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載堉是我國古代傑出的樂律學傢和科學傢,生於明嘉靖十五年(1536年),死於萬歷三十八年(1610年)左右。他是明朝宗室鄭恭王朱厚烷的兒子。約於公元16世紀80年代初期,他以公比122的等級比數的方式,完成瞭對十二等程律,即十二平均律的科學計算,為迄今四個世紀以來十二平均律樂器的制造和音樂創作上的自由轉調,從而完全解決瞭兩千年來樂律學上存在的黃鐘不能回歸本律的問題。奠定瞭堅實的理論基礎,拓寬瞭音樂表現的新天地。朱載堉在樂律學上的這一重大科學發現和創造,啟開瞭人類通往音樂自由王國的大門,為人類的文明事業作出瞭巨大貢獻,因而被載入世界音樂發展的史冊。他畢生寫下瞭大量的關於樂律學、音樂史及數學、歷學等方面的著作,並編訂瞭供實際應用的《樂舞全譜》,改編創作瞭《豆葉黃》、《金字經》等歌舞音樂作品,著有《樂律全書》、《嘉量算經》、《律呂正論》、《律呂質疑辨惑》等書,是一位知識極其廣博的音樂學傢。但是關於朱載堉的生平事跡,卻因史書記載不詳,後人僅知其大略梗概而已。尤其是談及朱載堉從學於何人時,一直不明朗。
近年來,一些學者專傢每每著書立說,論及朱載堉時,總是以朱載堉從舅父何瑭學習天文、數學的事跡入筆,為其作傳。
楊蔭瀏先生著《中國古代音樂史稿》一書中提到:朱載堉“早歲從舅父何瑭學習天文和數學”。
《辭海》“朱載堉”條目中載:“早年從舅父何瑭習天文、算術。”黎松壽在《藝苑》1982年第4期上發表的《十二平均律和它的創造者——朱載堉》一文中寫道:“(朱)自幼從學於父親和舅父何瑭,在數學、天文等科學知識方面打好瞭堅實的基礎。”
其他一些介紹朱載堉的文章等也均取上說,並借以說明朱載堉日後的科學成果,是與他舅父何瑭在早年為他傳授科學知識所打下的基礎分不開的。《人民音樂》雜志後來發表瞭趙後起的有關中國音樂史的論文《朱載堉從學於何瑭嗎?》,卻對上述諸多人的觀點持相反的態度。該文以為,“從”者,即是“跟從”、“隨從”之意,當指面授而言。朱載堉是否曾從其舅父何瑭學過天文、數學,不能憑其想當然,應以歷史事實為準。
史書不見朱載堉生卒年月,但據朱載堉本人在“萬歷庚戌”年(即1610年),曾為邢雲路《古今律歷考》一書所撰寫的序文中,自稱為“七十五歲翁”可以推知,他當生於明嘉靖十五年(即1536年),卒於明萬歷三十八年(即1610年)以後。
何瑭,字粹夫,號柏齋,懷慶武陟(今屬河南)人,生於1474年,卒於1543年。據《明史》卷二八二雲:“弘治十五年(1502年)成進士”,“嘉靖初,起山西提學副使,以父憂不赴,服闋,起提學浙江,未幾,晉南京太常少卿。與湛若水等修明古太學之法,學者翕然宗之。歷工、戶、禮三部侍郎,晉南京右都禦史,未幾致仕。”其著述有《陰陽管見》、《柏齋集》等。
他不僅長於象數之學,精通音樂,而且是明代著名的思想傢。
1543年何瑭卒,此時朱載堉年方7歲。以7歲之童,去學習天文、數學,為時未免過早。當然,若把兒時的識星星、知數之類稱之為天文、數學,那畢竟有些勉強。
萬歷二十三年(1595年)六月九日,朱載堉在給萬歷皇帝的疏奏中雲:“南京都察院右都禦史何瑭乃臣外舅,江西撫州府通判何諮祖也。臣父恭王壯年嘗師友於瑭,臣雖未獲面覿,嗜好頗同,忝居桑梓,復與瓜葛,靜居多暇。讀其書而悅之。”照此文意思,朱載請與何瑭的關系,僅僅是懷有敬仰之情而未受到直接傳授的“私淑”,他們之間卻“未獲面覿”。朱載堉仰慕何瑭的“象數之學”,並不等於從學其“象數之學”,所謂“復與瓜葛”,也並非是指相互接觸與往來,而是由於志趣嗜好相同,“讀其書而悅之”罷瞭。既然朱載堉與何瑭未曾有過“面覿”之事,又焉能有從學天文、數學之說?至於說朱載堉曾讀過何瑭的著述,根據上述引文來看,這是千真萬確的。
據《明史》卷一一九《仁宗諸子》的記載,朱載堉14歲時,其父因皇室內部矛盾蒙冤遭貶,削爵入獄;朱載堉因“痛父非罪見系,築土室於宮門外,獨處19年,發奮學習,致力於樂律學、數學、歷學的研究”。朱載堉在“土室”中度過瞭他的青年時代,31歲以後才有機會閱讀何瑭的著述,《樂律全書。律學新說》中有過這樣一段話:“臣自壯年以來,始見韓邦奇、王廷相及何瑭等所著樂書,略有省焉。乃曰:古樂今樂,蓋不甚相遠也,慨生之既晚,不獲與前輩同遊,雖有一得之愚,無憑質問。《楚辭》有雲:往者,餘弗及;來者,吾不聞,亦可悲壯!”這段話一是說明朱載堉“壯年”以來方接觸到何瑭的著述,二是說明朱載堉未能以何瑭等人為師而引為終身的憾事。由此可知,所謂朱載堉從學於舅父何瑭之說是屬虛無之詞。
也許是由於學者之間不加考究,以訛傳訛,人雲亦雲;也許是朱載堉從學於其舅父之說確實有過,但由於朱載堉的生平事跡較含混不清,致使至今仍成為一個謎。
(傅豐渭)