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威王蕭晃傳

長沙威王蕭晃字宣明,是高帝的第四個兒子。少年的時候就很有武力,被高帝所寵愛。升明二年(478),代替哥哥蕭映為淮南、宣城二郡太守。蕭晃熟悉弓箭和騎馬,起初沈攸之事變發生,蕭晃帶著很多武人,在街道上耀武揚威,當時的人們說他是“煥煥蕭四傘”。當年,調任西中郎將、豫州刺史,監二州諸軍事。

高帝登基,蕭晃每次論說政事,都被典簽所刪減,蕭晃就把他給殺瞭。皇上大怒,親手寫瞭詔書命令對他進行杖打。改任他為南徐州刺史,加官為都督。武帝做皇太子,去參拜武進陵,在曲阿後湖讓軍兵對打,使蕭晃帶領馬軍。皇上聽說後,又不高興。臨死的時候,把蕭晃交代給瞭武帝,囑咐把他安排在京城附近地區,不要讓他遠出。

永明元年(483),以蕭晃為都督、南徐州刺史。入京後做瞭中書監。當時禁止諸王設置儀仗,在京城的,隻許設帶刀衛士四十人。蕭晃喜愛武裝鋪排,從徐州免職回來,私自載瞭數百人的儀仗還京,被宮中主管部門發覺,給他投到瞭江中。武帝聽說後大怒,將要依法處置,豫章王蕭嶷叩頭流淚說:“蕭晃的罪確實不可寬恕,但是陛下應當回憶先朝很可憐白象。”白象,是蕭晃的小字。皇上也流下瞭眼淚。高帝病危時,曾經告誡武帝說:“宋朝皇族如果兄弟間不互相殘害,其他傢族哪能鉆他們的空子?你要深深地以此為戒。”所以武帝終於沒有其他意圖,然而蕭晃也得不到親寵。當時的輿論,認為武帝優於魏文帝,而不及漢明帝。

後來任命他為車騎將軍、侍中。死後,贈開府儀同三司。武帝曾經遊覽鐘山,蕭晃隨行。衛隊以馬槊刺路邊的枯樹,皇上讓身邊的幾個人共同牽拽,纏上繩子一齊用力而槊不出來,於是便讓蕭晃騎馬來拔,結果應手而出。每次邊遠州郡貢獻瞭駿馬,皇上便派蕭晃在華林園中進行調試。高帝常說:“這是我傢的任城王。”武帝借著這個意思,所以追謚他叫作“威”。

《南史白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