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萬歷年間,歷城縣令夢見城隍向他要人去服役,他就從自己衙門裡挑選瞭八名皂隸,將他們的姓名寫在文牒上,到城隍廟燒瞭。當天晚上,這八個人就都死瞭。
城隍廟東有個酒店,店主人原來和其中一個皂隸有交情,碰巧那天晚上那皂隸來買酒,店主人問他:“款待誰呀?”答道:“同事很多,買壺酒一起熟悉熟悉。”天亮後,店主人見瞭別的皂隸,才聽說那人已經死瞭。去廟裡開瞭門,見酒瓶在那兒,裡面酒也沒動。主人又回店看付的酒錢,都是紙灰。縣令讓人給這八個人在城隍廟裡塑瞭像。其他皂隸每逢出差,都要先用酒食酬告瞭塑像才出發,否則就會受到縣令的責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