹是什麼,客氣均屬少十陰十司天,醜和未年屬太十陰十司天,其餘類推。相配以後是子午少十陰十君火,醜未太十陰十濕土,寅申少十陽十相火,卯酉十陽十明燥金,辰戌太十陽十寒水,巳亥厥十陰十風木。依此次序逐年推移,六氣六年一循環,地支十二年一循環,周而復始,六十年中地支輪用五周,六氣循環十周。總之,客氣六步的次第,是以十陰十陽十為序,三十陰十在前,三十陽十在後。
其推移順序是:一十陰十厥十陰十風木,二十陰十少十陰十君火,三十陰十太十陰十濕土;一十陽十少十陽十相火,二十陽十陽十明燥金,三十陽十太十陽十寒水。可以概括為“厥少太,少十陽十太”六個字。
2.司天在泉,左右間氣司天在泉是值年客氣在這一年中主事的統稱。主管每年上半年的客氣稱為司天之氣,主管每年下半年的客氣為在泉之氣。
左右間氣,就是在司天之氣和在泉之氣左右的氣。六氣分作六步來推移,司天之氣占一步,司天之氣的左邊一步是司天左間,司天之氣右邊一步是司天右間;在泉之氣占一步,在泉之氣的左邊一步是在泉左間,在泉之氣的右邊一步是在泉右間。司天之氣的左間右間和在泉之氣的左間右間加在一起,就是四間氣。司天在泉加上左右間氣,共為六氣,是客氣六步運動的方式。值年客氣逐年推移,因此,司天在泉四間氣也每年不同。
司天在泉左右間的推算方法:根據前述地支配三十陰十三十陽十的規律進行推算。即凡逢子逢午之年就是少十陰十君火司天,凡逢醜逢未之年就是太十陰十濕土司天,凡逢寅逢申之年就是少十陽十相火司天,凡逢卯逢酉之年就是十陽十明燥金司天,凡逢辰逢戌之年就是太十陽十寒水司天,凡逢巳逢亥之年就是厥十陰十風木司天。在六步中,每年司天之氣總是在六步中的第三步上,即固定在主氣的三之氣上:司天之氣確定瞭,在泉之氣以及左右間也就知道瞭。因為司天之氣的對面就是在泉之氣,而司天和在泉的左右方,便是司天的左間右間和在泉的左間右間。如此每年有一次轉換,六年中就有六個不同的司天在泉之氣。
表10-7年支和司天在泉規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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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支 │ 司天 │ 在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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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午 │ 少十陰十君火 │ 十陽十明燥金 │
│ 醜未 │ 太十陰十濕土 │ 太十陽十寒水 │
│ 寅申 │ 少十陽十相火 │ 厥十陰十風木 │
│ 卯酉 │ 十陽十明燥金 │ 少十陰十君火 │
│ 辰戌 │ 太十陽十寒水 │ 太十陰十濕土 │
│ 巳亥 │ 厥十陰十風木 │ 少十陽十相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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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天之氣和在泉之氣,總是十陰十陽十相對上下相十十交十十的。其規律是:如十陽十司天則十陰十在泉,十陰十司天則十陽十在泉。其中少十陰十與十陽十明、太十陰十與太十陽十、厥十陰十與少十陽十,又是相合而輪轉的。如一十陰十(厥十陰十)司天,必定是一十陽十(少十陽十)在泉;二十陰十(少十陰十)司天,必定是二十陽十(十陽十明)在泉;三十陰十(太十陰十)司天,必定是三十陽十(太十陽十)在泉。