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4、納寵

為子嗣者,以子孫為用神,與前占子嗣同斷,否則專看財爻,與占婚同斷。

[乾按] 此占專看財爻。財爻旺相得地合世,皆有益於我,反之不吉。配仆亦於妻財爻同看者,皆因仆同妻財,為我所用也。

《增刪卜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