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詩讞

范小山,是青州府人,以販賣毛筆為生,在外經商沒有回來。

四月間,他的妻子賀氏獨居傢中,夜間被人殺死。這天夜裡,細雨濛濛,人們在出事地點的泥中發現瞭一把題詩的扇子,是王晟贈送給吳蜚卿的。王晟,不知是什麼人;吳蜚卿,是益都城裡殷實之傢,與同邑的范小山相識。吳蜚卿平日為人很輕浮、佻達,所以同鄉人見到這把扇子,都認為人是他殺的。縣衙把他捉去審問,他不承認;當用瞭慘酷的大刑後,他承認瞭,就定瞭案。這個案子送到府裡;府裡又轉到縣裡,經歷瞭十多個判官的手,無一人提出異議。吳蜚卿自己認為是死定瞭,便囑咐他的妻子,把傢中所有的財產都拿出來,救濟那些孤苦的人。有到他傢門前誦讀佛經一千遍的,就給一條棉褲。於是,他傢門前來來去去討飯的,每天就像集市一樣。誦讀佛經的聲音,在十多裡外都可聽到。因此,傢中很快貧窮下去,每天隻能依靠出賣田地房屋維持生活。吳蜚卿自己感到無生路可想,就暗地裡買通瞭監守的,買來毒酒,想自殺。夜間夢到神人告訴他說:“你不要死,往日是‘外邊兇’,眼下是‘裡邊吉’啊!”再睡覺。又夢見這些話,於是,他就沒有自殺。

沒有多久,周元亮起補山東青州海防道,當他讀到囚犯吳蜚卿的案子時,感到這起案件審理有疏失,就問:“吳蜚卿殺人,有什麼確鑿的證據?”范小山說有扇子一把為證。周道臺反復看瞭看那把扇子,問:“王晟是什麼人?”回答說不知道。周先生又把審訊時的記錄取出來看瞭一遍,立刻命令除掉吳蜚卿的死牢刑具,將他從重犯的內監解到關押輕犯人的外倉。范小山力爭說不妥,周道臺憤怒地說:“你想冤殺一個人瞭事呢,還是想得到真正的仇人才甘心呢?”大傢懷疑周道臺與吳蜚卿有私情關系,都不敢追問。周道臺擲下一支紅色的簽子,立刻拘捕南部某店的主人。店主人恐懼,不知為什麼。拘捕到以後,周道臺就問:“你店的墻壁上有東苑李秀才的題詩,是什麼時候題的?”回答說:“是去年,提學大人來青州府考試時,日照縣的兩三個秀才醉後所題,但不知他們住在哪裡。”周道臺便派人到日照,拘捕李秀才。數日後,李秀才被押解到。周道臺在大堂上,問:“你既然身為秀才,為什麼謀殺人呢?”李秀才跪下叩頭,不知所措,驚惶地說:“沒有這回事。”周道臺把扇子擲到他的面前,讓他自己看,說:“這分明是你作的詩,為什麼偽托王晟?”李秀才審視後說:“詩,是我作的,但字並不是我寫的。”周道臺問:“既然知道你的詩,那人當然是你的朋友瞭,那麼這是誰寫的?”李秀才說:“這字跡,好像是沂州府王佐所寫。”周先生又立即派遣差役到沂州府拘捕王佐。王佐被押到公堂,周道臺審訊他,其過程和審問李秀才的情形一樣。王佐說:“這是益都城鐵商張誠求我寫的,說王晟是他的表兄。”周道臺說:“盜賊就在這裡啊。”把張誠捕來,一審他就全部招認瞭。

原來,張誠見到賀氏很美麗,想去勾引她,但怕她不答應。自己想若作這件事,須用金蟬脫殼之計,如偽托吳蜚卿,人們必定都會相信的,故托人題一把扇子落款吳蜚卿。若事情作得很順利就把自己的名字告訴賀氏,倘若中間多磨,就用此扇為證,嫁禍於吳蜚卿,本意並不想殺死賀氏。張誠翻墻進去,強追賀氏。賀氏因為獨居,平日常將把刀放在自己的身邊,以防萬一。這次,她覺察到有惡人,就捉住張誠的衣服,手拿著刀起來。張誠害怕瞭,從賀氏手中奪過刀來,但賀用力拉住他的衣服,使張誠無法逃脫,關且大聲地呼叫。張誠覺得困窘無法,就舉刀將她殺死,丟掉扇子逃跑瞭。就這樣,三年的一樁冤獄,一朝被昭雪,人們無不稱賞周道臺斷案如神。吳蜚卿這時方悟神人所說“裡邊吉”就是個“周”字啊。但是,始終不解周道臺如此斷案的原因。

後來,益都城的一位紳士,乘一個機會向周元亮問起這件事。周元亮笑著說:“這案很容易看破。我細細翻閱這個案子的審訊記錄,賀氏是四月上旬被殺死的。這天夜裡,又是細雨濛濛,天氣還有寒意,扇子並不是急需之物,哪裡有在匆匆急迫的時候,反而攜帶這多餘的累贅東西?兇手想嫁禍別人的用心是可以看出的。以前,我在城南避雨,見到墻壁上題詩一首,與扇子上的題詩完全相同。所以,我最初沒有根據地猜測李秀才,結果,還是由這條線索把真正的殺人犯挖瞭出來。”在座的人聽瞭,無不佩服。

(在何冰演的大宋提刑官中有這個故事,不知大傢看過否)

《聊齋志異白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