一十陽十(少十陽十)司天,便是一十陰十(厥十陰十)在泉;二十陽十(十陽十明)司天,便是二十陰十(少十陰十)在泉;三十陽十(太十陽十)司天,便是三十陰十(太十陰十)在泉。司天在泉之氣確定瞭,左右四間氣自然也就確定瞭。如,以戊戌年為例,戌為太十陽十寒水司天,太十陽十是三十陽十。因此,本年在泉之氣便是三十陰十(太十陰十),即太十陰十濕土在泉。司天太十陽十的左間是厥十陰十,右間是十陽十明;在泉太十陰十的左間是少十陽十,右間是少十陰十。其餘各年依此類推。故曰:“厥十陰十在上,則少十陽十在下,左十陽十明,右太十陰十;少十陰十在上,則十陽十明在下,左太十陽十,右少十陽十;太十陰十在上,則太十陽十在下,左厥十陰十,右十陽十明;少十陽十在上,則厥十陰十在下,左少十陰十,右太十陽十;十陽十明在上,則少十陰十在下,左太十陰十,右厥十陰十;太十陽十在上,則太十陰十在下,左少十陽十,右少十陰十,所謂面南而命其位,言其見也”(《素問·五運行大論》)。
總之,司天之氣既定,則在泉之氣及左右間氣亦隨之而定。四間氣是隨著司天在泉之氣的轉移而轉移的,並包含十著十陰十陽十升降之理。即十陽十升則十陰十降,十陰十升則十陽十降。司天之氣在上,不斷地右轉,自上而右,以降於地;在泉之氣在下,不斷地左轉,自下而左,以升於天。如辰戌年太十陽十司天,太十陰十在泉,轉太十陽十於上方,則太十陰十必在下方。巳亥年厥十陰十司天,少十陽十在泉,轉厥十陰十於上方,則少十陽十必在下方。由太十陽十司天轉移為厥十陰十司天,則原來在泉右間少十陰十升到司天左間,而原來司天的右間十陽十明則下降到在泉左間,這就成為十陰十升十陽十降。餘可類推。六氣互為司天,互為在泉,互為間氣,按十二支順序迭為遷轉,所謂“上下有位,左右有紀”《素問·六微旨大論》,“上者右行,下者左行,左右周天,餘而復會也”(《素問·五運行大論》)。
3.客氣的氣化規律
客氣氣化,就是指氣候變化。司天、在泉、左右四間氣既定,則風、熱、火、濕、燥、寒六氣之化便隨之而定。“厥十陰十司天,其化以風;少十陰十司天,其化以熱;太十陰十司天,其化以濕;少十陽十司天,其化以火;十陽十明司天,其化以燥;太十陽十司天,其化以寒”(《素問·至真要大論》)。這是客氣司天的氣化規律。由於各年三十陰十三十陽十司天不同,因而化生。瞭各種不同的氣候,在泉之氣和四步間氣的氣化規律與司天之氣是一致,戶的。故曰:“地化奈何?……司天同候,間氣皆然”(《素問·至真要大論》)。
雖然司天在泉和左右間的氣化規律是一致的,但這六步所主氣化在時間上有所不同。司天在泉主管一年(一歲)的氣化,而一間氣隻管六十日又八十七刻半(一步)的氣化。故曰:“主歲者紀歲,間氣者紀步也”(《素問·至真要大論》)。司天和在泉雖各主半年氣化,但司天通主上半年,在泉通主下半年。故曰:“歲半之前,天氣主之,歲半之後,地氣主之”(《素問·六元正紀大論》),“初氣終三氣,天氣主之,勝之常也,四氣盡終氣,地氣主之,復之常也”(《素問·至真要大論》)。
4.客氣的異常變化
上述客氣的氣化規律是客氣司天的一般規律,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出現異常的變化。客氣司天氣化的異常變化有如下兩種:
(1)客氣的勝復:勝是主動的,作強勝解;復是被動的,作報復解。“勝復之氣”即上半年有超常勝氣,下半年隨之而發生相反的復氣。如上半年熱氣偏勝,則下半年寒氣來復等。
勝復之氣在時序上具有一定的規律:初氣到三氣是上半年司天之氣主政,發生瞭超常的氣候叫勝氣;四氣到終氣為下半年在泉之氣主政,發生與上半年相反的氣候叫復氣。
勝復之氣每年的有無,沒有一定的規律,有勝氣,才有復氣,如無勝氣,則無復氣。若有勝氣而無復氣,便要產生災害。
復後又勝,並不等於循環不變,因勝氣非隻一種,它是隨氣候變化的具體情況而定的。正如《內經》所說:“勝復之動,時有常乎?氣有必乎?……時有常位,而氣無必也……初氣終三氣,天氣主之,勝之常也;四氣盡終氣,地氣主之,復之常也。有勝則復,無勝則否……勝至則復,無常數也,衰乃止耳;復已而勝,不復則害,此傷也”(《素問·至真要大論》)。
