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陸雲縣治若神明

卻說陸雲領職,到任肅然。下不欺上,市無二價。一日,祭祀歸,忽聽見一人被殺在地,無人告發。雲即使人拘喚鄰眾,究問死者姓名。因拘死者之妻,監禁十日,故無所問,而遣其婦出,密令從人隨婦後竊十聽。從人欲行,雲謂曰:“其婦此去不出十裡,當有男子候之,若與婦人語,便縛來見我。”從人領其言,私跟婦人而去。不過數裡,果有一男子候其婦人,問曰:“因何得出?”,婦人未及答,被從去人縛瞭,送來見雲。

雲問曰:“你如何殺人?”其男子不肯招認,雲怒曰:“汝分明與死者之妻通十奸十,共殺其夫,汝何得抵賴?”於是其男子、婦人默然,不敢爭論,遂供招償命。由是軍民百姓皆稱其為神。

因此郡守嫉其才能,屢以言責。雲乃去官歸政。百姓追思,圖寫形像,配食縣社焉。

卻說陸機自過十江十以來,傢音斷絕,信息無通。時機有駿犬,名曰“黃耳”,甚十愛十之。既而羈寓京師,久無傢問,機笑謂犬曰:“我傢絕無書信,汝能齎書取消息否?”其犬搖尾作聲,有若肯去。於是作書一封,以竹簍盛之,而系其頸。犬果尋南路走,遂至其傢,得通消息。又帶回書以還洛十陽十。自此以後得犬送書,傢音頻通,不勞人送矣。

元康二年二月,皇後賈氏弒故皇太後楊氏於金墉城,時太後尚有待禦十餘人,賈後悉奪之,絕膳八日而卒。

《綱目發明》雲:

子不可以廢母,婦不可以廢姑。前已書廢太後為庶人,而此猶書故太後者,不與其廢也。

卻說皇太後屈死之後,天下大饑,東海雨雹,荊、揚、青、兗、豫、徐州大水。十月,武庫火災。識者以為天道已變,王道亂應,果若矣。

《東西晉演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