(2)客氣的不遷正、不退位:客氣的司天在泉左右間氣六年一循環,年年有轉移,這是客氣的一般規律。但亦有氣候反常,不按一定規律轉移的,即所謂“不遷正”,“不退位”,“升之不前”,“降之不下”(《素問·刺法論》)的問題。
所謂“不遷正”,就是應該轉到的值年司天之氣而沒有轉到,即應值司天之氣不足,不能按時主值,也可以說是歲氣司天或在泉的“至而不至”。所謂“不退位”,就是應該轉位的司天之氣仍然停留,即舊的司天之氣太過,應讓位而仍然在原位的意思,也可以說是歲氣司天或在泉的“至而不去”。如去年是己亥年,己亥厥十陰十風木司天。今年應是庚子年,庚子少十陰十君火司天。若己亥年風木之氣有餘,復作佈政,留而不去。到瞭庚子年,在氣候變化及其他方面,仍然表現出去年己亥年所有的風木之氣的特點,對己亥年的厥十陰十風木司天而言,這就是“不退位”。由於己亥年蹶十陰十風木司天之氣“不退位”,必然使庚子年少十陰十君火司天之氣不能應時而至,對庚子年的少十陰十君火司天而言,這就是“不遷正”。司天在泉之氣“不退位”,“不遷正”,也必然影響左右間氣的升降,使其應升不升,應降不降,即“升之不前”,“降之不下”,導致整個客氣的規律失常。
(四)客主加臨
所謂客主加臨,就是將每年輪轉的客氣,加在固定的主氣之上。換句話說,就是把主氣和客氣結合起來加以比較分析和推算,借以瞭解氣候的常和變,即“以客加主,而推其變”(《普濟方·五運六氣圖》)之意。
1.客主加臨的推算方法
把值年司天的客氣與主氣的三之氣相加。主氣的初之氣為厥十陰十風木,二之氣為少十陰十君火,三之氣為少十陽十相火,四之氣為太十陰十濕土,五之氣為十陽十明燥金,終之氣為太十陽十寒水。值年司天客氣固定地加臨於主氣三氣之上,實際上就是固定地加臨於少十陽十相火之上,相加之後,主氣六步年年固定不變,而客氣六步則每年按次推移,六年一循環。
如:子午年少十陰十君火司天。十陽十明燥金在泉:初氣的主氣為厥十陰十風木,客氣則為太十陽十寒水:二氣的主氣為少十陰十君火,客氣則為噘十陰十風木。三氣的主氣為少十陽十相火,客氣則為少十陰十君火,四氣的主氣為太十陰十濕土,客氣亦為太十陰十濕土。五氣的主氣為十陽十明燥金,客氣則為少十陽十描火:六氣的主氣為太十陽十寒水,客氣則為十陽十明燥金,其他醜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諸年,亦可按此相加,其客主之氣,便秩然可見。
2.主客相得與順逆
客氣主氣六步分別加臨以後,還要觀察客主之氣是否相得。“氣相得則和,不相得則病”(《素問·五運行大論》)?根據五行生克原理,如客主之氣相生,或客主同氣,或客氣克主氣為相得。若主氣克客氣則為不相得:故曰:“主勝逆,客勝從”(《素問,至真要大論爭》。除瞭相得與不相得之外,又有順逆之別。客氣生主氣者為順。如客氣是少十陰十君火,而主氣是少十陽十相火者為順,反之為逆。故曰:“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素問·六微旨大論》)。
總之,主客的順逆總以客氣為主,客氣勝過主氣為順,如客克主、客生主、君位臣三者為順。相反,如主氣勝過客氣為逆,如主克客、主生客、臣位君三者為逆。此外,還有“同氣”,如客氣少十陽十相火,加在主氣少十陽十相火之上,或厥十陰十風木加在厥十陰十風木之上等,既無生克之分,又無君臣之異,兩者十性十質相同,即稱為同氣,仍為相得之例。
3.主客順逆與氣候變化的關系
一般說來,“順”代表本步(四個節氣)所主氣候異常而變化不太大。對人十體來說,發病輕而緩。”逆”則代表本步所主氣候異常而變化較大,對人十體來說,發病重而急、“同氣”則代表氣候和平,對人十體來說,多不為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